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冊亨縣事業單位人才隊伍的建設,提高人才隊伍的素質,根據貴州省人事廳《關于印發<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的通知》(黔人發[2006]4號)文件精神,針對我縣縣直事業單位人員緊缺的實際,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2014年我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00名充實到縣直事業單位。為確保本次縣直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簡章。
一、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發布招聘簡章、報名、筆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職位
具體職位詳見《2014年冊亨縣縣直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職位一覽表》(附件一)。
三、公開招聘的原則
1、堅持控編補員的原則;
2、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
3、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四、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專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生,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96年4月13日前、1979年4月13日后出生)。
(二)報考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為人民服務、為冊亨經濟社會發展服務的精神;
2、五官端正、身體健康,身體條件符合《貴州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3、具備報考職位所需的其它資格條件(詳見《2014年冊亨縣縣直事業單位新增人員招聘職位一覽表》)。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有嚴重的違法違紀行為的;
2、違反計劃生育法律法規的人員;
3、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五、報名、資格審查
(一)報名組織工作
報名組織工作由縣招聘辦負責。
(二)報名方式、時間、地點
本次報名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每名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對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達不到2:1比例的職位,該職位招聘計劃按比例減少或取消。筆試前在冊亨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http://www.gzch.gov.cn/)進行公示。
1、報名時間:2014年4月11 日至13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冊亨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3、報考費:每人100元。
4、準考證發放時間:2014年4月15日
5、準考證發放地點:冊亨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考生須持有效《居民身份證》領取。
(三)資格審查
1、報名時須持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應屆畢業生可持就業推薦表參加報名),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彩照3張。在職人員須提供單位所在地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2、報名時須出具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3、報考職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4、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填寫《2014年冊亨縣事業單位新增人員招聘報名表》(附件二)。《報名表》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由他人代報的,若報名信息出現上述情況,視同考生本人填寫,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
5、考生從報名到聘用期間須保持電話暢通(號碼以報名表上所填寫的為準),若由于考生自身原因不能與其取得聯系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負。
六、考試形式、內容和總成績計算
(一)考試形式
考試采用筆試形式進行。
(二)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
筆試為閉卷考試,由縣招聘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命題、制卷、評卷。考試均不指定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1、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總分100分)。
2、筆試時間:2014年4月16日
3、筆試地點:見《準考證》,考生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三)成績計算
筆試成績設最低分數線60分,考生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筆試成績公示三天:2014年4月17日至19日。
七、體檢
體檢時間:2014年4月20日
筆試成績60分(含60分)以上方能進入體檢,根據報考人員總成績由高到低按本職位計劃招聘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不合格的不再進行遞補體檢。若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總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需進行加試后體檢。體檢在縣招聘辦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合格人員進行為期三天公示(2014年4月22日至24日),在冊亨縣人民政府可查詢,網址:(http://www.gzch.gov.cn/)。
八、考察
考察時間:2014年4月25日-27日
體檢合格人員列入考察對象,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組織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時還須進一步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查閱檔案,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考察應當組成考察組,考察組由兩人以上組成。考察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進行遞補。
在考察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單位報經縣招聘領導小組審定,取消擬聘用資格:
1、沒有考核依據(檔案)或報名時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
2、違反計劃生育法律法規的人員(合格人員附戶口所在地鄉鎮計生部門出具的未違反計劃生育法律法規的證明);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合格人員附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遵紀守法情況證明);
4、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5、不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
6、截止到2014年4月27日未能提交招聘職位所需學歷、學位證明材料的人員,應屆畢業生7月30日前未能提交畢業證及檔案材料取消聘用資格;
9、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10、經縣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況。
九、公示和聘用審批及聘用待遇
經筆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縣招聘辦進行為期七天(2014年4月28日至5月4日)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備案后,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享受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福利待遇。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者轉為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人員解除聘用。被聘用人員在冊亨縣的服務期不少于5年(含試用期),需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未滿服務年限按違約處理。
十、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考試報名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招聘簡章》規定的報考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嚴禁擅自放寬報考條件和標準,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的發生。考生與招聘工作人員有厲害關系的,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應當主動提出回避。工作人員如有違法規定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相關規定處理。對違反聘用紀律的報考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考察和體檢資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處理。其中,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行為的,3年內不得參加招聘。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一、本次招聘聘用工作未盡事宜,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咨詢電話:0859-4212355(冊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監督電話:0859-4216886(冊亨縣監察局)
附件一:《2014年冊亨縣縣直事業單位新增人員招聘職位一覽表》.rar
附件二:《 2014年冊亨縣縣直事業單位新增人員招聘報名表》.rar
冊亨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二〇一四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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