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寶安區機關事業單位臨聘人員管理暫行辦法》(深寶規〔2013〕7號)有關規定,經寶安區人力資源局核準,深圳市寶安區規劃國土發展研究中心擬公開招聘臨聘人員7名,其中專業技術崗位6名,普通輔助管理崗位1名。具體招聘條件參見《深圳市寶安區規劃國土發展研究中心臨聘人員招聘崗位表》(見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應聘人條件及要求
(一)基本條件
1、符合《深圳市寶安區機關事業單位臨聘人員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基本條件;
2、深圳市寶安區戶籍;
3、符合《崗位表》規定的資格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1、尚在黨紀處分期內、尚未解除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在招聘過程中有作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
3、其他根據法律法規規定不能應聘的。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
1、報名方式:電子郵件報名;
2、報名時間:2014年9月9日至9月1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3、報名地點:為保證您在報名時有人受理,請報名前先電話聯系,電話:27809141;電子郵箱:550132756@qq.com;聯系人:卓先生。
4、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者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報名者本人承擔。
(二)資格審查
報名的同時進行資格審查,由寶安區規劃土研究中心審核應聘人提供的材料,審查是否符合應聘條件。報名資料由招聘單位留存。應聘人須提交如下資料:
1、《深圳市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臨聘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附1寸正面藍底免冠彩色照片一張);
2、本人身份證和戶口本(驗原件,收復印件);
3、學歷、學位證書(驗原件,收復印件);
4、《計劃生育情況調查表》(原件、見附件3);
5、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證明(原件);
應聘人所提供的材料必須齊全、準確且保證真實,如材料不齊或弄虛作假的,將取消面試資格。
三、面試
(一)面試方式、時間和地點
面試方式:結構化面試。
時間、地點另行通知獲面試資格的報考者。
(二)面試結果公布
根據面試結果等額確定體檢人選。體檢人選將于面試結束7個工作日內在深圳市規劃國土委寶安管理局網站公布,并電話通知本人。
四、體檢
獲得體檢資格的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張,按時到達指定地點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時間及體檢醫院由寶安區規劃國土發展研究中心另行通知。
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及操作手冊執行。
五、資格復審、考察和公示
體檢合格的人員,由寶安區規劃國土發展研究中心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考察合格的人員名單將在深圳市規劃國土委寶安管理局網站公示7天。
六、聘用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沒有投訴或有投訴經查不屬實或屬實但不影響聘用的,寶安區規劃國土發展研究中心為其辦理聘用手續,并備齊規定資料報寶安區人力資源局備案。投訴受理部門:深圳市規劃國土委寶安管理局監效科,電話:27833485。
七、其它事項
(一)本公告未盡事宜按《寶安區機關事業單位臨聘人員管理暫行辦法》(深寶規〔2013〕7號)有關規定執行。
(二)本公告由深圳市寶安區規劃國土發展研究中心負責解釋。
深圳市寶安區規劃國土發展研究中心
201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