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自治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自治區財政廳、自治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完善我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用人機制的指導意見》(桂人社發〔2015〕37號)、《柳州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縣鄉醫療衛生人才隊伍建設議案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柳政發〔2015〕34號)文件精神,為適應我區經濟社會發展需要,進一步加強我區基層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經區委區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衛生技術人員,為確保這次考試聘用工作順利完成,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的選人、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二)堅持政府宏觀管理與落實單位用人自主權相結合,統一規范、分類指導、分級管理。
二、招聘崗位、專業、人數及待遇
本次共招聘衛生技術人員11名,其中全科醫師2名,藥劑人員1名,超聲診斷師1名,中醫師2名,影像師1名,檢驗人員1名,護士2名,婦產醫師1名。詳見《2016年度魚峰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資格條件表》(以下簡稱《崗位資格條件表》)。
本次招聘人員實行基層衛生系統用編人員統一的崗位聘用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按所聘任的崗位執行相應崗位、績效工資標準,基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的繳費辦法按國家和自治區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三、招聘的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18周歲;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報考崗位一致的資格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對報考魚峰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崗位人員,符合以下資格條件之一的可不參加筆試直接進入面試:
1、醫學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2、通過國家醫師資格考試取得執業醫師、助理執業醫師資格人員,通過國家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取得護士執業資格人員;
3、通過國家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初級及以上衛生專業技術資格人員。
(七)其他
1.報考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2.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在讀的非2016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或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5)被辭退或辭聘不滿5年的公務員和參照管理單位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6)有法律法規不得招聘為醫療衛生機構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工作人員;
時間段要求:招聘條件中凡涉及時間段的計算,均以2016年5月30日為界(含2016年5月30日)。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信息(2016年5月30日)
根據“自愿報名、擇優聘用”的原則,由魚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魚峰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統一組織招聘考試。公開招考前,通過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信息公開統一平臺、柳州人才網等網站公開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
1.現場報名: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2016年5月30日-6月8日,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地點:柳州市魚峰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柳州市西江路北二巷魚峰區司法大樓207室),咨詢電話:0772-3858300。
(3)報名提交材料:報考人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報名表(附件2,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證件照片2張)、以及崗位要求的其它相關學位證、執業證、資格證書、工作經歷證明等。
2.資格審查。由魚峰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對報名人員實行現場資格審查,魚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核準。審查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告知報名人員資格審查情況。原則上,招聘崗位需求人數與通過資格審查人數的比例達到1:3,方能進行筆試和面試開考。對于未達到開考比例,又確實需要進人的,由招聘單位向主管部門申請,經過魚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研究同意,方可開考。
(三)筆試時間和形式(2016年6月24日、25日)
面試的主要內容為基礎醫學和相關醫學專業知識,根據實際情況采用答題卡形式筆試,考試時間為120分鐘,總分為100分,筆試60分為合格,按崗位1:3比例進入面試。
(三)面試
根據《關于進一步完善我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用人機制的指導意見》(桂人社發〔2015〕37號)精神,符合免筆試條件人員,通過資格審查,合格者可直接參加面試,不需筆試。
1.面試的時間:2016年7月23日、24日(具體時間以面試通知書為準)
2.面試的組織。面試主要內容為崗位應具備的基本能力和專業知識,根據招聘崗位的需求,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形式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達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方能確定為考核人選。
3.面試加分。符合下列條件的考生,在面試環節可以加分:
(1)通過國家衛生部統一組織的醫學考試,取得執業醫師資格者加10分;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護士資格者加5分。
(2)醫學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加5分。
(3)通過國家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師級(醫、護、技師級)及以上衛生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加5分;取得士級(醫、護、技士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加3分。
(4)曾經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從事衛生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時間截止至2016年6月31日)及以上的人員加5分。
(5)“三支一扶”服務滿1年且在崗(時間截至2016年6月31日)的人員,或曾經在“三支一扶”崗位上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加5分。
同時符合多種加分條件的人員,只享受1次分值最高的加分,不得重復加分。
4.面試成績公布。面試結束后,面試成績于當天在考試地點公布(含加分)。
(四)考核
1.考核時間:2016年7月25日-8月7日。
2.考核人員的確定:根據考生面試成績(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及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核范圍的人員。
3.考核內容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勤政廉政、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原工作單位規章制度等情況,并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及相關情況進行復查。
4.考核中出現考核不合格者或報考人員自愿放棄出現缺額的,招聘單位可提出申請,報魚峰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同意、魚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可從面試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含加分)由高分至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五)體檢
1.體檢時間:2016年8月8日-8月25日。
2.體檢人員的確定:通過考核的人員,按照實際招聘崗位人數等額組織體檢。
3.體檢標準參照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資源保障部、衛生部修訂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4.招聘單位或者體檢對象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七日內提出復檢要求,經魚峰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批準后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5.體檢中出現身體不合格者或是報考人員自愿放棄的,招聘單位可提出申請,報魚峰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同意、魚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可以從面試合格人選中按綜合成績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
考核、體檢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柳州市魚峰區人民政府網(http://yfq.gov.cn/)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相關手續。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聘用資格。
在公示與聘用審批階段有異議、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或考生明確放棄出現缺額的,是否遞補由魚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魚峰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商定。
(七)人員聘用
1.經公示無異議的,由招聘單位填寫《魚峰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機構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經魚峰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審核,報魚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后,辦理聘用手續,聘用手續須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報考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內到單位報到上班,逾期不報到上班按自動放棄聘用資格處理。被聘用人員與其他工作單位前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負責處理,在規定的報到期限內報到。如本人不能按規定期限報到的,作自動放棄處理。
2.招聘單位應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初次就業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崗定級,工資福利待遇按柳州市和魚峰區有關規定執行。
五、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嚴肅招聘紀律,堅持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給予紀律處分;對弄虛作假、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對弄虛作假、違反招聘規定的考生,取消考試資格,對已經簽訂聘用合同的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為方便群眾監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立監督電話:
魚峰區紀委電話:0772-3161652
魚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電話:0772-3161197
魚峰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電話:0772-3858300
六、有關說明
(一)本簡章由魚峰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負責解釋。
(二)聯系電話:0772-3858300
聯系郵箱:yfjw3858300@126.com
魚峰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魚峰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資格條件表
魚峰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魚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