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公安宣傳工作,切實提高公安宣傳工作水平,為創建平安石獅、幸福石獅提供強大的精神動力和輿論支持,經研究決定招聘公安宣傳警務工作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
本次公開招聘的職位為公安宣傳警務工作輔助人員,計劃招聘2名,男女不限。
二、招考范圍
具有泉州市各縣市區常住戶口或生源地為泉州市各縣市區的人員。
三、招考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堅決擁護黨的領導,貫徹執行黨和政府的各項方針政策;
2、政治素質好,遵守紀律,品行端正,道德良好,責任心強,自愿從事公安機關警務輔助工作;
3、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有一定文字功底,熟悉微博、微信公眾平臺等新媒體應用;
4、年滿18周歲;
5、身體健康,無重大疾病或傳染病,能堅持正常工作;
6、計生符合有關政策規定;
7、有宣傳工作經歷、熟悉非編軟件、熟悉公安工作及具有汽車駕照人員,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聘用:
(1)曾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或者近五年曾受過治安處罰的;
(2)有違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機關偵查、控制的;
(3)曾受過開除學籍、團籍或者黨籍紀律處分,或者近三年曾受過記過以上紀律處分的;
(4)曾參加過“法輪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組織,或者帶有黑社會性質組織的;
(5)有過吸毒史的;
(6)直系親屬和關系密切的旁系親屬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因危害國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7)直系親屬和關系密切的旁系親屬中有正在被政法機關偵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有“法輪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組織的骨干分子或頑固不化、繼續堅持錯誤立場的;
(8)家屬三代以內有精神病史;
(9)其他不宜招聘的情形。
四、報名
1、報名時間:從即日起至12月31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地點:石獅市公安局政工室(石獅市八七路528號公安局辦公大樓413室);
3、手續:①報考人員本人《招聘警務輔助工作人員報名表》、戶口簿、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8份;報考人員認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相關證件(如機動車駕駛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②報考人員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5張;
4、要求:①報名時必須提供所需證件及材料,否則一律不予報名;②報考人員如有特殊原因無法自己報名的,可委托親友代為報名;③凡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和聘用資格。
五、招聘辦法
1、考試。本次招聘統一實行面試,考試成績按面試成績計算,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體檢。按照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名單,統一組織體檢;體檢不合格的,依序遞補;
3、考核政審。組織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核政審,考核政審不合格的,依序遞補;
4、公示。在對擬聘用人員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予以辦理聘用手續;
5、聘用。根據《勞動合同法》和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聘用期一般為3年,其中試用期為1個月。
六、工資福利待遇
聘用后,工資按照石獅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工資待遇發放,并統一辦理醫療保險、社會保險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日常撰寫新聞稿件發表在不同媒體可獲得相應級別的稿費。
本公告由石獅市公安局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059588719032 15059553963
聯系人: 王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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