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區體育中心因事業發展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收定向培養游泳救生學員30名。凡經過培訓并取得《游泳救生員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擇優錄用為區體育中心游泳救生員。
一、報名條件
1、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高中及以上學歷;
3、具有南通地區常住戶口,在通州城區范圍內有住房條件的非南通地區戶籍人員也可報名;
4、身體健康,體貌端正,有良好的團隊合作意識,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5、報名者裸眼視力在1.0以上,矯正視力在1.5以上,有一定游泳技術和技能基礎,并具有200m不間歇連續游(不限時)的游泳能力,有志于從事救生員工作的人員。
二、培訓及錄用人數
本次定向培養游泳救生員共30名,最終擇優級錄用8人(其中4人為專職救生員,4人為兼職救生員)。
三、報名、培訓及錄用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4年5月9日—5月13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報名地點:通州區體育局(朝霞路88號行政中心主樓1316室)
3、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須本人到場,并提供戶口薄、身份證、畢業證、同時提交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張。每人預交培訓、考試費1400元,通過游泳救生員國家職業資格鑒定的人員全額退還培訓及考試費,未通過游泳救生員國家職業資格鑒定的人員培訓、考試費用自理。
(二)、培訓
由區體育中心組織人員對報名者進行為期一個月的統一培訓。
(三)、考核鑒定
考核鑒定工作由江蘇省體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站組織實施,鑒定考核時間定于6月22日。
(四)、專職救生員錄用程序
對獲得游泳救生員國家職業資格的人員,采用現場技能考核和筆試的方式進行錄用考試,F場技能考核占總成績的70%,筆試占總成績的30%。按擬錄用人數的1:1的比例進行政審、體檢等工作。政審、體檢合格后,由區體育中心與勞務派遣機構簽訂用工合同,勞務派遣機構與擬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三個月)。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區相關規定執行。
五、用工性質及待遇
本次招錄的專職救生員用工形式為勞務派遣。試用期內待遇標準為區內機關事業單位勞務派遣人員標準+績效考核津貼,績效考核津貼人均月1600元;績效考核津貼經考核后發放。兼職救生員的待遇參考周邊地區的游泳場館救生員待遇的標準執行。
咨詢電話:86512309
南通市通州區體育中心
201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