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深圳市事業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招聘辦法》(深人社規〔2012〕16號)有關規定,經龍崗區人力資源局核準,龍崗區建筑工務局決定選聘2名職員,具體崗位參見《深圳市龍崗區建筑工務局公開選聘職員計劃表》(見附件1,以下簡稱《計劃表》),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應聘人條件及要求
(一)基本條件
符合本公告及《計劃表》規定的資格條件。
(二)有關要求
1.關于報考專業。
(1)應聘人所學專業須與《計劃表》要求一致(專業代碼相符)。專業是否相符可參考國家教育部頒布的《高職高專、本科以及研究生專業目錄》;
(2)所學專業須與職位規定的學歷層次相對應。
2.關于報考年齡。
最高年齡為40歲(報考年齡的計算截至2014年6月30日,即為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員)。
(三)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1.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2009年7月以來參加本市機關事業單位招考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
3.其他屬法律法規規定不能應聘的。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時間和地點
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
1.報名時間:2014年7月7日;
2.地點:深圳市龍崗區中心城清林中路213號教育綜合大樓512室,聯系電話:89551418。
(二)資格審查
報名的同時進行資格審查。由龍崗區建筑工務局審核考生提供的材料,判定是否符合應聘條件。資格審查合格的確定為考試候選人,報名資料由龍崗區建筑工務局留存。應聘人須提交如下資料:
1.《深圳市事業單位選聘職員報名表》(原件,空表見附件2);
2.身份證或戶籍本(復印件,驗原件);
3.提供學歷及驗證證書(復印件,驗原件);
4.計劃生育情況調查表(原件,空表見附件3);
5.證明應聘人符合職位規定條件的其他材料。
三、確定面試人選
根據應聘人員提供的資料和資格審查結果,由區建筑工務局組織審查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對符合條件的人員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將于資格審查結束后3天內在深圳市龍崗區政府在線網站(www.lg.gov.cn)上公布。
四、面試 (一)面試委托深圳市龍崗區人才流動中心負責,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面試結果公布:根據面試分數高低等額確定體檢人選(若面試成績出現同分的情況,由龍崗區建筑工務局進行考察,擇優錄取)面試結果和體檢人員名單將于面試結束后3天內在深圳市龍崗區政府在線網站上公布。(網址:www.lg.gov.cn)。
五、體檢
體檢時間及體檢醫院均由龍崗區建筑工務局另行通知。體檢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張,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操作手冊執行。
六、考察
體檢合格的人員,由龍崗區建筑工務局在30天內完成考察,考察包括資格復審和考核。經復審不符合公告要求報考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考核內容為擬聘對象的德、能、勤、績、廉以及適應所報考崗位的相關情況。經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單位報龍崗區人力資源局審定,審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七、公示
擬聘人員名單將于體檢結束后在龍崗區政府在線網站公布(網址:www.lg.gov.cn),公示時間為7日。
八、聘用
擬聘人員經公示,沒有投訴或經查投訴不實或投訴屬實但不影響聘用,且不違反《深圳市事業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招聘辦法》(深人社規〔2012〕16號)等文件關于聘用、回避等有關規定的,由用人單位按規定時間向龍崗區人資源局申報辦理聘用備案手續;所聘人員按我市新出臺的崗位管理制度及相關政策實施管理。無正當理由1年內(從筆試之日起算)未辦理聘用手續的,考試成績失效,取消其聘用資格。
被投訴不符合聘用條件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投訴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九、本公告未盡事宜按《深圳市事業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招聘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十、本公告由龍崗區建筑工務局負責解釋。
深圳市龍崗區建筑工務局
201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