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甘肅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甘辦發〔2011〕22號)、《關于進一步做好省屬高校和科研院所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的通知》(甘組通字〔2019〕22號)和《2025年省屬高校、科研院所、醫療衛生機構等單位急需緊缺專業目錄》(甘組通字〔2024〕54號)規定,結合本單位工作需求,我中心2025年計劃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急需緊缺專業人才8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我中心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急需緊缺專業人才8名。具體計劃詳見附件1《2025年甘肅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急需緊缺人才公開考核招聘崗位列表》(以下簡稱“崗位列表”)。
二、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權利,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二)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及技能等條件,碩士研究生學歷須獲得相應學位,報名崗位代碼為JQ2025001的應聘人員第一學歷須為醫學類專業(見崗位列表)。
(三)專業院校范圍(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即可):
1.一流大學建設高校;
2.“雙一流”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
3.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省部共建高校;
4.甘肅省內醫學類院校。
(四)年齡條件:2025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不受年齡限制。往屆畢業生中,碩士研究生年齡為1989年2月24日以后出生。取得多個層次學歷的應聘人員,按照與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和專業相符的年齡條件報名。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國(境)外院校畢業生:除需符合(一)、(二)、(四)、(五)項條件外,還需具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開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對確需引進的,采取“一事一議”方式,由用人單位提出申請,主管部門初審后報省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部門復審,通過后報省委人才辦備案。
(七)不得報考人員范圍:
1.在各級人事考錄招聘考試中因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誠信檔案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2.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管理處罰、收到黨紀政紀處分期未滿或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人員;
3.提供虛假證件及材料的;
4.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可不受理應聘的人員。
三、引進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報名從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4日18:00截止。
2.報名方式:報名采取網絡報名(電子郵箱)的方式,應聘人員填寫附件2《2025年甘肅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急需緊缺人才公開考核招聘人員報名信息表》(以下簡稱“報名信息表”)。
3.報名要求: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表和證件掃描件必須一致,各項信息須真實、準確、完整、有效,且符合公告條件,對提供不實信息而影響報名審核結果,一經發現取消應聘資格。2025年9月30日前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及要求的其他條件的應聘人員和提供虛假材料、填報虛假信息的應聘人員,不予聘用。
4.報名及資格初審所需材料:應聘者須將報名信息表及初審所需材料以“專業名稱+姓名(如:公共衛生+張三)”方式命名,投遞至郵箱:gscdcrsk@126.com,
(1)應屆畢業生:報名信息表(切勿修改表格格式)、身份證原件掃描件、所在院校學歷證明原件掃描件、教育部學籍驗證報告、證件照(以上材料需PDF掃描件或jpg格式照片)、所有學歷層次的畢業證及學位證原件掃描件。(所有證件掃描件按以上順序整合至一個PDF后發送)。
(2)往屆未就業畢業生:報名信息表(切勿修改表格格式)、身份證原件掃描件、所有學歷層次的畢業證及學位證原件掃描件、有工作單位的應聘者須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部門所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原件掃描件(所有證件掃描件按以上順序整合至一個PDF后發送)。
5.資格審查
(1)資格初審在報名后進行,并將資格初審結果等相關事項通過報名郵箱通知考生。
(2)資格復審在考核前進行現場審核,資格復審及考核具體時間、地點采取電話短信告知或甘肅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中心官網(http://www.gscdc.cn/)公告的方式通知考生。不符合應聘條件、提供虛假材料或不能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將取消考核資格。
(二)考核
考核采取面試形式進行,按照考核實施方案規定程序由甘肅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統一組織實施,考核程序、時間、地點等采取電話短信告知或在甘肅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官網另行通知公布。
(三)體檢
根據總成績由高到低按崗位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和復檢由甘肅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組織,體檢通知在中心網站公布。體檢在蘭州市內三甲醫院進行,體檢和復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己承擔。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文件執行。參加體檢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由甘肅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安排應聘人員到其他三甲醫院進行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應聘人員應嚴格遵守體檢規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實有效,認真完成全部體檢項目。對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如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不予聘用。
因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出現的崗位空缺,按同一崗位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面試缺考或成績低于劃定分數線的,不得遞補)。
(四)考察
體檢結束后,由甘肅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組成兩人以上的考察小組,采取個別談話、召開座談會、調閱檔案等方法,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學、廉等方面進行全面考察,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做出考察結論。對有工作經歷的通過向其原單位了解溝通、調閱檔案或實地考察等方式進行。根據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法紀觀念、在校表現等情況作出考察結論。
考察貫穿引進全過程,應聘人員在考察過程中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礙考察工作的行為,干擾、影響考察單位客觀公正做出考察結論的,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出現空缺的,按同一崗位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面試缺考或成績低于劃定分數線的,不得遞補)。遞補人員也需依次完成體檢、考察并合格。
(五)審批
根據考核、體檢及考察情況,辦理審批手續,2025年9月30日前未取得崗位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的,畢業及學位信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無法查詢,不能提供公告要求其他資格證書,提供虛假材料、填報虛假信息,出現以上任一情況的應聘人員不予審批,審批不合格不予聘用。審批過程中出現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六)公示
根據審批結果,甘肅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按招聘計劃確定擬聘人員,擬聘人員信息在甘肅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張貼公示,同步在中心網站(http://www.gscdc.cn/)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七)備案
審批結果報甘肅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甘肅省疾病預防控制局、甘肅省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備案。
(八)聘用
甘肅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按照崗位設置管理有關規定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定崗位等級、兌現相應待遇,并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四、其他事項
甘肅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主動接受社會和上級監督,保證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甘肅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紀委對招聘全過程進行監督。如招聘考核中發生問題,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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