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義市第四人民醫院2016年公開招聘人員簡章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貴州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以及《遵義市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新增人員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2016年市編委下達我院的空編補員計劃職數,報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現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0名。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簡章。
一、工作原則及程序
招考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核(政審)、公示、聘用審批的程序進行。
二、招考職位及人數
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0名,具體職位及要求見附件職位表。
三、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戶籍不限。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誠實守信,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3.身體健康,符合體檢標準。
4.年齡18周歲以上(1998年5月3日及以前出生)至35周歲(1980年5月4日及以后出生)
5.具備報考職位所需的其它資格條件及要求。
6.下列人員不能報考
(1)在讀的普通高校非2016屆畢業生;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3)曾被開除公職或在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事業單位被辭退未滿5年的;
(4)在各級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
(5)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6)報名時除2016年應屆畢業生外,不能提供職位要求的畢業證書、資格證書等原件的(應屆畢業生可在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
(7)新招錄(聘)到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仍在試用期以內的;
(8)不符合招聘對象、報考條件或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9)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人員的。
四、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現場報名
本次公開招聘報名組織工作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監督指導下由遵義市第四人民醫院(遵義市傳染病醫院)具體負責進行。
1、報名時間
2016年5月3日-5月5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2、報名地點
遵義市第四人民醫院人事科(紅花崗區舟水橋馬鞍山路60號)
聯系電話:0851-23129616 18212162260
3、報名要求
按照簡章公布的條件和要求,報考人員須持身份證、畢業證(應屆畢業生可憑就業推薦表報考,但須書面承諾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學歷證書)、執業資格證等資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報名(無執業資格證可憑市級衛計部門出具的成績合格證明報考)。在職人員需提供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不提供證明以無工作單位人員身份報考的視為提供虛假信息,查實后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每位報考人員只能對照專業目錄選擇一個適合的職位進行報名,專業目錄可通過遵義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zyrs.gov.cn/web/10470/429151.html)進行查詢對照。并按要求填寫《報名表》,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張。考生報名時按每人100元繳納報名費。
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報名表》,如實提交本人有關信息和材料。《報名表》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委托他人報名,若報名信息出現上述情況,視同報考人員本人填寫,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責任。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交的有關證件與筆試、面試時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
考生報名以后應隨時保持所留聯系方法的通訊工具的暢通,確保招聘單位能夠及時進行聯系,通知相關事項,如因考生電話關機或停機等導致招聘單位無法聯系考生,責任由考生自負。
(二)資格審查
報名工作人員根據本《簡章》要求,報名時當場對考生是否符合報考崗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審查,經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由資格審查人員在考生填寫的《報名表》上簽署“同意報名”意見;若報考人員提供虛假信息,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無考生通過資格審查的,該職位取消。
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進入筆試,開考比例為1:3,達不到開考比例則對該職位予以調減或取消,調減或取消的職位通過本院網站、遵義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網站進行公布。開考人數以資格審查合格、發放準考證的人數為準。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終,請考生務必按照招聘簡章及職位要求進行報考,在招聘各個環節如發現考生不符合簡章規定的資格條件或證書證件存在弄虛作假等情況的,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其責任由考生自負。
(三)準考證發放
報考人員由遵義市第四人民醫院辦公室核發準考證。報考人員請于2016年5月6日(下午14:00-16:30)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到報名點領取準考證。
五、考試
我院公開招聘不指定考試用書,不舉辦任何培訓班。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部分,其中筆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4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即總成績=筆試成績的40%+面試成績的6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實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一)筆試
筆試內容為報考崗位相關專業知識。筆試為閉卷考試,由遵義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統一組織命題、制卷、閱卷等考務工作。全過程接受市紀委第五紀工委、市人社局的監督。
筆試時間:2016年5月8日下午14:00-16:00(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標注信息為準)。考生必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考試后2個工作日內通過本院網站、遵義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網站向社會公布。
(二)面試
面試由遵義市第四人民醫院及主管部門負責組織,紀檢監察、人社部門負責對全過程進行監督和指導。
根據計劃招聘人數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對象。如遇某職位進入面試人員筆試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末位并列人員共同進入面試環節。實際參加面試的考生人數超過招聘職位計劃數已經形成競爭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與招聘職位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下一環節人選;實際參加面試的考生人數與招聘職位計劃數僅為1:1或低于1:1比例的,其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及以上,方能進入下一環節。
《面試準考證》由遵義市第四人民醫院辦公室核發。
面試時間:2016年5月13日,上午9:00開始,面試人員須提前半小時到達指定地點。
面試地點詳見準考證標注信息。
考生必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面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面試。未參加面試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
考官由7名專家組成。主考官由醫院招考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其余考官由具備招聘崗位所需專業知識要求的相關專家(具備中級及以上職稱人員)組成,具體人員在人社、衛生、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臨時抽簽產生,其中本院考官不超過考官數的三分之一。
考生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以及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在面試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在本院網站、遵義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網站、遵義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進行公示。
六、體檢
(一)筆試、面試結束后,根據招聘職位計劃數和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不合格的,空缺職位不予遞補;體檢以后考生主動放棄的,空缺職位不再遞補。
(二)報考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取筆試成績高者作為體檢對象。若筆試成績也相同,即重新組織面試,以重新面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
(三)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執行>(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規定執行。
(四)體檢工作在總成績公示期滿后的10天內進行,體檢必須在縣及縣以上綜合醫院進行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
(五)檢查結果由現場紀檢監察人員、體檢醫生和體檢人員本人當場簽字確認;考生對體檢項目要求復查的,采取當場提出申請、當場復查的方式進行。體檢結束后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義的,在國家關于公務員體檢標準規定允許復檢的項目內,考生應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由醫院招考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按要求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查和復檢結果由現場紀檢監察人員、體檢醫生和報考人員本人當場簽字確認。體檢人員對復查和復檢結果拒絕簽字的,由現場紀檢監察人員和復查醫生注明情況,視為報考人員認可檢查和復查結果。
(六)體檢費用考生自理,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七、考核(政審)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核(政審)對象。由醫院對考核(政審)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考核(政審)并據實寫出考核(政審)報告,并將政審結果告知被政審對象。
在考核(政審)中發現不符合招聘要求的資格條件的,視為考核(政審)不合格,由醫院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定,取消擬聘用資格,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八、公示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核(政審)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本院網站、遵義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等媒體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對擬聘人員在公示期間有異議的,由紀檢監察部門會同醫院按規定進行調查。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對取消聘用資格的,空缺職位不再遞補。
九、聘用審批
對擬聘人員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醫院根據管理權限報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辦理聘用手續,按照規定的崗位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報到,逾期不報到的,取消其聘用資格,空缺職位不再遞補。
十、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
對違反規定的報考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體檢、考核、聘用等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一、本招考簡章由遵義市第四人民醫院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簡章未盡事宜由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如遇重大爭議事項,提請遵義市招考領導小組辦公室裁決。
咨詢電話:0851-23129616
監督電話:0851-23119279(遵義市衛計委)
0851-28662655(遵義市人社局)
0851-28981609(市紀委第五紀工委)
遵義市第四人民醫院
2016年4月18日
遵義市第四人民醫院公開招聘人員職位表
職位名稱 |
職位 代碼 |
職位類別 |
招聘 人數 |
學歷 |
專業 |
其它條件 |
臨床醫師 |
0501 |
專業技術 |
4 |
本科及以上 |
臨床醫學(執業范圍不限) |
具有相應執業資格(可憑市級衛計部門出具的成績合格證明報考)。 |
臨床藥學 |
0502 |
專業技術 |
1 |
本科及以上 |
臨床藥學 | |
放射影像醫師 |
0503 |
專業技術 |
1 |
專科及以上 |
臨床醫學、放射醫學、醫學影像學、醫學影像技術、放射治療技術 | |
B超醫師 |
0504 |
專業技術 |
1 |
專科及以上 |
臨床醫學、醫學影像學、醫學影像技術 | |
檢驗師 |
0505 |
專業技術 |
1 |
專科及以上 |
醫學檢驗、醫學檢驗技術 | |
醫務部工作人員 |
0506 |
專業技術 |
1 |
本科及以上 |
法學類 |
|
信息科工作人員 |
0507 |
專業技術 |
1 |
本科及以上 |
計算機及相關專業 |
附件:
遵義市第四人民醫院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