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文化館高層次人才引進公告
根據《湖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湖州市引進和培養高素質人才實施辦法〉和〈湖州市人才柔性流動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湖政發〔2004〕27號)文件規定,湖州市文化館決定面向社會引進高層次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湖州市文化館:湖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下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預算形式為財政全額撥款,機構規格相當于正科級。辦公地點位于湖州市長興路99號。主要承擔社會文化指導與培訓,組織舉辦大中型群眾文化藝術活動,組織、輔導群眾業余文藝創作,組織藝術精品創作,挖掘、研究、保護、開發、利用非物質文化遺產,開展湖州城市合唱團建設與管理等工作。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本次公開招聘1個專業技術崗位共1人。
(一)招聘條件
符合《湖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湖州市引進和培養高素質人才實施辦法〉和〈湖州市人才柔性流動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和湖州市文化館明確參照執行的有關規定條件,以及招聘崗位具體要求(詳見《湖州市文化館招聘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有關說明
1、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的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含學歷學位認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和留學歸國人員,可憑就讀高校核發的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報名應聘,對其學歷、學位證書的審查延后至報到時。
2、指揮專業。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9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電子郵件報名。應聘人員應于2014年5 月7日9:00——16:00期間,發送報名電子郵件(郵件主題設為“應聘湖州市文化館合唱指揮崗位+姓名”)到專用郵箱404005198@qq.com,附報名表(見附件2)。
2、資格初審。報名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湖州市文化館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通過電子郵件向報名人員反饋初審結果。
3、資格復審。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員應攜帶報名表(貼2寸證件近照)及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含就業推薦表或《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按照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
4、應聘資格的取得。湖州市文化館確定考試有關安排,向通過資格復審者發放準考證后,報名人員取得應聘資格。
(二)面試
1、面試時間初定于5月下旬在湖州市內舉行。具體安排以準考證為準。
2、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總分為100分。測評要素主要有崗位認知、適應能力、專業水平和語言表達、溝通協調、應急應變等綜合素質。
(三)體檢、考核
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并按有關操作規程執行。
考核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行。
(四)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湖州市文化館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湖州市文化館按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管理,與湖州市文化館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核中出現不合格者,湖州市文化館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四、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
1、湖州市文化館網站(http://www.huzhouart.com,最新公告);
2、湖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網站(http://www.huzhouwh
.com,通知公告);
3、湖州人才網(http://www.hzhr.com,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考)。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一般僅在湖州人才網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監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1、市文廣新局(組宣人事處):0572-2399226;
2、市人力社保局(人才開發辦):0572-2175933。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五、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湖州市文化館直接咨詢。
咨詢電話:0572-2398735,2398172(章靜穎、管偉紅)
附件:
湖州市文化館
201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