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52號)有關規定和工作需要,佛山市高明區人民醫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8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數量
高明區人民醫院公開招聘醫療專業技術人員8名,屬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在醫院從事醫療衛生工作。
二、薪酬待遇
工資待遇按國家事業單位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三、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年齡為18周歲以上(即1999年3月13日之前出生);
5、其他條件詳見《佛山市高明區人民醫院2017年上半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職位表的幾點說明如下:
1.招考對象:
“往屆畢業生”指2016年及以前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含在職人員和暫緩就業畢業生);
“社會人員”指除應屆畢業生外,已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含通過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形式(自學考試、函授、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面向“社會人員”招考的職位,“往屆畢業生”也可以報考。
2.專業:招考職位已根據用人的要求并結合實際情況,按照《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6年版)》進行了專業設置,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得的有效畢業證上的專業為準,并按專業目錄中的名稱和代碼選擇專業相符的職位報考。
除專業目錄中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學位種類不等同于報考專業,學位種類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考職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職位。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職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部分職位“專業”一欄所設置的專業未能完全涵蓋“學歷”一欄所標注學歷層次的,則以“專業”一欄為準,報考人員所學專業及其對應的學歷層次要與職位“專業”一欄要求的專業名稱和代碼以及其學歷層次相對應。
報考人員須按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如實填寫報名表,未如實填寫的視為提供不實信息,取消其本次報考資格。
3.學歷:報考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
4.戶籍:報考人員報名時具有職位要求的戶籍。若報考人員的戶籍在入讀的普通高校,則其入讀高校之前的戶籍必須符合職位要求的戶籍。
5.年齡:30周歲、35周歲、40周歲、45周歲以下分別是指1986年、1981年、1976年和1971年3月13日及之后出生。
6.工作經歷時間:在校學習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及參加相關工作的(即在取得全日制學歷畢業證前的工作經歷),即使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開始繳納社會保險,不視為工作經歷。
年齡、工作經歷的計算截止日期為本次考錄報名的第一日(即2017年2月27日)。
已經聘用為本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得報考。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考職位。
四、招聘辦法
本次招聘面向全國實行公開招考,經臨床操作考試、面試、體檢、考核合格后,擇優錄用。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7年3月13日—3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報名方式:本次報名需通過現場報名審核。報名地點為佛山市高明區人民醫院人事科(地址:廣東省佛山市高明區荷城街道康寧路1號,郵政編碼:528500,聯系電話:0757-88885673。本次報名需本人親自到場進行報考信息確認。
3、報名所需材料:①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工作簡歷及其他可證明本人工作經驗和能力等相關材料的復印件(要求A4紙張紙質材料),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張。②如實、完整填寫《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
4、資格審查。報考對象資格由佛山市區人民醫院會同區衛計局共同審定,經審核符合條件的,通知參加面試,未過初審的,不另行通知,報名材料恕不退還。
(二)考試。
1、操作考試。操作考試內容為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能操作。成績按100分計算,合格分數線為60分,合格者將進入面試階段。
2、面試。面試內容為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成績按100分計算,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合格者進入體檢階段。面試具體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3、公布最終成績:總成績按照筆試、面試各占50%的比例得出,并于組織部網站上公布。
(三)體檢。根據擬聘人數,按照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人選。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錄用體檢實施細則(試行)》規定,組織體檢人選到指定區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的,可按成績高低在具備候選資格人員中依次遞補。
(四)考察。對體檢合格者,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進行組織考察,主要包括:政治素質、道德品質、能力和學習工作表現,以及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必要時查閱個人人事檔案。因考察不合格或放棄聘用的,可在同一崗位中按報考人員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公示與聘用
經面試、體檢、考察合格后,確定擬招聘人選,名單在區委組織部(區編委辦)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報區委組織部(區編委辦)審批后辦理聘用手續。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
五、招聘工作的組織及實施
本次招聘的考試、體檢和考核工作由佛山市高明區人民醫院負責組織實施,區衛生計生局負責監督。
本公告由佛山市高明區人民醫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聯系電話:0757-88885673(區人民醫院)、88661380(區衛生計生局組織人事科)。
附件:1、佛山市高明區人民醫院2017年上半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xls
佛山市高明區人民醫院
2017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