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族語文翻譯中心(局)是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直屬文化事業單位,于1955年12月12日經周恩來總理批準成立。
主要職責是承擔黨和國家重要文件文獻、法律法規和重大會議的民族語文翻譯和同聲傳譯工作,為黨和國家及社會組織提供民族語文翻譯服務;開展民族語文基礎理論、翻譯理論和有關特殊問題的研究,提出有關意見建議;開展民族語文新詞術語規范化、標準化研究,提出民族語文新詞術語標準建議;開展民族語文信息化研究,參與或承辦民族語文信息化相關工作;聯系民族語文翻譯工作機構和民族語文翻譯專家,承擔民族語文翻譯有關業務交流合作和業務培訓工作;承辦國家民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一、招聘崗位、數量及要求
具體詳見附件1。
二、招聘人員基本條件
(一)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遵紀守法,服從組織安排;
(二)專業知識扎實,熱愛民族事業;
(三)達到招聘崗位規定的學歷及專業要求(具體見附件1);
(四)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三、招聘流程
(一)報名時間、方式及要求
1、報名時間:2014年4月15日前。
2、報名方式:網上報名。
請應聘者填寫報名表(附件2),將報名表以“姓名—民族—畢業院校—專業—應聘崗位”格式命名,并作為郵件主題,發送到fyjzhaopin@sina.com。
(二)資格審查
根據招聘崗位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條件審查的人員以電話方式通知筆試時間、地點。
(三)組織筆試、面試
分語種分別組織應聘者進行筆試。根據筆試成績,按崗位招聘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
(四)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先后順序,按崗位招聘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
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擬任崗位資格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五)確定擬聘人員
根據考試、考核結果、身體檢查和考察結果,經黨委審議,確定擬聘人員。
(六)公示招聘結果
在國家民委網站、翻譯中心(局)網站對擬聘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
(七)履行報批手續
(八)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
四、相關待遇說明
(一)享受國家及我中心(局)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
(二)凡被正式錄用的應屆高校畢業生,與我中心(局)簽署服務期協議,京外生源由我中心(局)負責解決進京戶口問題。
五、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倒座廟1號院中國民族語文翻譯中心(局)人事處郵政編碼:100080
電子郵箱:fyjzhaopin@sina.com
聯系電話:010-62555131-6003
聯系人:肖湘、周維
附件:1.中國民族語文翻譯中心(局)2014年度公開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計劃表.rar
2.中國民族語文翻譯中心(局)2014年招收應屆高校畢業生應聘報名表.rar
中國民族語文翻譯中心(局)
201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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