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建設,提升養老服務與管理水平,根據《海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提升養老服務隊伍素質的實施意見》、《海寧市公辦養老機構工作人員招聘實施辦法(試行)》規定,結合我市公辦養老機構用人需求,現就公開招聘養老服務專職人員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共有7家單位推出崗位12個,計劃招聘行政管理人員2名,護理專業人員10名。具體招聘單位、崗位、人數、戶籍或生源地、資格條件詳見《2014年海寧市公辦養老機構公開招聘專職人員計劃及崗位條件》(見附表)。
二、薪酬待遇
在崗期間工資水平與我市公益類事業單位人員相適應,社會保險繳納按照企業標準執行,住房公積金繳納按照城市社區專職工作人員標準執行。
三、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2014年9月18日(星期四)上午9∶00至下午15∶30;
報名地點:海寧市人力資源市場(海州東路548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2號樓1樓大廳);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四、招聘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養老事業,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身體健康;
(二)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學歷要求(詳見附表),年齡18~40周歲(1973年9月18日至1996年9月18日期間出生)。
(三)我市養老機構在職工作人員工作年限滿兩年及以上的(憑屬地養老機構出具的證明),年齡放寬至45周歲(1968年9月18日至1996年9月18日期間出生),不受專業條件限制。
(四)部分崗位招考職位所要求的“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各類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生產一線、農村工作的經歷。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基層時間計入基層工作經歷。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基層工作經歷。
五、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報名及資格審核
應聘人員憑畢業證書、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戶口簿、社保工齡證明及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報名,進行資格審核,填寫《海寧市公辦養老機構招聘報名表》一式1份,并提供近期一寸照片2張。每人限報1個崗位。當招聘職位需求數與報名合格人數不足1∶2時,相應核減招聘名額或取消該職位本次招聘。
(二)考試
1、考試采用筆試+面試方式。養老護理崗位筆試內容為護理專業知識,面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行政管理崗位筆試和面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筆試滿分為100分,筆試后根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面試滿分為100分。綜合成績=筆試成績÷2+面試成績÷2(當綜合成績相同時,以筆試成績高者排位在前)。面試后,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員。
2、筆試(面試)由市民政局組織實施,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與考察
體檢由海寧市民政局會同招聘單位共同組織實施。報考人員的體檢按《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結束后,由各用人單位組織考察。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的、在辦理聘用手續前放棄聘用資格的,在綜合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與聘用
體檢和考察結束后,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海寧市人才網公示7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將不再遞補。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聘用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員收到聘用通知書,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被聘用人員收到聘用通知書后,在規定的報到時間辦理報到手續,逾期不報到者,作自動放棄。聘用人員自報到后簽訂單位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后經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考試成績、確定參加面試、體檢、考察及遞補人員的名單等在海寧市民政局網站(http://www.hnmzj.gov.cn)上公布,屆時考生可在網上查詢。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市民政局依據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咨詢電話:0573-87288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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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寧市民政局
201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