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青田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公告
根據浙江省人事廳關于印發《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號)精神,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79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全面考察、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具體的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等詳見招聘計劃表(附件一)。
二、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和對象
1.青田縣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4年9月30日之前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
2.青田縣戶籍的其他社會人員(以2014年5月4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部分崗位麗水市戶籍或生源可報考,詳見附件一備注一欄);
3.研究生畢業并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戶籍不限;
4.本縣在崗的大學生“村官”,戶籍不限;
5.面向大學生“村官”招聘的對象為:本縣行政區域內,參加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年、歷年年度考核稱職及以上,且仍在服務崗位的人員;參加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個聘期、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且離開服務崗位未滿3年的人員。服務期計算截止時間為2014年5月4日;
6.截至2014年5月4日,現役軍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4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4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7.通過自學考試、成人教育、電視大學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考試的人員,在2014年5月4日前取得畢業證書的可按社會人員報考;委培生報考須征得委托培養單位同意;
8.本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不予報考;
9.青田縣生源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為青田縣。
(二)報考條件
報考人員除具備報考崗位(專業)所需資格條件外,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能堅決貫徹黨的路線和方針政策;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
3.身體健康,能適應所報考崗位的工作需求;
4.年齡為18至35周歲(1978年5月5日至1996年5月4日期間出生);
5.招聘崗位有特殊要求的,詳見招聘計劃表(附件一)備注一欄;
三、招聘辦法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4年5月4日--5日,8:30-17:00。
2、報名地點:青田縣人力資源市場(水南青田火車站一樓)。
3、報名材料:
考生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集體戶口人員持集體戶口簿或所在地戶證中心戶籍證明)、學歷證書(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或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以及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一寸正照2張。確有特殊原因的,可委托他人報名。受委托者除攜帶上述報考材料外,還須攜帶委托書、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報名表到青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www.qtrs.gov.cn下載中心下載打印或填寫。
4、報名時需繳納考務費80元。報考者憑考務費發票,于5月14-15日到青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領取準考證。
5、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6、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或低保證明,經審核后免除考務費用。
(二)考試
1、筆試
筆試時間定于5月17日。
上午9:00—11:30《綜合應用能力》
下午14:00—15:30《職業能力傾向測試》
其中,《綜合應用能力》為全主觀題,《職業能力傾向測試》為全客觀題。
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第二代身份證,并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筆試考試考生需攜帶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2B鉛筆和橡皮。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招聘計劃2名及以下的按1:3,3名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并在青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www.qtrs.gov.cn公示。
2、面試
面試入圍人員請按照青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www.qtrs.gov.cn發布的通知到青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領取面試通知書,逾期不領,視為自動棄權;在面試2天前,如面試對象書面確認放棄面試的,根據該職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自然淘。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三)體檢、考察、聘用
總成績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總成績÷4+面試成績÷2”總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總成績高的排名在前。按照總成績排名以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按《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考察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進行。體檢或考察有不合格的,根據總成績排名依次替補。根據體檢、考察結果,按照總成績排名擇優確定聘用對象并進行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聘用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
報考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
四、其他注意事項
考試違紀人員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事部令第3號)有關規定處理。
報考人員對本公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反映,以便及時糾正。
本通告未盡事宜,由青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78-6822270
監督電話:0578-6823232,0578-6834867
附件2:2014年青田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專業資格審查辦法
請點擊瀏覽該文件
青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