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央、省、市關于加強和改進城市社區居民委員會建設的要求,經請示同意,中共桂陽縣鹿峰街道工作委員會、桂陽縣鹿峰街道辦事處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社區工作人員1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計劃
計劃公開招考社區工作人員11名,其中男性9名,女性2名。
二、招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桂陽縣鹿峰街道南塔社區、東塔社區、十字街社區、蔡倫井社區、百花社區等5個社區轄區城鎮戶籍1年以上(2013年10月8日以前取得5個社區轄區城鎮戶籍);
2.遵守我國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具有良好的品行、職業道德和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4年10月8日至1996年10月8日期間出生);
4.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5.報考人員的畢業證、留學歸國人員學歷認證必須在2014年10月8日前取得。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義的黨校學歷(學位),以省委組織部協調相關業務主管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
(二) 下列人員不能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現役軍人;
3.具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招考程序及時間安排
(一)報名
報名時間為:2014年10月 8日至10月10日。
報考人員持本人戶口薄、二代身份證、畢業證等有效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到鹿峰街道辦事處報名。報名時交納考務費200元/人,一寸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彩照三張。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資格初審、面試前資格復審、錄用前資格終審,并貫穿考試錄用工作全過程。提供虛假報考資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錄資格。招考職數與符合報名條件的人數之比不低于1:3,經資格審查后,如達不到1:3的開考比例,則相應核減相關招聘職數。
(三)筆試
筆試時間為2014年10月21日
筆試內容包括公共基礎知識、社區服務常識、法律法規知識等。采用閉卷考試形式,時量為120分鐘,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分。報考人員于2014年10月20日到報名處(鹿峰街道辦事處)領取筆試準考證。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及要求參加考試。
(四)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根據筆試成績按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考職數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名單。面試形式參照公務員面試辦法進行,面試時間為每人10分鐘,按百分制計分。
(五)成績合成和排名
1.成績合成。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2.成績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
(六)體檢
1.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按照招考崗位計劃1:1的比例,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對象。
2.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3.如出現體檢不合格的,則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次數不超過兩次。報考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在通知體檢結果7天內提出復檢書面要求。復檢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和復檢費用自理。凡不參加體檢或在體檢中弄虛作假的,取消錄用資格。
(七)考察:體檢合格者列為考察對象,如出現考察不合格或放棄的,不再遞補。
四、錄用
擬錄用人員由招考單位按規定的程序和標準確定,并公示7天。公示無異議的,提名為鹿峰街道各社區工作人員初步候選人,經依法選舉,當選為社區居委會成員后,其待遇按現行鹿峰街道社區工作人員的標準執行。
五、招考咨詢電話
0735—4411655
中共桂陽縣鹿峰街道工作委員會
桂陽縣鹿峰街道辦事處
201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