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寧市人民醫院(上海長海醫院海寧分院)
公開招聘事業編制衛技人員公告
為加強衛技人才隊伍建設,根據《海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事業單位分類組織公開招聘實施意見的通知》、《海寧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海寧市事業單位人才緊缺崗位目錄高層次急需人才目錄編制發布辦法(試行)》、《關于公布海寧市2015-2016年度事業單位人才緊缺崗位和高層次急需人才目錄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現就海寧市人民醫院(上海長海醫院海寧分院)公開招聘事業編制衛技人員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時間、地點
時間:2016年5月23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
地點:海寧市人民醫院(上海長海醫院海寧分院)人事科(海寧市錢江西路2號)。
二、招聘計劃
公開招聘醫院放療中心崗位事業編制衛技人員1名。
三、招聘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衛生事業,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身體健康;
(二)臨床醫學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主任醫師職稱;
(三)年齡18~50周歲(1998年5月23日至1965年5月23日期間出生);
(四)戶籍不限。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6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6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根據《浙江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程(試行)》(浙人社發〔2011〕79號),在近2年內人事考試過程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屬于《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第四條規定不得將其確定為錄用人選的人員,不宜參加本次公開招聘活動。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報名及資格審核
應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憑身份證、畢業證書(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職稱資格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到海寧市人民醫院人事科公開報名,進行資格審核,現場填寫《海寧市事業單位招聘報名表》,并提供近期同底一寸照片1張。
報考人員所提交的所有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二)考試
按照“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本次招聘采取考核(面試)的辦法進行。面試內容為專業相關知識,滿分為100分(面試合格分為60分,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與考察
面試后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員。體檢工作由海寧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組織實施,體檢參照人社部、原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社部、原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政策執行。體檢時間具體地點另行通知,體檢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結束后,進行考察,考察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文件執行。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的、在辦理聘用手續前放棄聘用資格的,在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聘用
根據考核(面試)、體檢、考察的結果,確定擬聘用對象,并在海寧市人才網和海寧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聘用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員收到聘用通知書后,在規定的報到時間辦理報到手續,逾期不報到者,作自動放棄。聘用人員自報到后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后經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本次招聘過程信息均在海寧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網公布,屆時考生可網上查詢。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見浙人社發〔2011〕79號)執行。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海寧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依據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咨詢電話:0573-87036229,監督電話:0573-87023216、89232899
海寧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網站:http://wsj.haining.gov.cn/
海寧市人才網:http://www.hnrc.gov.cn/
海寧市人民醫院(上海長海醫院海寧分院)
201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