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民委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精神,結合我團工作實際,公開招聘2014年應屆大學畢業生。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的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紀守法,熱愛民族文化藝術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和敬業精神。
(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具備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知識、業務技能及其他條件。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一)舞蹈表演專業4名:男女不限,大學本科學歷,其中京外生源3名,京內生源1名。
(二)舞蹈編導專業1名,男女不限,本科及以上學歷,京內生源。
(三)財務專業1名,男女不限,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京內生源。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應聘者可持應聘簡歷到中央民族歌舞團人事處報名,也可通過郵寄、傳真或發送電子郵件等形式報名。報名截止到2014年4月30日。
(二)資格審查。
按照招聘計劃的要求對應聘人員的應聘資格進行審查,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人員參加考試考核。
(三)考試考核。
組成由用人部門、人事處及相關專業專家參加的考核小組,對應聘者綜合考核。舞蹈表演專業應聘者不進行筆試,直接進入面試。舞蹈編導專業先進行面試,根據面試成績順序確定人選再進行筆試。財務專業先參加筆試,根據筆試成績順序確定人選參加面試。最終經藝委會或考核小組評議,按綜合成績排序,擇優錄取,確定擬引進對象。
筆試、面試初步安排在2014年5月上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四)審批。
人事處將擬引進對象的審核意見報團黨委審議并通過。
(五)體檢。
通知擬接收高校畢業生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人員的空缺,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遞補。
(六)公示。
經審查合格的擬接收高校畢業生名單在國家民委網站、中央民族歌舞團網站和全團范圍內公示7個工作日。
(七)錄用。
公示無異議的擬接收高校畢業生,履行報批程序后,簽定聘用合同,辦理錄用手續。
接收工作由中央民族歌舞團紀檢監察處進行全程監督,對群眾的檢舉、申訴等,認真核查,對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紀行為進行嚴肅查處。
四、聯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19號中央民族歌舞團人事處。
電話(傳真):010-68438575郵編:100081
網址:http://www.zymzgwt.com.cn
電子郵件:mgzhaopin@sohu.com
中央民族歌舞團
201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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