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基層衛生人才隊伍的建設,根據省衛生計生委、發改委、教育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聯合下發的《關于開展2014年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工作的通知》(浙衛發〔2014〕187號)文件精神,我市就2014年定向培養農村社區醫生招生(招聘)工作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生計劃:
我市2014年委托浙江中醫藥大學定向培養本科層次的農村社區醫生預防醫學專業3名,委托金華職業技術學院定向培養?茖哟蔚霓r村社區醫生臨床醫學專業5名。
二、招錄與招聘:
2014年,我市定向培養農村社區醫生工作實行招生與農村社區醫療機構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并軌進行,按照“先填志愿,擇優選拔,后簽協議”的原則,在我市戶籍生源中實施定向招生(招聘)。本科安排在第二批提前錄取,?瓢才旁诘谌崆颁浫。
符合條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填報志愿。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按我市招生計劃1:1.2比例,將上線考生提供給各招生院校。市衛生局根據各院校提供的上線考生名單組織考生體檢。對體檢合格的考生根據招生計劃數確定定向培養考生,并在本市范圍公示3天。公示無異議的,市衛生局商市人力社保局后與合格考生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并上報各招生院校。招生院校按有關規定擇優錄取后,錄取名冊報市衛生、人力社保部門備案。
三、學習費用:
經學校正式錄取并已簽訂定向就業協議的臨床醫學專業?茖哟螌W員,在校期間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等,按原省衛生廳、省教育廳、原省人事廳、省財政廳《關于開展定向培養農村社區醫生試點工作的通知》(浙衛發[2009]82號)和省財政廳、原省衛生廳《關于下撥定向培養農村社區醫生補助資金的通知》(浙財社〔2010〕201 號)有關規定給予補助。
經學校錄取并簽訂就業協議的預防醫學專業本科層次的定向培養學員,在校期間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等,由市財政按不少于4.6 萬元/5年/ 人標準給予補助。
四、就業與待遇:
2014年入學的定向培養生按期畢業后,回我市農村社區工作,具體工作單位由衛生部門商人力社保部門確定,由用人單位與定向培養生簽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在農村社區從事醫療衛生服務的期限不得少于5年(不含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時間)。聘用期間需參加全省統一的畢業后醫師規范化培訓。聘用合同期滿后仍未取得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者,不再續簽聘用合同。
五、其它
填報志愿等其它具體事項,考生可登錄浙江中醫藥大學招生網( http://www.zcmu.edu.cn)、金華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網(http://zsw.jhc.cn)了解。
永康市衛生局 永康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二○一四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