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的通知(湘人社發[2011]45號),結合醫院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具體方案公布如下:
一、組織領導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監督指導和大學組織人事部的指導監督下,醫院成立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小組辦公室設院人事科,具體協調組織招聘工作事宜。院紀檢部門全程監督。
二、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三、招聘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及其他條件;
5.應聘人員須于2015年10月31日前獲得畢業證和學位證,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須在此之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報告。
四、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見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過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湖南中醫藥大學第二附屬醫院網站向社會發布。
(二)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及要求
1.報名時間:2015年 9月23日—2015年 9月 25日17時止。
2、報名地址:湖南中醫藥大學第二附屬醫院人事科(長沙市開福區蔡鍔北路湖南中醫藥大學第二附屬醫院對面匯客酒店402房)。
3.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
請自行到湖南中醫藥大學第二附屬醫院網站自行下載并如實填寫《湖南中醫藥大學第二附屬醫院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網址http://www.hunanzy.com/),同時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執業證、資格證、或與應聘崗位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其復印件、各階段所取得的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以及“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和http://www.chsi.cn/)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省教育廳教科院學歷證明。
提交的應聘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提交材料與實際不符或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每位應聘者只能報名應聘一個崗位,多報無效。
(三)資格審查:根據招聘崗位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名單及具體考試時間與地點將在湖南中醫藥大學第二附屬醫院官網公布。
(四)考試方法
1.開考比例:前往應聘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之比原則上不得低于3: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經報請主管部門和政府人社部門同意,根據實際情況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崗位招聘計劃。應聘崗位職稱要求為副高以上的不設置開考比例。
2.考試方式:
應聘醫、藥、護、技崗位:采取筆試、技能操作、試教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計算綜合成績,其中筆試占綜合成績的40%、專業技能考核占綜合成績的40%、試教占綜合成績的20%)。
筆試: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主要內容為應聘崗位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
技能操作和試教: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確定技能操作和試教人員。技能操作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動手能力;試教采取授課的方式,主要測評應聘者儀表儀態、語言表達能力、板書、條理性、邏輯性等。
應聘其他崗位: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計算綜合成績,其中筆試、面試各占綜合成績50%。)
應聘崗位職稱要求為副高以上的采取直接面試和考核考察的方式進行。
各環節考試成績在湖南中醫藥大學第二附屬醫院網站予以公示。考試時間及具體事宜請應聘者留意關注我院網站通知。參加考試時請攜帶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否則不予參加考試。
考試成績在湖南中醫藥大學第二附屬醫院網站予以公示。考試時間及具體事宜請應聘者留意關注我院網站通知。參加考試時請攜帶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否則不予參加考試。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先后(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為準),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考察內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現、工作能力、是否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先后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
六、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的擬聘用人選,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經審核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無異議后,辦理聘用手續,實行試用期,試用期6個月(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包含在聘用期內,試用期內不能勝任所聘崗位工作者,解除聘用合同。
咨詢電話:0731-84917714(人事科)
監督電話:0731-84917718(紀檢監察科)
附件:2015年度湖南中醫藥大學第二附屬醫院公開招聘計劃及要求一覽表
湖南中醫藥大學第二附屬醫院
201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