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經濟管理職業學院公開招聘公告
北京經濟管理職業學院是經北京市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獨立設置的高等職業院校。學院以舉辦全日制高職教育為主,同時承擔著國家重點企業和北京市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培訓、國際合作辦學、留學生教育及中央黨校研究生教育等任務。根據工作需要,北京經濟管理職業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條件
1、擁護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具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和良好的道德修養,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
3、具有北京市城鎮常住居民戶口、人事行政關系在北京,個別職位可招聘符合留京條件的外地生源應屆畢業生;
4、年齡在35歲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別優秀的可適當放寬;
5、身體健康,能勝任招聘職位工作;
6、符合招聘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見附件)
三、報名方法
請應聘人員于2014年6月13日-6月26日(以發出郵件日期為準)將以下材料發至指定郵箱,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材料要求如下:
1、填寫完整的《北京經濟管理職業學院公開招聘報名表》(見附件),并在報名表右上角上傳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張;
2、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3、戶口本、身份證復印件。
郵箱地址:renshichu@biem.edu.cn
四、考試安排
1、北京經濟管理職業學院將根據職位條件要求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和初篩,確定參加考試人員名單,具體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招聘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試講),筆試和面試(試講)的合格成績均為60分(百分制)。
3、筆試成績合格者,按1:5比例推選參加面試(試講)。參加教師崗位招聘人員還需進入學院教授委員會進行評議。
4、按筆試和面試(試講)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在招聘數量范圍內提出各崗位推薦人選,經學院院長辦公會議復審后確定擬聘人選。
五、相關說明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應聘人員須完整提供真實、有效的個人信息以及證書、證件等相關材料。凡提供虛假信息、偽造相關材料者,一經發現,立即取消應聘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聯系人:胡老師、劉老師 聯系電話:64721879
附件:
北京經濟管理職業學院
201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