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實施“人才強縣”戰略,結合汶川縣人才引進辦法相關規定,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引進急需緊缺人才10名,現公告如下:
一、計劃及要求
計劃引進急需緊缺類人才10名,具體要求見《汶川縣2014年人才引進公開考試職位表》。
二、基本條件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具有國家公務員、事業干部身份,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具備擬報名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名: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所從事工作涉及國家安全、重要機密且不滿解密期限的;
4.符合國家關于回避規定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資格條件
1.國民教育為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在職教育、成人教育為研究生及以上學歷;
2.年齡原則上在40歲以下(1973年12月后出生),特殊人才可適當放寬;
3.專業技術類人才須具備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四、引進方式
公開統一考試,擇優錄用。
五、引進程序
(一)發布公告(7天,2月17日-2月23日),在汶川門戶網上發布人才引進公告。
(二)報名登記(5天,2月24日-2月28日),采取個人自愿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地點:汶川縣人才辦(汶川縣委二樓),報名時,填寫完整個人信息,并粘貼照片(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證件照),交考務費100元/人。報考人員每人限報一個崗位。聯系電話:08376226871。
(三)資格審查(2天,3月3日-3月4日),根據報考人員填報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可以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資格初審合格人員在筆試前一天到指定地點接受資格復審,對復審合格人員發放準考證。資格復審時必須提供: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工作證或單位證明、任職時間證明、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的原件及所有證件復印件。經資格審查合格的報考者人數與報考崗位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6∶1,不足規定人數要求的,可在征得報考者同意后進行調劑,仍不足規定人數的取消該崗位考試。
(四)筆試(1天,3月5日)。筆試采用閉卷方式,由汶川縣人才引進領導小組統籌,縣委組織部、縣人才辦具體實施,筆試時間:3月4日領取準考證,5日上午9:00考試,筆試占總成績的60%。
(五)面試。按筆試成績1:2的比例(含并列人員)進入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面試占總成績的40%。
(六)體檢。根據筆試和面試綜合情況,按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本人自理,時間另行通知。
(七)考察。組織考察組對擬引進人員進行考察。
(八)公示。對擬引進人員,在汶川縣門戶網上公示,公示期為7天。
(九)審批。根據體檢、考察、公示情況,經汶川縣人才引進領導小組審定后,按規定程序,辦理相關手續。
在本次專項引進中,如遇體檢、考察、公示、審批等環節出現不合格或放棄的情況,按程序和條件依次遞補。
六、工作紀律及其他
(一)本次工作實施過程由汶川縣紀委(監察局)進行全程監督,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違反公開引進紀律的相關人員,視其情節輕重,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二)本次工作由汶川縣人才引進領導小組統籌部署,縣委組織部、縣人才辦負責具體實施。
(三)本次人才引進工作的各項信息將在汶川縣門戶網進行公布。
(四)報名時應出具現工作單位及所在地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五)未盡事宜,由汶川縣人才引進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1.汶川縣2014年公開引進急需緊缺人才職位表.rar.
2.汶川縣2014年公開引進急需緊缺人才報名登記表(暫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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