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山市機關雇員管理暫行辦法》、《中山市機關雇員招聘辦法》有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我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名機關雇員。現將有關招聘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招聘對象為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以上學歷、學士以上學位人員(不接受第二專業報名)。報考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并有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證明材料方可報考。國有單位在職人員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出具書面證明。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備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招聘雇員崗位表》)。
4、年齡一般為18至35周歲,碩士和博士研究生、副高以上專業技術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招聘報名第一日。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現役軍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處理或在處分期內的人員,不得報名。
二、報名
(一)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二)報名地點:中山市東區興中道10號中山市民政局三樓人事科。
(三)報名時間: 2014年5月7日至9日共3天。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四)報名要求
1、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和有關證明材料(所有證件均要求原件及復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張(同版)及照片電子版。可由他人代報名,委托他人報名的,需出具報考者的報名委托書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符合報考條件人員填寫報名表(附件2)。報考者自行在民政信息網下載并雙面打印一式兩份,隨其他報名資料一齊上報審核。
(五)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
2、報考人員要如實、準確填寫個人報考材料。對提供虛假材料的報考人員,一經查實,取消資格,并將情況通報相關部門。
(六)發放準考證
筆試前3天由我局人事科通過電子郵件的形式發放準考證,并電話通知初審符合條件的報考者。準考證作為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環節的憑證,遺失不補。
三、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科目為時事政治、鄧小平理論、科學社會主義、法律、公文寫作等綜合基礎知識。
主要測試應試者具備公共基礎知識能力,不指定考試用書。
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筆試結束后,我局統一組織閱卷,并視筆試情況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
面試對象人數按招聘崗位擬雇用人數1:5的比例由我局確定面試對象。
(二)面試。面試主要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統一劃定為60分。對考試合格的考生,依總成績高低順序,按雇用崗位擬雇用人數等額確定體檢、考察人選。
四、體檢、考察和公示
對考試合格的考生,依總成績高低順序,按雇用崗位擬雇用人數等額確定體檢、考察人選。體檢在考試結束后5日內完成。
體檢按《中山市機關雇員雇用體檢標準》執行。考察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有關規定進行。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聘用的,可依次遞補體檢、考察人選。體檢費用由我局承擔。
公示環節,考察合格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市人社局網站和中山民政信息網公示7日。
五、雇用
考生經考試、體檢、考核、公示合格后,擇優雇用。
本通告由中山市民政局人事科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760-88267816。
中山市民政局
201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