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我市醫療衛生單位專業技術水平,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有關規定,經嵊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決定公開招聘緊缺專業衛技專業技術人員59名。招聘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及條件
具體的招聘單位、崗位及條件詳見《嵊州市衛計系統緊缺專業公開招聘崗位表》。
二、報名時間、地點
1.報名時間、地點一:2015年11月28日(星期六 )9:00-12:30;溫州醫科大學茶山校區求新樓廣場。參加招聘單位:浙醫一院嵊州分院,嵊州市中醫院,嵊州市婦幼保健院。
2.報名時間、地點二:2015年12月8日(星期二)8:30-16:00;廣州南方醫科大學校本部運動場(白云區沙太南路1023號)。參加招聘單位:嵊州市中醫院。
3.報名時間、地點三:2015年12月20日(星期日)9:00-14:00;杭州市人才市場(杭州市東新路155號和平會展中心)。參加招聘單位:浙醫一院嵊州分院,嵊州市中醫院,嵊州市婦幼保健院。
三、招聘對象、條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研究生學歷畢業生須取得學歷證、學位證、執業資格證書;大學本科學歷畢業生須取得畢業證,英語證書(有要求的職位),2013年及以前的畢業生須取得執業資格證書。
2.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即1979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職稱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即1974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證出生日期為準。
3. 碩士研究生、具有副高職稱人員,醫學影像學、麻醉學職位戶籍不限;其他職位要求為紹興地區戶籍或生源(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
四.報名時須提供的材料:1.歷屆研究生學歷畢業生須提供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執業資格證書、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大學本科學歷畢業生須提供身份證、畢業證,戶口簿、英語證書(有要求的職位),執業資格證書(有要求的人員)原件及復印件。2.2016屆研究生學歷畢業生須提供身份證、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執業資格證書、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學歷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大學本科學歷畢業生須提供身份證、戶口簿(有要求的職位)、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等原件及復印件;3.境外留學的研究生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原件及復印件。
五、招聘方法
采取現場報名,現場審核,現場面試,現場簽訂就業協議方式進行。面試滿分為100分,低于60分為不合格。面試時間一般安排在招聘會當天下午進行,具體以現場通知為準。成績于當天面試現場公布。招聘職位按照《嵊州市衛計系統緊缺專業公開招聘崗位表》,根據簽訂協議和聘用人員數,招滿為止。
六、體檢、考察
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并按有關操作規程執行。
考察標準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和《關于修訂<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有關條款的通知》(浙人社發(2014)149號)有關規定執行。
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所招聘職位缺額不再遞補。
七、公示
經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或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不能按時畢業的,或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和聘用條件等情況的,取消聘用資格。
八、職業發展與待遇
1.聘用人員列入事業單位正式編制管理,與用人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
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根據全省統一要求,聘用后需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
3.根據《關于優秀人才引進培養的若干政策意見》(嵊市委辦發(2015)48號)文件精神,有關聘用人員可享受安家、住房、進修等優惠政策(具體咨詢用人單位:浙醫一院嵊州分院金老師:0575-83022199,市中醫院王老師:0575-83031478,市婦幼保健院沈老師:0575-83184759)。
九、其他
1.根據嵊市委辦發[2015]78號等文件規定,經招聘進入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的5年內不得調動。
2.聘用人員3年未取得相應崗位從業所需的執業資格和規培合格證的,到期后不再續聘。
3.凡在校期間受過黨紀、政紀處分且畢業后未解除處分的,報到時因個人原因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聘用人員提供的相關證件及材料有弄虛作假者,不予聘用。已經聘用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4.本次招聘的信息、實施過程有關情況及擬聘人員公示信息均在下列網站公布:
嵊州衛生網(http://www.szwsw.gov.cn)
嵊州人才網(http://www.szrcw.com.cn)
請應聘者注意瀏覽,并歡迎社會各界監督。
招聘信息中未盡事宜,由嵊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按有關規定解釋。咨詢電話:0575-83339019(嵊州市衛計局組織人事科)。
嵊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201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