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浙江省愛國衛生發展中心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浙江省愛國衛生發展中心為浙江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下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預算形式為財政適當補助,機構規格相當于縣處級。辦公地點位于杭州市上城區。主要承擔全省公共衛生、愛國衛生協調管理工作。浙江省公共衛生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和浙江省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設本單位。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本次公開招聘愛國衛生綜合管理崗位1人,為管理崗位。
應聘人員應符合《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招聘單位明確參照執行的有關規定條件,以及以下具體要求: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和學位,社會醫學與衛生事業管理及流行病與衛生統計學等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相關專業;具有較強組織協調和文字寫作能力;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0年4月30日后出生)。
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含學歷學位認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和留學歸國人員,可憑就讀高校核發的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報名應聘,對其學歷、學位證書的審查延后至報到時(原則上要求在2016年8月底前)。有關專業條件要求由招聘單位參考高校專業設置目錄自主認定,專業名稱不一致但所學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應聘,并以招聘單位審核意見為準。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網上報名。報名截止時間為2016年4月30日17時,應聘人員登陸網上招聘系統http://www.zjwjrc.com,注冊個人真實信息后,選擇崗位進行報名。應聘人員應對自己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取消應聘資格。僅注冊不報崗位視作報名無效。
2、資格初審。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在報名期間同步進行資格初審,并于報名截止之日起3天內完成。期間,應聘人員可登陸報名系統查詢初審結果。
若崗位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數少于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將取消崗位招聘計劃。
取得應聘資格人員可通過網絡報名系統自行打印準考證,時間為2016年5月3—5日。
(二)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并各按50%計入總成績。
1、筆試。筆試時間為2016年5月6日,具體安排和要求以準考證為準。參加筆試時,應聘人員必須攜帶有效期內的身份證。筆試采用筆頭作答。筆試后2個工作日內,在網上公布筆試結果。
筆試科目為預防醫學,內容:公共衛生基礎知識、流行病學、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衛生事業管理等。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5的比例確定崗位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實際參加筆試人數不足入圍面試比例要求時,取得有效成績的人員全部入圍。
2、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有關安排將在筆試結束后另行在我中心單位門戶網站通知。應聘人員應攜帶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在校應屆畢業生可提供就業推薦表,正在申請學歷、學位認證的留學歸國人員可提供申請材料)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個人簡歷1份(貼照片),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
面試。面試有關安排將在筆試結束后另行在我中心門戶網站通知。
面試方式:半結構化面試。主要考查綜合素質、專業素質、崗位匹配性等。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該成績的人員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三)體檢、考核
考試完畢,按照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者優先)按1:1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
體檢、考核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工作相關環節的辦法進行,以招聘單位認定意見為準。
(四)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人員,并于考核工作結束后按規定進行公示。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核中出現不合格者,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四、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
1、招聘單位網站:浙江省公共衛生工作委員會浙江省愛國衛生工作委員會門戶網站(http://www.zjph.gov.cn,通知公告);
2、主管部門網站:浙江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門戶網站(http://www.zjwjw.gov.cn/,信息公開/招聘公告);
3、浙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www.zjhrss.gov.cn,機關事業公開招錄(聘))。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一般僅在招聘單位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監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1、省衛生計生委(人事處):0571-87709027;
2、省人力社保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0571-87056703。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五、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崗位具體問題,請向我單位直接咨詢。
咨詢電話:0571-87838353,87838360(陳老師、張老師)
本次考試不組織考前輔導,無統一的考前輔導資料,任何有關本次考試輔導的信息或郵件均為虛假信息,請考生謹防上當受騙。
浙江省愛國衛生發展中心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