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黨校工作條例》、《中共河南省委關于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黨校工作條例〉的實施意見》,堅持人才強校戰略,提高師資隊伍整體素質,按照《關于省直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有關具體問題的通知》(豫人社〔2010〕99號)精神和有關政策規定,省直機關黨校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名全日制碩士以上研究生。為確保本次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招聘工作在省委省直工委領導下進行,省直機關黨校成立招聘考核評委會,組成人員如下:
主 任:朱志軍
副主任:于洪波 崔金寶
成 員:袁建偉 周四選 樊東亮
招聘考核評委會下設辦公室,負責落實具體工作。
招聘考核辦公室主任:樊東亮
成員:李長林 翁浩行 牛媛媛
二、招聘原則
1. 按需按編引進的原則。從加強黨校教學人才隊伍和學科建設的實際需要出發, 按編補缺,聘用省直黨校急需的教師人才。
2. 公開公平擇優原則。堅持面向社會、公平競爭、擇優錄用,嚴格把握標準,確保引進人才的水平和質量。
三、招聘人數和專業崗位
計劃招聘2人,其中哲學專業1人,經濟學專業1人,均為教師崗位。
招聘崗位報名人數與擬招聘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5:1,不足5:1時,取消相應專業招聘。
四、應聘人員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 具有中國國籍,擁護憲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2. 中共黨員,熱愛黨校教育事業;
3. 全日制碩士以上研究生(含2014年應屆畢業生),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專業要求,第一學歷須為全日制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且本科、研究生階段所學專業一致;
4. 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和理論水平,勝任黨校教學、科研工作;
5. 公開發表學術論文兩篇以上(至少一篇獨著);
6. 身體健康;
7. 具備應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應聘:
1. 曾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的;
2. 曾被開除公職、開除學籍的;
3. 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 其他不符合招聘單位相關要求的。
五、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包括:發布招聘信息、網上報名及初審、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等。
(一)發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信息于2014年6月24日在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www.ha.hrss.gov.cn)、河南人事考試網(http://www.hnrsks.com)、《大河報》、省委省直工委網站(http://www.hnjgdj.gov.cn)發布。
(二)網上報名及初審(6月29日、30日8:00—18:00)
應聘人員可登錄以上網站,根據招聘信息要求,詳細填寫個人資料并將電子文檔發送到郵箱(hnszjgdx@sohu.com)。
報名咨詢電話:李老師:0371—65367180
樊老師:0371--65367372
(三)資格審查(7月2日8:00—18:00)
應聘人員必須提供身份證以及本科、碩士、博士研究生畢業證、學位證書、職稱證明、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及反映本人教學、工作、科研水平的各項材料及獎懲情況。應屆畢業生應提供相關學籍證明和學歷、學位證書方可應聘。以上證件、材料均為原件。
資格審查地點:中共河南省直機關黨校(鄭州市豐產路32號)綜合樓三樓319房間。
招聘考核辦公室嚴格按照招聘條件及要求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一經發現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或違反招聘規定的將取消其應聘資格。
(四)考試(2014年7月3日起)
考試分為筆試、面試(試講、答辯)。按招聘專業,筆試成績前10名進行面試(不足10人的全部進入面試)。筆試成績占20分,面試(試講、答辯)成績占70分,發表文章情況占10分,總計100分。各專業試題由招聘考核評委會擬定。
1. 筆試。筆試內容為文字寫作,考生憑身份證參加筆試。筆試期間為7月3日9:00-11:00。
2. 面試。包括試講和答辯兩個環節,主要測試應聘人員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分析能力和舉止儀表等。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3. 文章、專著情況。應試者需提前準備個人發表文章及專著原件和復印件,在筆試前提交以備查驗。公開發表在CN刊號上每篇文章0.5分,公開發表在核心期刊上每篇文章2分(公開發表為合著文章的,按照作者排序,第一名占該篇文章分數的60%,第二名占40%,第三名以后不再計分),專著每部4分。文章、專著得分最高不超過10分。文章發表及專著出版截止日期為2014年6月30日,以提供原件為準。
總成績按照以上環節得分進行匯總并排名。
(五)體檢
各專業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的原則,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缺額時,按總成績排序依次遞補。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
(六)考察
根據總成績和體檢結果,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出現不合格者,按總成績排序依次遞補。
(七)公示
經招聘考核評委會審定后,分別在以上網站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專業及擬聘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等。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辦理相關入職手續。
六、招聘紀律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省直紀工委、省直工委組織部、省直黨校紀檢部門等人員組成紀律監督小組,負責對考試、考察及聘用過程的監督。
監督舉報電話:0371—63717209。
七、其它
1. 在具體招聘過程中,應聘人員凡未遵照有關通知要求的,一律視為自動棄權。
2. 本方案未盡事宜,按國家和河南省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