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脂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協管員公告
為有效緩解我縣事業單位人才短缺,切實解決2012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考試遺留問題,在充分聽取民意的基礎上, 按照2014年5月19日榆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同意米脂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批復》(榆政人社發[2014]378號),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重新組織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并將協管員招聘一并納入本次招聘工作之中。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尊重歷史、面對現實,公開、公平、公正、擇優聘用。
二、招聘名額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06名(其中含解決2012年6月事業單位招聘遺留問題名額150名);協管員100名。
三、招聘對象
(一)原參加我縣2012年6月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考試的所有考生。
(二)未參加我縣2012年6月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考試的往屆國家統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三)報考人員須在我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報到并投檔(投檔截止時間為公告發布之日前)。
(四)報考人員為米脂戶籍且落戶截止時間須在發布公告之日前(包括在公告發布之日前與米脂籍人員在米脂縣登記結婚且已入米脂戶籍的外縣籍畢業生)。
(五)年齡在30周歲以下(新增報考人員為1984年5月21日以后出生;原參加2012年6月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的所有考生,依據原公告要求為1982年5月28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學歷報考人員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9年5月21日以后出生)。
(六)已聘為我縣的大學生村官(不受戶籍和年齡限制)。
四、招聘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有堅定正確的理想和信念。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三)熱愛工作,身心健康,服從組織分配。
五、招聘的方法與步驟
(一)發布招聘信息
在米脂縣有線電視臺、米脂縣人民政府網、米脂縣人力資源網及縣城和各鄉鎮(便民服務中心)醒目位置發布、張貼招聘公告。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及地點
2014年5月28日上午8:00至6月11日下午18:00止,在米脂縣人力資源市場(福樂路縣工商局一樓)報名。
2、報名要求
(1)報考人員必須本人親自(不得他人代替)持檔案信息卡、畢業證、戶口本、二代身份證、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到現場報名,經審核符合報名條件的,工作人員對報考人員進行現場拍照、攝像、采集指紋備查。
(2)報名結束后,對擬參加招聘考試的考生在米脂縣有線電視臺、米脂縣人民政府網、米脂縣人力資源網及縣城和各鄉鎮(便民服務中心)醒目位置公示,公示期限為7天。公示期間接受社會各界及廣大考生的監督,凡被舉報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對象,一經查實,取消其考試資格。
(三)考試繳費
收費標準按照陜西省物價局陜價涉發(1993)11號文件規定標準執行,即每人100元。原參加2012年6月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考試的考生不再繳納報名費。
(四)領取準考證
時間地點待考試時間確定后,另行通告(請廣大考生密切關注米脂縣有線電視臺、米脂縣人民政府網、米脂縣人力資源網發布的信息,逾期責任自負)。
(五)考試
1、考試方式:筆試。
2、考試內容:參照《陜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共基礎知識考試大綱》,采用標準化試題,時間120分鐘,滿分150分。
3、考試時間:另行通告(請廣大考生密切關注米脂縣有線電視臺、米脂縣人民政府網、米脂縣人力資源網發布的信息,逾期責任自負)。
4、考試地點:米脂縣第二中學和米脂縣華潤希望小學(四完小)。
5、命題閱卷:命題閱卷由上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組織。筆試結束后,在指定場所進行現場閱卷,閱卷現場邀請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考生及考生家長代表全程參與監督。
6、成績發布:閱卷結束經核對無誤后,所有考生的成績在米脂有線電視臺、米脂縣人民政府網、米脂縣人力資源網及縣城和各鄉鎮(便民服務中心)醒目位置公示,公示期限為7天。公示期間接受社會各界及廣大考生的監督,凡被舉報對象有不符合報考條件或違規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考試成績。
(六)錄取方式
本次考試主要解決2012年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遺留問題,對所有考生采取一次考試分批次錄取。第一批次,解決2012年考試遺留問題。即從原參加2012年6月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考試的考生中,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150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確定為擬聘人員。第二批次,從第一批次未錄取的所有考生和新增考生中,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56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確定為擬聘人員。第三批次,從所有未錄取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生中遵循本人意愿,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100名協管員,確定為擬聘人員。
(七)體檢和政審
1、體檢:擬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到縣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2、政審:經體檢合格的擬聘人員統一參加政治審查,全面了解政審對象的政治表現、工作情況及學習情況,特別是對遵紀守法和計劃生育方面的情況進行審查。政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
擬聘人員經體檢、政審合格的,正式確定為聘用人員。聘用人員名單在米脂縣有線電視臺、米脂縣人民政府網、米脂縣人力資源網及縣城和各鄉鎮(便民服務中心)醒目位置公示,公示期限為7天。公示期間接受社會各界及廣大考生的監督。聘用人員公示期滿后,不管因何種原因出現空缺崗位的,一律不再遞補。
(九)聘用
公示期滿后,經公示無異議的聘用人員按有關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1、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實行聘用制,全部聘用在鄉鎮事業單位(師范和非師范院校的師范專業及音、美、體專業人員聘用在鄉鎮中小學校;醫學專業人員聘用在鄉鎮衛生院),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后,經用人單位和人社部門考核合格的,根據《陜西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要求,用人單位和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經人社部門鑒證后方可有效。首聘期為三年,聘用期間不得調動。受聘人員聘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現行事業單位工資相關政策執行。
2、協管員崗位聘用人員實行聘用制,全部聘用在我縣公共事業單位(窗口和服務單位),具體管理辦法和工資社保待遇按市級協管員有關規定執行。
六、其他事項
(一)本次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協管員工作由縣招聘領導小組組織實施。試場及閱卷現場將全程視頻監控,同時邀請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考生及考生家長代表進行全程視頻監督,確保考試信息公開、透明、及時、準確。
(二)受聘人員從發文之日起7日內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并報到上班,逾期不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三)聘用人員要嚴格遵守聘用合同的相關規定。
(四)考生屬退役士兵的,按照《陜西省實施<退役士兵安置條例>辦法》(陜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63號)執行。
(五)為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嚴肅性,考生報名名單、考試成績、擬聘用名單均實行公示制度,并設立監督電話。縣紀檢委:0912-6212904;縣人社局:0912-6222707;縣信訪局:0912-6213011。
(六)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舉辦、不委托任何形式的輔導培訓班。
米脂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和協管員領導小組辦公室(借章)
2014年5月21日
附件:陜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共基礎知識考試大綱.rar
米脂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協管員工作責任追究辦法
第一條 為了嚴明工作紀律,確保2014年米脂縣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協管員工作公平公正,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責任追究辦法。
第二條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第三條 縣招聘領導小組工作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保證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第四條 嚴格公開招聘紀律。對有下列情形的,堅決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招聘工作人員未嚴格把關,造成應聘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二)招聘工作人員失職瀆職,導致應聘人員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三)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四)招聘領導小組工作人員對試卷把關不嚴,在試卷命題、印刷、傳遞、運輸等環節出現重大失誤的;
(五)招聘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試題目的;
(六)監考工作人員不認真履職,監考過程中玩忽職守,造成考場秩序混亂的;
(七)閱卷人員不認真履職,閱卷過程中弄虛作假,被舉報查實的;
(八) 招聘領導小組工作人員違反規定,影響招聘公開、公平、公正進行的;
(九)有違反規定其他情形的。
第五條 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招聘領導小組一律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本規定招聘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由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第六條 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一律先停職后調查,視情節輕重給予黨政紀律處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黨政紀律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七條 公開招聘過程中,故意擾亂秩序、無理取鬧、制造事端、惡意造謠誹謗的,公安機關必須堅決打擊,并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八條 招聘結束后,應聘人員或家長無理上訪、纏訪,公安機關必須堅決打擊,情節惡劣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九條 為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嚴肅性,縣紀委監察局設立監督舉報電話:0912-6212904
第十條 本責任追究辦法由縣紀委監察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中共米脂縣紀委
米脂縣監察局
201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