平陰縣2015年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關于進一步做好縣(市)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和中共平陰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平陰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意見的通知》有關規定,現就平陰縣2015年部分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適應招聘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三)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應屆畢業生學歷學位證書須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應聘人員的學歷學位證書須在2015年6月25日之前取得;
(四)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4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五)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參加護士執業資格考試的畢業生可先報考,但截止到2015年7月31日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公布后,成績不合格的取消其應聘資格。
定向、委培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屬在職人員應聘的,應征得所在單位同意。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不能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應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現役軍人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根據國家和省里有關規定,由我省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指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招募和選派人員,含2012年、2013年續聘的大學生村官)報考的,實行定向招聘。已享受優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該優惠政策。經審核確認,對符合定向招聘條件的報考人員,在平陰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ww.pingyin.gov.cn)進行公示。
二、招聘計劃和崗位
根據平陰縣衛生事業單位編制情況和實際工作需要,計劃招聘37人,具體招聘崗位和條件要求詳見《平陰縣2015年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附件)。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統一時間、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現場交費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2015年6月25日至26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報名地點:平陰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東關街67號)
(二)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
1、應聘人員嚴格按招聘崗位條件要求進行現場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報名前要仔細閱讀招聘簡章,根據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專業等條件,認真選擇報考崗位,并于2015年6月25日前登錄平陰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ww.pingyin.gov.cn)下載《平陰縣2015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誠信承諾書》,正反面打印,按要求規范填寫、貼好照片。
2、應聘人員現場報名時需提交《平陰縣2015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誠信承諾書》、學歷學位證書(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也可提交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身份證、4張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進行資格審查。除提交上述報名材料外,應聘護理崗位的還須提交護士執業資格證書;應聘平陰縣中醫醫院中醫崗位的提交學位證書或醫師執業證書(中醫類別);“三支一扶”大學生還須提交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簽發的《招募通知書》和服務縣(市)區“三支一扶”管理機構出具的考核材料和同意報考證明;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還須提交縣(市)區組織部門出具的考核材料和同意報考證明;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畢業生還要出具團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在職人員還需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介紹信,出具介紹信確有困難的,經招聘主管部門同意,可在考察體檢前提供,到時提供不出的,取消其應聘資格。留學回國人員應聘的,還要出具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學位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上述證件及相關材料均需交驗原件并提供一份復印件。
3、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還須提供有關證明材料辦理減免手續: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核發的《山東省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卡》。上述證件及相關材料均需交驗原件并提供復印件。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對弄虛作假或隱瞞有關情況騙取報考和聘用資格的,查實后取消其報考和聘用資格,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三)現場交費
資格審查合格的報名人員,交筆試考務費40元。交費成功人員于2015年7月8日上午8:30-11:30,持本人身份證和交費收據(或收費減免證明)到平陰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東關街67號)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的,視為自動放棄。
報名繳費結束后,各招聘崗位報考人數最終達不到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
平陰縣人民醫院中醫臨床A、B崗位被取消或核減的招聘計劃名額,調整到臨床A崗位;臨床A和臨床B崗位被取消或核減的招聘計劃名額,調整到護理崗位;護理崗位調整后達不到1:3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計劃。
平陰縣中醫醫院被取消或核減的招聘計劃名額,調整到中醫(中西醫結合)崗位;中醫(中西醫結合)崗位調整后被取消或核減的招聘計劃名額調整到臨床(口腔)崗位;臨床(口腔)崗位調整后達不到1:3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計劃。
平陰縣精神衛生防治中心被取消或核減的招聘計劃,調整到該單位達到1:3比例的招聘崗位,調整后達不到1:3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計劃。
報考取消招聘計劃崗位的人員,經本人同意,可在規定時間內給予一次改報其他符合條件崗位的機會,不同意改報或不符合改報條件的予以退費。招聘計劃的取消、核減及調整情況,在平陰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ww.pingyin.gov.cn)進行公告。
四、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由縣人社局統一組織。
(一)筆試
筆試內容根據專業要求不同分為醫學類(A類)、中醫類(含中藥、康復)(B類)、護理類(C類),各類均考一科。醫學類(A類),考試內容為臨床醫學專業的大學本、專科專業必修課;中醫類(含中藥、康復)(B類),考試內容為中醫專業的大學本、專科專業必修課。護理類(C類),考試內容為護理專業的大學本、專科專業必修課。
筆試時間和地點:2015年7月中旬進行筆試,具體事宜詳見準考證。
筆試實行百分制計分,設最低合格分數線,最低合格分數線根據招聘計劃和考試情況確定。
(二)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主要測評應聘人員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知識。每組面試考官不少于7人,由熟悉相關專業知識、具有面試實踐經驗的人員擔任。面試時間每人不超過20分鐘。面試人員從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按各招聘崗位計劃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達不到1:3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員確定。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應聘人員登錄平陰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ww.pingyin.gov.cn)查詢筆試成績、進入面試范圍人員名單及面試通知書領取時間、地點。因個人原因逾期未領取面試通知書的,視為自動放棄,由此造成的人員空缺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面試采用百分制計分,面試成績由面試考官當場評判。面試現場設監督席,派駐監督員在面試現場,對面試過程、評分過程進行監督。
面試的具體事宜詳見面試通知書,參照公務員面試收費標準,參加面試人員需交納面試考務費70元。
(三)成績計算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根據考試總成績和招聘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計劃招聘人數1:1.5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選,并依次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組織考察、體檢。面試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崗位,設定面試合格分數線,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達到合格分數線的方可列為考察體檢范圍人選。如招聘單位同一崗位招聘計劃中出現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體檢人員,若出現筆試成績也相同,則對成績相同者重新組織面試,按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體檢人員。在考察、體檢時,因棄權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人員空缺,也按照上述方法從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選中等額遞補。
五、考察和體檢
考察、體檢工作分別由縣衛生局、縣人社局負責組織實施,嚴格落實公開招聘回避、保密等紀律規定。凡考生無故放棄考察體檢資格或無故放棄聘用資格的,將記入個人誠信檔案,后果自負。
(一)考察。考察根據崗位條件要求可采取多種方式進行,應側重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的情況,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應成立考察工作小組,具體負責考察工作,每組應有2名及以上工作人員組成。考察小組要實事求是,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被考察對象,并形成書面考察意見、出具考察合格或不合格的意見。
(二)體檢。體檢在縣級以上(含縣級)綜合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體檢完畢,主檢醫生應當審核體檢結果并簽名,醫療機構加蓋公章。體檢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體檢中違反操作規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理;應聘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經查實后給予不予聘用的處理;應聘者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代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取消應聘資格,并給予其5年內不得參加濟南市各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處理。除特殊情況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外,應聘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自動放棄。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六、公示和聘用
對擬聘用人員,在平陰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ww.pingyin.gov.cn)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填寫《事業單位招聘人員情況匯總表》和《事業單位招聘人員登記表》,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報批或備案。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發給《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憑本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受聘應屆畢業生截止2015年7月31日未取得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報考護理崗位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公布后,成績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受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未辦理就業手續或未到單位報到工作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在公示和聘用環節出現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在聘用單位的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對受聘人員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信息發布和其他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簡章、成績、公示等有關信息通過平陰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ww.pingyin.gov.cn)進行發布。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咨詢電話:縣衛生局0531-87897103;縣人社局0531-87885887
監督電話:縣監察局0531-87883716
本方案由平陰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平陰縣2015年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點擊下載)
平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平陰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平陰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2015年6月15日
平陰縣2015年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點擊下載).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