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白城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1號)
為了滿足市直各事業單位在分類改革期間的用人需求,根據《中共吉林省委辦公廳、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期間嚴格執行空編管理及公開招聘人員規定的意見>的通知》(吉廳字〔2012〕3號)、《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關于全面建立和進一步完善全省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公開招聘制度意見>的通知》(吉政辦發〔2010〕16號)和《白城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瀚海學子回歸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白人才組字〔2013〕1號)精神,白城市市直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公告公布白城市市直15個事業單位招聘計劃83名。具體招聘單位、招聘計劃詳見附件1。
二、招聘人員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3年4月30日至1996年4月30日期間出生),獲得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人員年齡放寬至35周歲以下,獲得博士研究生學歷人員年齡放寬至40周歲以下,招聘崗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崗位要求確定。年齡計算時間點均以4月30日為準。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201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報考不受年齡限制。
(二)崗位條件
符合不同崗位所需學歷、專業、工作經歷、實踐能力等條件(詳見附件1)。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
3、在讀的非2014年畢業生(2015年1月1日后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考生不視為2014年畢業生);
4、現役軍人;
5、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
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由白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報名受理及資格初審。
(二)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2014年5月12日至5月16日,上午8:30時—11:30時,下午14:00時—17:00時。
(三)報名地點
白城市人力資源市場一樓大廳(白城市中興東大路2-21號)。
(四)報名要求
1、報名者須持《2014年白城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瀚海學子回歸計劃崗位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二份(從網上下載填寫后打印,簽名處需本人手寫簽名),并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及崗位需求的資格證、工作經歷證明等其他材料原件以及復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6個月內)同版紅底正面小2寸彩色照片3張。其中,2014年畢業尚未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須提供由畢業院(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簽署意見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后果自負。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每名報考人員在本公告公布的崗位中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考多個崗位的無效。有符合《2014年白城市及所屬縣(市、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2號)》崗位資格條件的,允許兼報2號公告中的一個崗位。
3、外地報考人員可提供報名表及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和有關材料的復印(掃描)件由他人代理報名或電子郵箱報名,報名郵箱bcsrsjsyk@163.com。本人照片要在背面寫好姓名、報考單位、崗位等相關信息,用快遞發給白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科齊志收(具體地址:白城市中興東大路2-21號404室)。報名聯系電話:0436—3209654。
4、免收考生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費用。
5、請考生必須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五)資格初審
資格審查由招聘單位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依據招聘崗位設置的資格條件對報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初審通過后允許考生參加筆試。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可報考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白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對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與考生之間在報名過程中發生的資格審查爭議問題進行仲裁,并在報名日期內向考生做出答復。
(六)開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崗位均不設開考比例。
(七)準考證發放
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后,由白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制發《準考證》。準考證領取時間:2014年6月25日至27日上午8:30時—11:30時,下午14:00時—17:00時;地點:白城市人力資源市場一樓大廳(白城市中興東大路2-21號)。
四、招聘考試
筆試崗位,招聘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筆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報考同一崗位筆試成績并列進入1:3的考生,一并列為面試人選。免筆試崗位,直接進行面試。
(一)筆試
筆試科目為《通用知識》,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筆試實行百分制,滿分100分,不設及格分數線。筆試范圍參考《2014年白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通用知識考試大綱》。筆試時間:2014年7月5日9:00時-11:00時。
筆試地點:筆試在白城市進行,具體地點以《準考證》確定的地點為準。報考人員須持有效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和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筆試結束后,由白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依據招聘崗位設置的條件對擬參加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需考生本人到現場并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復印件及學歷網絡查詢信息1份,以及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復印件各1份。資格復審合格者準予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在白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另發布公告。
(二)面試
面試由白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面試按專業分類進行,采取現場答辯、試講說課、素質測評、結構化面談等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專業能力、操作能力、綜合協調能力等。面試實行百分制,當場打分,滿分100分,及格線為60分。
面試時間、地點在白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發布。
(三)成績計算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兩部分計算考試總成績,滿分100分,及格線為60分。其中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免筆試的以面試成績為準。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考生最后成績出現并列影響聘用的,則另行組織加試。加試的方式、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考試成績在白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兼報2014年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1號公告和2號公告崗位并且均取得體檢資格的考生,必須在體檢前確定要放棄的崗位,并向白城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提交本人簽字的書面申請材料。
五、體檢及考察
根據考生成績,按照招聘計劃1:1比例在及格線以上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工作由白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在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體檢合格的,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對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質及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考察。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并從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
經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白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七、聘用
本次公開招聘被錄取的人員實行聘用制,統一納入市直事業單位編制管理。被聘用人員在白城市區域內工作服務期為5年。服務期內所聘人員不能辦理域外調出手續。
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并從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并從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相關手續。被聘用人員按有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015年1月1日后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不辦理聘用手續。
八、正式聘用的人員待遇及使用
(一)見習期內享受轉正定職事業單位同職級人員工資待遇。
(二)具有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人員專業技術職務聘任不受單位專業技術崗位職數限制,隨到隨聘。對貢獻突出的,可破格聘任高一級的專業技術職務。
(三)具有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人員在最低服務期內(5年),除正常工資津補貼外,碩士生另補助一次性安家費1萬元,博士生另補助一次性安家費3萬元。
(四)具有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人員已婚的,配偶符合調入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條件的,可按規定的程序辦理隨調隨遷手續。
(五)聘用人員優先納入組織部掌握的戰略人才儲備庫,其中,具有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優秀人員列為市管后備干部重點培養。
九、信息發布及政策咨詢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http://hrss.jl.gov.cn)和吉林省人事考試網(http://www.jlzkb.com)為本次公告發布網站。白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jlbchrss.gov.cn)為本次招聘工作信息查詢網站。
報名政策咨詢電話:中共白城市委組織部人才辦0436—3221836;白城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0436—3209654。
本公告未盡事宜,在發布信息網站上發布補充公告。
附件:
1.《2014年白城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瀚海學子回歸計劃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rar
2.《2014年白城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瀚海學子回歸計劃崗位工作人員報名表》.rar
3.《2014年白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通用知識考試大綱》。
中共白城市委組織部
白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