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全椒縣路燈管理所(全椒縣城鄉建設局下屬二級機構)路燈維修人員緊缺問題,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路燈維修工作人員,具體招聘方案如下:
一、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招聘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成立以分管副縣長為組長,有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縣招聘路燈維修工作人員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招聘工作,辦公室設在建設大廈八樓。
二、招聘原則及方法
(一)編外招聘。
(二)公平、公開、公正、擇優。
(三)采取考試、考察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三、招聘基本條件
(一)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二)具在國家教育部門承認且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中專以上學歷(電力、電工及相近專業);高中學歷須有電工證書。
(三)年齡25周歲以下(1989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滿足戶外登高作業要求)。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本縣范圍內享受財政撥款經費的在聘人員;
2、經縣人社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被立案審查的人員;
4、其他不宜招聘的人員。
四、招聘崗位、人數
路燈維修工5人(男)。
五、招聘程序及資格審查
(一)公告發布:2014年3月3日。
(二)報名時間:2014年3月10日- 3月16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辦理報名手續。
(三)報名地點:全椒縣城鄉建設局辦公室(建設大廈八樓),聯系電話:0550-5180539。
(四)報名辦法及相關要求:
1、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等相關證件原件、復印件,1寸免冠近照5張,縣內其他事業單位聘用人員需提供原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2014年全日制應屆畢業生畢業證等材料尚未取得的,須提供學生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復印件以及所在學校蓋章的“2014年畢業,現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材料等。聘用上崗以后,未提供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前為試用期,試用期滿取得崗位要求相關證書后,可簽訂正式聘用合同,對在2014年8月底仍不能取得相關證書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2、報考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數的比例不小于2:1。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經領導小組批準,相應核減招聘人數,直至取消招聘。
3、報考人員需填寫《全椒縣2014年度路燈管理所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所填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情況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4、對通過報名資格復審的人員,按省物價局、財政廳皖價費字[2009]118號文件規定,收取每人考試費用45元。
5、報名人員的聯系方式要明確并且相對固定,確保聯絡暢通。
6、報考人員于2014年3月19日攜身份證到全椒縣城鄉建設局辦公室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六、招聘方式
(一)考試內容:電工基礎知識和路燈維修操作知識(本次考試不指定復習教材),考試試卷為150分,考試時間為150分鐘。
(二)考試時間:2014年3月23日,具體時間及地點:見準考證。
(三)入圍人員公告:2014年3月26日公告入圍人員名單。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5人入圍,考試分數相同的,以學歷高的優先;學歷相同的,以年齡小的優先。
七、體檢、考察
入圍人員經公示無異議,進行體檢、考察。
(一)體檢參照修訂后原人事部、衛生部印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操作規程執行。
(二)考察由2人以上組成的考察小組參照錄用公務員考察相關規定執行。
(三)體檢、考察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參加體檢人員需按體檢項目交納體檢費。
(五)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人選缺額的,按參考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體檢對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復檢(復檢僅限1次)。
八、公示和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確定后,進行公示,同時公布監督舉報電話。對經公示無異議或者有問題反映但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定簽訂聘用合同(含試用期)、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并由縣城鄉建設局組織崗前培訓。培訓結束,上崗試用。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滿,由縣城鄉建設局牽頭,人社局參加,對招聘人員進行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聘用期限為三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聘用人員檔案由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管理。
參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不簽訂聘用合同的,或者5日內不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此空缺崗位,可以在本次參考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等額遞補。
對在應聘過程中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對聘用人員的考核參照《全椒縣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外聘用人員管理暫行辦法》(全政[2013]48號)執行。實行年度考核,由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共同組織。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具體負責對聘用人員的管理,把考核結果做為續聘、解聘以及獎懲的依據。
九、紀律與監督
(一)公開招聘工作嚴格按照“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的要求組織實施,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監督電話:0550-5011485(縣紀委信訪舉報中心)
0550-5180539(縣城鄉建設局)
0550-5039258(縣人社局)
(二)嚴格實施各項回避制度、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嚴格執行人事考試政策,規范考試程序,嚴明考試紀律。
(三)對違反公開招聘政策和紀律要求的應聘人員和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四)聘用程序中需公示的內容將在縣政府、縣城鄉建設局、縣人社局網站上公示。
十、福利待遇
聘用人員經費從縣財政安排的全椒縣路燈管理所預算經費中解決,聘用后福利待遇按全椒縣路燈管理所現有同類型人員福利待遇標準執行(重點工程崗位除外)。聘用期內,用人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為受聘人員辦理醫療、養老、失業、工傷和生育五險等,個人應承擔的部分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凡辦理解聘、辭聘手續的,從下月起,停止繳納各項費用。
十一、方案解釋
本方案由全椒縣城鄉建設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全椒縣2013年度縣路燈管理所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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