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醫科大學附屬第三醫院(籌建)因工作需要,擬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7名。根據《福建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暫行辦法》的規定,制定具體方案如下: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身體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非2016屆畢業生報考者,還應具備1年及以上三級及以上醫院工作經歷或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經歷;已參加規培人員須符合閩衛科教函[2012]404號相關規定
4.各項資格認定截止時間為2016年7月 31 日;取得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報名者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認證書截止時間為2016年7月31日)。
二、招聘崗位要求(見附件)
三、信息發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www.fjrs.gov.cn)、福建省畢業生就業公共網(www.fjbys.gov.cn)、福建醫科大學門戶網站(www.fjmu.edu.cn)公開發布。
四、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6年1月19日--- 2016年3月10日;
2.報名方式: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請于報名截止之日前將報名材料報送達或郵寄至福建醫科大學附屬第三醫院(籌建),逾期不予受理。報名材料(按以下順序整理)包括:
(1)《福建醫科大學附屬第三醫院(籌建)應聘報名登記表》(見附件);
(2)身份證復印件;
(3)就業推薦表復印件或學歷、學位復印件及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查詢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原件(取得境外學歷學位報考者應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
(4)已參加工作的報考者,需提交現工作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或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證明),若暫時無法提交的,經我院研究同意后最遲可延至體檢前提交;
(5)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或工作經歷證明復印件。
報考人員所留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并確保招聘期間保持通暢。
3.報名收費辦法:根據閩價費[2007]196號規定,對符合崗位條件的應聘人員收取報名費80元/人。
4.資格審查:報考人員應嚴格按照招聘崗位的條件要求報名,并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五、考試
1.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辦法。筆試、面試內容為醫學綜合知識。實際應聘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達到3:1(含3:1)方可開考,不達3:1的,按閩人發[2006]年11號文件規定執行。筆試、面試、綜合成績總分均為100分。
2.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崗位擬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比例不足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合格線為70分。
3.面試前將對進入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進入面試人員應在資格復審時提交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原件,若暫時無法提供的,經我院同意后最遲延至體檢前提交。
4.進入面試考生的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折合計算。若綜合成績并列的,則以面試成績分高者為擬聘人選。若面試成績仍并列的,則加試一場面試,綜合成績排名以加試成績為準。
6.筆試、面試等具體事項和時間安排及進入面試人選成績請關注福建醫科大學官方網站(網址:www.fjmu.edu.cn)
六、考核和體檢
1.根據綜合成績高低,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核、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
2.未按時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考核、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按綜合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七、公示
考核、體檢合格,且符合崗位要求各項資格條件的擬聘人選在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一般情況下,自報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擬聘人選在60個工作日內完成。
八、聘用
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核準手續,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九、聯系方式
地 址:閩侯縣上街鎮學府南路6號 福建醫科大學附屬第三醫院(籌建)
郵 編:350108
電 話:0591—22862286
電郵:fsyy@mail.fjmu.edu.cn
十、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醫科大學附屬第三醫院(籌建)和福建醫科大學共同組織實施。醫大紀檢監察部門將對招聘過程進行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91-22862960(醫大人事處);0591-22862537(醫大監督電話)。
福建醫科大學附屬第三醫院(籌建)
201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