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第139號令)和《廣州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問答(一)》(穗人社發〔2010〕128號)和《中共廣州市委組織部 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發〔2013〕108號)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廣州市白云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單位、職位及條件
詳見《2014年度廣州市白云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
二、招聘對象
符合職位要求的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均可報考。
應屆畢業生是指2014年畢業(須于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含2013年辦理暫緩就業手續且未就業的畢業生);社會人員是指除應屆畢業生外,已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非廣州市戶籍人員(含增城市、從化市)應符合穗府〔2014〕10號文規定的廣州市戶口遷入條件。
三、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具備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
5、身體健康。
6、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受理報考。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
(二)報考資格
1、社會人員報考須具備以下條件:
(1)廣州市常住戶口的人員:本科以下學歷的,年齡一般為18至35周歲(1978年5月31日至1996年5月31日期間出生);研究生學歷或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放寬到40周歲以內(1973年5月31日后出生);博士學位或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放寬到45周歲以內(1968年5月31日后出生)。
(2)非廣州市戶籍人員(含增城市、從化市)應符合穗府〔2014〕10號文規定的廣州市戶口遷入條件。
2、應屆畢業生報考須具備以下條件:
(1)廣州市生源(不含增城市、從化市)的,須具有大專以上學歷。
(2)非廣州市生源的,須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同時具有學士以上學位。
(3)不同學歷層次的應屆畢業生年齡要求與社會人員的年齡要求相同。
3、工作經歷年限計算截至2014年5月31日。
4、其他具體條件和要求詳見《2014年度廣州市白云區事業單位人員職位表》(附件)。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及方式
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報名時間為2014年6月18日上午9:00時至6月23日下午17:00時,報考者登錄中國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hrssgz.gov.cn),按網上提示的方法進行報名。通過報名系統審核的報考人員需要通過網上支付系統繳納考試費每人45元,因本人原因未能參加考試者不予退費。繳費截止時間為6月25日中午12:00時。未按期繳費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期間,報考人員未審核同意的可改報其他職位,系統審核同意后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報考成功的考生,自7月2日上午9:00時開始自行上網打印準考證。
2、報名要求
(1)每位報考者只可報考一個符合招考條件的職位(在職人員須在報名表備注欄中注明檔案所在單位名稱、詳細地址和郵政編碼)。
(2)報考人員須按《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4版)》進行報考,所學專業應符合報考職位的專業要求,學位種類不等同于報考專業。
(3)筆試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或相應減少該職位的招聘人數。因未達到規定報考人數而取消相應招聘崗位的,將退還應聘者繳納的考試費用。
(二)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面試兩個部分。
1、筆試
(1)筆試時間和地點:具體時間、地點及要求以準考證為準。
(2)筆試內容:公共科目考試,內容主要包括綜合知識能力、公共基礎知識。
(3)筆試形式:采取閉卷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4)筆試成績:筆試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按 60%計入總成績。合格分為60分,低于60分不進入面試。筆試成績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hrssgz.gov.cn)上查詢。
2、面試
(1)確定擬面試對象。按1:3的比例依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擬面試對象(面試人數達不到設定比例,可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進行)。
(2)面試資格復查。對擬面試對象集中進行面試前報考資格復查,確認是否具備報考條件。參加資格復查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A4規格)作為資格驗證的依據:
①應屆畢業生:提供準考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身份證等證件,暫緩就業的畢業生還需提供暫緩就業協議書。廣州生源的畢業生(不包括從化市、增城市)還要提供戶口簿(屬集體戶口的須提供加蓋公章的戶主頁復印件及本人頁原件)。
②社會人員:提供準考證、身份證、戶口簿(屬集體戶口的須提供加蓋公章的戶主頁復印件及本人頁原件)、計劃生育證明、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職業資格證等證書、本人簡歷、工作經歷證明以及由廣東省學歷鑒定部門出具的學歷、學位鑒定證明(可委托白云區人才管理服務辦公室辦理,咨詢電話:86555114)。
③非廣州市常住戶口的已婚人員除按上述要求提供相關材料外,還需提供結婚證及配偶的學歷、戶口、職稱等相關證件及材料。
④確認個人報名表: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必須對個人報名表及個人申報的資料簽署承諾意見。
⑤報考資格復核時間、地點等事項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白云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另行通知。不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核者視作放棄面試資格。資格復核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招考單位可依次遞補面試對象。
(3)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法進行,面試成績當場書面通知報考者(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
3、綜合成績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考試綜合成績60分以上的應試人員方可進入體檢和組織考核階段。
(三)體檢和考察
按招聘職位人數1:1的比例依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體檢對象。若出現總成績相同的,不能按招聘職位確定體檢對象的,先按《職位表》優先條件排名先后;如條件仍相同,則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體檢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組織實施。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醫院建議復查的考生,在一個月內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視為體檢不合格,用人單位可根據實際需要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體檢合格者進行考核。
用人單位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考核內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學歷情況、計劃生育情況、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并核實其是否具備報考資格。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聘用
考核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白云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沒有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體檢不合格或體檢人選放棄體檢的,可依次遞補體檢人選。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錄用的,也可依次遞補考察人選。公示中發現問題的,可依次遞補。是否遞補體檢、考察和錄用人選,由招聘單位研究提出意見。
被聘用的人員如果是廣州市農業戶口,需轉成廣州市居民戶口方可辦理聘用。被聘用的人員實行試用期,工齡滿一年以上的社會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應屆畢業生或工齡未滿一年的社會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試用期滿合格正式聘用前,涉及專業技術崗位的,須取得招聘職位中所需要的專業技術資格,按招聘職位中標明的崗位等級予以確定崗位等級,并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
五、注意事項
(一)應聘人員已具有的專業技術資格或職員等級高于應聘職位等級的,如被聘用,均按招聘職位中標明的崗位等級聘用。應聘人員一經報名,視為接受上述條件。
(二)根據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發的《關于做好省外來穗人員專業技術資格確認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號)規定,申請省外專業技術資格的確認,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確認后,方可聘任相應的專業技術崗位。
(三)對通過考試取得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受聘時還應提供職稱外語和計算機能力要求等方面證明材料。
(四)應聘人員報名時應認真對照本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和《職位表》中的專業、學歷學位、招聘對象及其他資格條件等,不符合或低于招聘公告規定的其中任何條件之一,均不可以報名,否則后果自負。
(五)考試、體檢時證件不齊或不符合要求將取消考試、體檢資格。考生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不符合職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如已簽訂聘用協議的,聘用單位應據此解除該協議。
本公告由廣州市白云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86195319,36241930。(受理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節假日除外);舉報或投訴電話:36213625。
廣州市白云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6月3日
附件:1、廣州市白云區2014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