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垣縣2014年公開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方案
為了切實做好我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依據原國家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及省、縣相關政策規定和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考試考核的方式為我縣部分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
二、招聘計劃及相關內容
這次我縣事業單位招聘涉及到7個縣直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和2個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共計劃招聘工作人員140人。其中,縣直部門21人,中等職業技術學校教師119人。
具體招聘計劃及相關要求見《長垣縣2014年公開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一覽表》(見附件2)。
三、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崗位要求的年齡條件,報考縣直部門的考生年齡要求為30歲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和報考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的考生年齡要求為35歲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符合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及資格條件(報考縣直部門所屬事業單位的,應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國家統招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具有崗位所需的相應專業;報考中等職業技術學校教師崗位的,應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國家統招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具有相應中等職業技術學校教師資格證書的本科及以上學歷)。
(六)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且符合崗位條件的報考人員可免筆試直接參加面試,其筆試成績取同一崗位(專業)進入面試人員成績的平均分;也可參加筆試,成績以本人筆試成績為準;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學歷且符合崗位條件的報考人員免筆試直接參加面試,其筆試成績取同一崗位(專業)進入面試人員成績的最高分。
(七)非本縣在職人員和本縣招募人員報考須同時出具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八)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及長垣縣實際,符合相應崗位條件要求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筆試成績加10分,符合多個條件者,不重復計算:①參加國家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或河南省志愿服務貧困縣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②在長垣縣服務年度考核均合格且仍在職的大學生村干部;③參加“三支一扶”計劃在長垣縣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④長垣縣籍退役士兵。上述人員須在報名時提交有關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九)農村貧困家庭和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人員報名的,可免交筆試考務費。符合免交筆試考務費條件的人員,現場報名時通過資格初審后應當場提交申請,屬農村貧困家庭的報名人員,還應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縣扶貧辦出具的貧困證明原件;屬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的報名人員,還應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縣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原件和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
(十)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十一)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正在服刑的;
3.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4.因違法違紀正在調查處理的;
5.在各級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
6.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7.具有本縣全供事業編制的;
8.其他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四、招聘程序與相關事宜
(一)發布信息
公開招聘工作實施前,由縣人社局于2014年7月17日在長垣人才信息網(www.cyrcw.com)發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4年7月21日至7月27日(周六、周日正常上班),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2.報名地點:長垣縣行政服務大廳(宏力大道與山海大道交叉口向南800米路東,電話:0373—8097935)。
3.報名辦法:采取本人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專業)報名。報名人員需持畢業證(國家統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還需提供學位證書)、有效身份證(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非本縣在職人員和本縣招募人員報考須同時出具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符合加分條件的及符合免交筆試考務費的提交有關證件。以上材料均須提供原件,審驗后交復印件1份。交近期同一底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6張。報名時填寫《長垣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1份,交納筆試考務費30元。
4.各擬聘用崗位的報名人數與擬聘用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需核減擬聘用人數,直至取消該崗位招聘。被取消招聘的崗位,報名者可在報名結束后2日內到報名地點按照要求重新選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不愿重新選報的,退還所交的報名考務費。
5.本次招聘,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考試聘用的全過程。報名時簽訂誠信承諾書,報名人員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相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6.考生于2014年8月3日至4日到報名地點領取筆試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三)考試
1.筆試
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滿分為100分。
筆試采取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評分的方式進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014年8月5日上午9:00至11:00進行筆試,筆試安排在長垣縣城區。具體考務工作由縣人社局另行安排。
2.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照同一單位及其崗位(專業)招聘人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并再次進行資格審查。如有主動提出放棄者或資格審查不合格而產生的空缺,按照同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人員屆時直接電話通知),但從《面試須知》發放起出現空缺不再遞補。筆試有缺考、作弊或成績為零分的,不得進入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滿分為100分。具體面試工作另行安排。
3.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四)體檢
根據參加面試人員的考試總成績,按照同一單位及其崗位(專業)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當出現末位并列超計劃時,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參加體檢的人員;如筆試成績也相同,則同時參加體檢。
報考教師的體檢人員參照教師資格認定的體檢項目和標準,其他體檢人員參照原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和原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及人社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的規定,統一組織到指定醫院進行,費用自理。
體檢的具體時間、地點、費用另行通知。
(五)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根據考試總成績,按照同一單位及其崗位(專業)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對象。考察采取審查檔案和實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因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的崗位空缺,經長垣縣2014年公開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進行遞補。遞補須從報考同一單位及其崗位(專業)并參加面試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按招聘程序進行。
(六)聘用
根據考試總成績和考察情況,擇優確定擬聘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有異議且調查核實后屬實的,將取消其擬聘用資格,產生的空缺崗位,從報考同一單位及其崗位(專業)并參加面試的人員中,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按招聘程序進行遞補。
聘用人員確定后,由用人單位及時到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用人單位要與新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后,在長垣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為新聘人員辦理人事代理手續,實行人事代理,費用由用人單位負擔。
聘用人員屬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為12個月,屬于在職的(含實行人事代理)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照河南省事業單位工資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由用人單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權限和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不合格的,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提出解聘意見,到聘用審批機關備案。被解聘人員,由戶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務機構推薦就業或自主擇業。
五、組織領導及信息查詢
本次招聘工作在縣政府的領導下進行,成立長垣縣2014年公開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見附件1),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人社局,具體負責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在實施過程中遇到重要情況要及時向縣政府報告;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和本方案的要求全力配合,積極穩妥地開展工作。
長垣人才信息網(www.cyrcw.com)為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的專用網站,有關考試招聘的信息及相關事項均通過該網站進行發布,請注意查詢。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咨詢電話:0373—8097935
近年來,發現社會上個別不法分子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之機搞詐騙活動,望廣大考生提高警惕,不要相信社會上的虛假及欺詐信息,以免給個人造成損失。
六、紀律要求
(一)按照原國家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中第27條規定實行回避制度。
(二)自始至終充分體現“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努力為應聘人員創造公平競爭的環境,對政策規定、運作程序、方式方法等一律公開,對筆試、面試、聘用結果予以公示。在工作中,紀檢監察部門進行全過程監督。
(三)參與招聘工作的人員要認真執行政策規定,嚴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實履行工作職責,不得隨意擴大招聘范圍,改變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條件和標準。對違紀、失職行為,將嚴格追究責任。
(四)應聘人員要誠信報考并自覺遵守招聘工作規定和紀律,聽從安排,服從分配,否則按自動放棄資格處理。在進入面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等程序后放棄的人員,要主動聯系考務部門并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本工作方案由長垣縣2014年公開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國家、省、縣有關規定執行。
監督電話:縣監察局(0373—8889319)
縣人社局(0373—8889030)
附件:1.長垣縣2014年公開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人員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