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具有烏魯木齊戶籍的人員(不含在烏高校學生集體戶);
2、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和學位的畢業生戶籍不限;
3、烏魯木齊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
4、具有烏魯木齊戶籍人員的配偶和子女;
5、駐烏部隊隨軍配偶和子女;
6、符合留烏條件尚未安置的退役士兵或轉業士官;
7、在烏服務期滿一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大學生村官”和“三支一扶”項
目);
8、具有新疆戶籍的人員可報考以下單位招聘崗位:
(1)市衛生局所屬市紅十字急救中心;
(2)市民政局所屬市精神病福利院、市兒童福利院和市養
老福利院;
(3)烏魯木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鐵路局分中心哈密管理
部和庫爾勒管理部。
下列人員不屬招聘范圍(涉及時限的均含試用期,并截止至2014年9月1日):
1、招聘錄用未滿3年的烏魯木齊市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工作人員;
2、因犯罪受到刑事處罰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因犯錯誤正在接受審查或被處分且處分期未滿的;
4、曾被開除公職的;
5、2011年以來在機關事業單位招考招聘中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行為的;
6、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祖國統一,反對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動;
2、年滿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即:1978年9月1日至1996年8月31日期間出生,其它涉及年齡條件依此類推);
3、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能和身體條件,其中專業條件按照《烏魯木齊市新進人員專業分類參考目錄(試行)》進行;
4、報考人員的學歷應是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學歷,軍隊院校(函授)畢業生須是在部隊服役期間入學的人員;
5、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三)其他要求
1、在職人員報考的,須征得現工作單位和上級組織(人事)部門同意,資格審查時須攜帶相關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原件;
2、非在職人員報考的,須提供個人檔案或個人檔案存放部門證明原件。
二、招聘崗位
詳見《2014年烏魯木齊市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
三、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信息
《簡章》和《崗位表》在烏魯木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xjwlmq.lss.gov.cn)、烏魯木齊人事考試網站(www.wlmqrsks.com)和紅山網(www.hongshannet.cn)公布。
(二)報名
報名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報名方法登錄烏魯木齊人事考試網站,按照《報名流程》進行。報考人員須確認報名信息真實有效,編造虛假報名信息者取消報名資格。根據新價非字〔2000〕25號文件規定,報考人員按報名費15元、筆試(綜合考試、專業考試)每門40元的標準繳納,其中報名費和綜合考試科目費用在報名時繳納,專業考試科目(技能操作測試)費用在專業考試之前繳納。
(三)筆試
1、綜合考試
綜合考試主要測試綜合素質,使用國家通用文字(漢語)答題。根據招聘崗位的不同類別,考試分為A類(教育類)、B類(醫療衛生類)、C類(其他專業技術類)和D類(工勤技能類)。
其中:
A類崗位考試科目為《綜合知識》,主要內容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教育行業法律、法規和規章等;B、C類綜合考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D類綜合考試科目為《職業道德》。
根據有關規定,對下列人員給予加分政策: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加10分;
(2)縣級及以上人民政府(機構)授予見義勇為先進個人的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加5分;
(3)國家或自治區級勞動模范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加5分;
(4)使用國家通用文字(漢語)答題的維吾爾族、哈薩克族、蒙古族、柯爾克孜族、錫伯族、塔吉克族、達斡爾族、烏孜別克族、塔塔爾族和俄羅斯族報考人員加5分;
(5)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大學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員加5分;
(6)報考鄉鎮(不含街道、社區)所屬事業單位的本科及
以上學歷畢業生加5分;
(7)報考烏魯木齊縣所屬托里鄉、甘溝鄉、薩爾達坂鄉和達坂城區所屬事業單位的人員加10分,最低服務期限不得少于六年;
(8)符合留烏條件尚未安置的退役士兵或轉業士官加5分;
(9)在烏魯木齊市見習單位見習滿1年以上且考核合格者加5分。
符合上述多項條件的,只能就高加分一次。加分后超過滿分的,按滿分計算。不符合加分條件,已加分并入闈面試的人員,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條件,因個人原因沒有加分的,不予加分。綜合考試科目合格分數線為60分,不合格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2、專業考試(技能操作測試)
專業考試主要測試專業基礎知識和技能。根據崗位需要,部分招聘崗位需進行技能操作測試。專業考試(技能操作測試)科目合格分數線為60分,不合格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四)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資格審查對象:根據筆試成績(綜合成績和專業成績根據規定比例計算)由高到低,按下列原則確定面試入闈人員:招聘1 至2人的崗位,按照1︰3的比例確定;招聘3至10人的崗位,按照1︰2的比例確定;11人及以上的崗位,按照1︰1.5的比例確定。達不到比例的崗位,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入闈人員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審查。審查時須提供以下原件和復印件:身份證、戶口薄、畢業證、準考證、《資格審查表》、《報名表》和崗位要求的其他證件。其中:
1、屬于烏魯木齊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須提供生源
地的相關證明(高考前本人戶籍在烏的證明或高中學籍證明或
高中畢業證);
2、烏魯木齊戶籍的配偶須提供結婚證和在烏配偶戶口簿;
3、駐烏部隊隨軍配偶須提供結婚證和部隊證明;
4、駐烏部隊隨軍子女須提供部隊證明;
5、符合留烏安置條件且尚未安置的退役士兵或轉業士官須
提供市民政部門的證明;
6、“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須提供團市委的證明;
7、“三支一扶”人員須提供市人才服務中心的證明;
8、“大學生村官”須提供市委基層辦的證明;
9、在烏市見習單位見習滿1年的人員須提供見習單位的鑒定和市人才服務中心的見習證明;
10、報考崗位要求有工作經歷的,須提供勞動合同、工作單位證明和其他相關證明材料(自謀職業或自主創業的人員須提供營業執照);
11、在職人員報考的,須提供現工作單位和上級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原件;
12、非在職人員報考的,須提供個人檔案或個人檔案存放部門證明原件。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所產生的缺額,從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五)面試
面試對象:資格審查合格人員。
面試成績:60分為合格分數線。不合格的,不得進入下一
環節。
面試費用:面試費用40元/人,在面試前繳納。
(六)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實行百分制。
A類總成績=綜合成績×20%+專業成績×40%+面試成績×40%B、C、D類總成績=綜合成績×30%+專業成績(技能操作測試成績)×50%+面試成績×20%。
(七)體檢
體檢對象: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以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達不到招聘計劃的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
體檢標準:按照《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進行。報考人員對本人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在3-5日內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復查。復查只能進行一次,復查結果為最終結果。體檢不合格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所產生的缺額,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體檢費用自理。
(八)考察政審
考察政審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
基本形式:應采取調檔審查、實地調查了解等形式進行。
主要內容:主要考察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和遵紀守法等情況。同時對畢業證、學位證等相關證件進行復核。考察政審不合格的,取消資格。所產生的缺額,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九)公示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根據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備案,并在上述網站公示7日。
(十)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印發聘用文件,招聘單位持此文件辦理相關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對逾期不報到者,取消聘用資格,且自報考當年起3年之內,不得參加烏魯木齊市統一組織的事業單位招聘考試。
四、時間安排(均為北京時間)
(一)報名階段
發布《簡章》和《崗位表》:2014年9月3日。
網絡報名:2014年9月10日10:00時-9月17日18:00時。
網絡繳費:2014年9月11日10:00時-9月18日18:00時。
(二)考試階段
綜合考試、專業考試(技能操作測試)、資格審查、面試和總成績公布等具體時間安排詳見烏魯木齊人事考試網站(www.wlmqrsks.com)。
(三)體檢階段
2014年11月下旬(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四)考察政審階段
2014年12月上旬。
(五)公示階段
2014年12月上旬(分批公示7天)。
五、其他要求
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本《簡章》和《崗位表》,嚴格對照自身條件和崗位要求報考。報考人員要誠信報考,確保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凡在報考中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資格,且3年內不得參加我市組織的事業單位招聘考試。
政策咨詢電話:詳見《2014年烏魯木齊市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網絡報名技術咨詢電話:烏魯木齊市人才服務中心0991-4638184
監督電話:烏魯木齊市紀委(監察局)0991-4689754
附件:
烏魯木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