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奉節縣衛生事業單位招聘2016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簡章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精神,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2016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按照任人唯賢、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用人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方式進行。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奉節縣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88名,具體招聘單位和崗位詳見附件《重慶市奉節縣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崗位條件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凡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熱愛衛生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
(三)所學專業符合《一覽表》要求;
(四)年齡要求在30周歲及以下;研究生年齡放寬到35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報名前一天);
(五)身體健康;
(六)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七)符合《一覽表》中招聘崗位規定的其他條件。
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6年全日制高校應屆畢業生及與原奉節縣衛生局簽訂了《重慶市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培養定向就業協議書》者;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非2016年應屆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四、招聘辦法及程序
1.報名。
應聘人員根據招聘崗位要求,填寫并打印《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以下簡稱《就業推薦表》)和《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以下簡稱《就業協議書》),由所在院系負責人簽字并加蓋院系公章后到現場報名。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
報名需提交的材料有:①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研究生需提供研究方向證明原件及本科學歷、學位證書),②自薦書(包括本人基本情況、思想品德、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大學期間各科學習成績、各類獲獎證書、獎學金獲得情況、社會實踐情況等內容),③《就業推薦表》一份。
報名時間:2015年11月26日
報名地點:重慶醫科大學現場報名
2.資格審查及初選。根據《簡章》規定條件,依據考生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審查了解考生的各類情況。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均進入考試考核環節。
3.考試考核。
考試考核分為專業知識測試和面試兩個環節。
(1)專業知識測試(分值100分)
報考人員通過報名資格審查合格后到指定地點參加專業知識測試。專業測試以模擬病例,現場處理等方式進行。根據提供病例的病史、臨床表現、陽性體征、輔助檢查結果,由考生回答臨床診斷、鑒別診斷、診療計劃等(護理專業的考生闡述主要護理問題、護理措施、病情觀察重點等,公共衛生類專業考生闡述公共衛生突發事件處置情況等),分值100分,成績60分及以上的為合格。
(2)面試(分值100分)
面試以結構化方式進行,分值100分,成績當場公布。成績60分及以上的為合格,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確定為擬招聘人選。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的,招聘單位應寫出書面報告,報縣人力社保局備案。
(3)總成績計算
考試考核總成績=專業知識測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專業知識測試、面試成績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面兩位小數)。考試考核總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確定為簽約人員。
4.簽訂就業協議
在考試考核合格人員中,根據各崗位招聘指標,按報考該崗位考生的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擬簽約人選。若成績相同,則依次按照學歷、職稱、專業知識測試成績、面試成績高低依次確定人選。擬簽約人員持本人身份證和應屆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與聘用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約定違約責任)。經確認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經縣人力社保局核準,可在報考同一單位同一崗位考生中按考試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5.體檢及考察
簽訂《就業協議書》的所有人員于2016年7月31日前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和所在院校出具的現實表現證明材料(主要內容為在校期間遵紀守法、道德品質、獎懲、學習等情況)交奉節縣衛計委組織人事科審查,審查合格人員應按體檢有關要求(時間、地點及其他要求于2016年8月1日見奉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集中統一參加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要求,并結合衛生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縣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不合格者,解除協議,取消聘用資格。
體檢合格人員由奉節縣人力社保局、縣衛計委對其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工作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以及考察以后環節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6.公示
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奉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畢業院校、畢業時間、考試考核總成績、擬聘崗位等。
7.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提出擬聘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送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后,報奉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同意后,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等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應工資福利待遇。
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任;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聘用人員須在奉節縣衛生事業單位服務滿5年及以上,未達到服務年限的,不允許調動;否則解除聘用合同,并由聘用人員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2016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應層次畢業證、學位證以及體檢、考察(政審)不合格者,自動解除就業協議,取消聘用資格。
五、有關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是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肅人事工作紀律,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本簡章由奉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奉節縣衛計委負責解釋。
聯系人及電話:王開航13668486087;陳艷13436234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