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地震局系中國地震局在閩直屬事業單位(屬財政全額撥款,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根據《福建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暫行辦法》,擬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名,具體方案如下:
一、 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法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3.具有較扎實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知識,有創新精神;
4.身體健康,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 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
序號 |
單位 |
招聘崗位 |
招聘人數 |
筆試面試成績折算比例 |
崗位資格條件 | |||
專業 |
學歷 |
學位 |
其他條件 | |||||
1 |
地震應急保障中心 |
資產管理 |
1 |
50:50 |
采購供應管理、工商管理(會計學方向)、會計(學)、財務管理、會計與審計、財務會計(教育) |
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 |
學士及以上 |
|
2 |
廈門地震勘測研究中心 |
財務 |
1 |
50:50 |
財政金融類 |
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 |
學士及以上 |
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 |
3 |
平潭地震臺 |
財務 |
1 |
50:50 |
會計(學)、財務管理、會計與統計核算、財務會計(教育) |
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 |
學士及以上 |
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 |
三、 報名
1.本次考試采取郵寄紙質材料或者現場面交的報名方式,報名材料:福建省地震局應聘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見附件2)、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2014年7月畢業的2014屆學生需要)、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其中一份報名表經審核確認后作為參加考試憑證使用。采用郵寄方式報名的考生只需郵寄復印件,原件待現場審核時提供。應聘者需對提供的材料負責,如有弄虛作假,立即取消應聘資格。
2.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在報名時提供相關資料。
3.報名時間:2014年4月29日-2014年5月16日。采取郵遞報名的考生,請郵遞至福建省地震局人事教育處(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華鴻路7號,郵編:350003);現場面交地點: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華鴻路7號701室福建省地震局人事教育處。
4.采用現場報名的考生報名時直接進行現場審核并繳納報名費;采用郵寄方式報名的考生可于2014年5月19日至23日進行現場審核并繳納報名費(上班時間:8:00-17:30)。
5.根據閩價費[2007]196號規定,對符合報名條件的應聘人員收取報名費80元/人。
6.資格審核后,請密切關注福建省地震局網站,具體事項會在網站上公布。
四、 考試
(一)筆試:
參加我局組織的筆試,筆試時需攜帶身份證、確認后的報名表。崗位擬招聘人數與應聘人數比例原則上應達到1:3以上方可開考,若達不到1:3,按閩人發[2006]11號文件規定執行。筆試滿分100分,占綜合成績比例為50%。
(二)面試:根據筆試從高分至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滿分為100分,占綜合成績比例為50%,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三)綜合成績滿分為100分。
五、 考核與體檢
(一)考核:通過到考生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了解考生學習、工作期間表現及查閱檔案,考察考生綜合素質。
(二)體檢:參加體檢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根據我局安排,到指定醫院集中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
(三)考核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按綜合成績從高分至低分依次遞補。
六、 辦理聘用手續
(一)擬聘用人選在中國地震局網站、福建人事人才網、福建省地震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一般情況下,自報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擬聘人選將在60個工作日內完成。
(二)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我局將根據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核準手續,并與聘用人員簽訂合同。
聯系人:姚黎 鄭超 聯系電話:0591-87847377 87816753
七、監督
省地震局紀檢監察部門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91-87841837
福建省地震局人事教育處
201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