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紅河州綠春縣鄉鎮衛生院招聘特崗全科醫生簡章
為切實加強我縣基層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根據省衛生廳、省財政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醫改辦《云南省全科醫生特設崗位計劃試點工作實施方案》(云衛農衛發〔2014〕8號),州衛生局、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紅河州全科醫生特設崗位計劃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紅衛發〔2014〕173號)文件精神,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綠春縣衛生局、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0名鄉鎮衛生院特崗全科醫生(以下稱特崗全科醫生)。現就招聘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2014年州局批準我縣公開招聘特崗全科醫生10名
招聘單位 |
招聘人數 |
戈奎鄉衛生院 |
1 |
大水溝鄉中心衛生院 |
1 |
大黑山鄉中心衛生院 |
1 |
半坡鄉衛生院 |
2 |
騎馬壩鄉衛生院 |
1 |
三猛鄉衛生院 |
2 |
平河鄉中心衛生院 |
2 |
二、招聘的條件
具有國家承認的中專及以上學歷,年齡在18周歲以上至40周歲以下。
(一)基本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
3.身體健康,樂于奉獻,熱愛醫療衛生事業,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4.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專業、技能條件。
(二)資格條件
特崗全科醫生應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執業醫師資格,且執業范圍注冊為臨床類別全科醫學專業或中醫類別全科醫學專業的醫務人員;
2.具有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含鄉鎮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經過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認可的全科醫生規范化培訓、轉崗培訓或者崗位培訓并考核合格的醫務人員;
3.具有執業醫師或者執業助理醫師(含鄉鎮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經過培訓后,能夠勝任全科醫生崗位的醫務人員;
4.具有執業醫師資格,多年從事臨床醫療工作,能夠勝任全科醫生崗位的醫務人員。
(三)下列情形不得參加招聘
1.衛生系統在職在編人員;
2.受過刑事處罰或正在被立案調查的人員;
3.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不能報考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期為四年。聘期內,特崗全科醫生薪酬待遇標準為平均每人每年6萬元(含符合國家規定的社會保險繳費),其中:執業醫師不低于每人每年6萬元,執業助理醫師不低于每人每年5萬元。待遇經費劃撥縣衛生局,按月考核發放。
四、報名及有關事項
報名時間:2014年6月23日上午9:00——下午17:00。采取現場報名。
報名地點:紅河州綠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開發股(行政中心A幢3樓)。
報名時須提交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執業證書、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張。
五、考試方式和內容
實行專業知識筆試招聘,由縣衛生局、人力資源和社會社會保障局具體負責考試工作。筆試內容為醫學基礎知識。
考試時間:2014年6月24日上午9:00至11:00;考試地點待定。
六、擬錄用人員的確定 考試不設開考比例和合格分數線,按筆試分數從高到低按招聘計劃數1:1確定人選進入體檢、考核(政審)、選崗程序。成績并列者采取加試確定人選。
(一)加試
若因考試成績出現并列超出招聘計劃數的,進行加試,加試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
(二)體檢
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考生須填寫《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體檢表》,并統一帶隊到指定醫院體檢,體檢費由考生自理,考生未按規定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規定執行。
(三)考核(政審)
考核(政審)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考核(政審)嚴格按《紅河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意見》的相關規定進行。
(四)體檢、政審遞補
考生體檢、考核(政審)不合格,或考生自動放棄體檢、考核(政審)的,在參加考試的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只進行一次遞補,遞補人員在紅河人才網進行公示。遞補如出現成績并列的進行加試。
(五)公示
體檢、考核(政審)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錄用的人員,在紅河人才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5天。
七、錄用及錄用后的管理
(一)特崗全科醫生聘期為4年,上崗前必須注冊為全科醫師或者全科助理醫師。聘用前已注冊過執業范圍但未含全科醫學專業的,可以申請在執業證書的執業范圍內加注全科醫學專業。服務單位負責按程序辦理執業變更手續。聘期內,特崗全科醫生的戶口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保留在原戶籍所在地。人事檔案可由服務所在地的縣市人才服務機構代理,黨團關系轉至服務的鄉鎮衛生院。
(二)特崗全科醫生在聘期內,統一納入派駐機構所在地縣級公立醫療機構管理。常態考核、績效考核和年度考核辦法由縣衛生局參照當地縣級公立醫療機構人員考核辦法,并結合特崗全科醫生的工作實際統一制定。具體考核工作由服務所在單位負責,考核結果報縣級公立醫療機構備案。對成績突出、考核優秀者,在績效工資分配時予以考慮;對考核不合格者,按照有關規定調整工作崗位,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期(服務期)內,特崗全科醫生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服務單位為全科醫生提供相應的周轉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條件。
(四)服務期滿安置。特崗全科醫生聘用期滿且連續4年考核合格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縣衛生局將其直接納入縣鄉公立醫療衛生機構常設崗位管理。其中,取得執業醫師資格的可以納入縣級公立醫療機構管理,但人員應派駐鄉鎮衛生院工作;取得助理醫師資格的,可納入鄉鎮衛生院常設崗位管理。
(五)職稱晉升。特崗全科醫生申報職稱晉升時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1.特崗全科醫生在鄉鎮衛生院的工作時間,計算為城市醫生在晉升主治醫師或副主任醫師前,到基層累計服務的時間。
2.原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并在醫師執業證上加注了全科醫學專業執業范圍的,可以自愿選擇其中一個專業申報職稱。
3.可以按聘任履職年限減少1年提前申報晉升上一級職稱資格。在職稱申報和評定時,應將服務數量、服務質量、群眾滿意度評價等作為特崗全科醫生晉升職稱的主要因素,對其外語和論文不作要求。
4.以全科醫生崗位申報職稱晉升的,可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到全科主治醫師崗位。
八、未盡事宜請咨詢
紅河州綠春縣衛生局辦公室,聯系人:李釀忠;聯系電話:0873-4221317。
紅河州綠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開發股,
聯系人:譚劍展:聯系電話:0873-4222280。
綠春縣衛生局
201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