茌平縣2014年度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按照國家人事部第六號令《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關于加強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意見》(魯人社發[2013]13號)、《聊城市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聊人字[2007]4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經縣委、縣政府同意,并報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09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專科及以上學歷;
4、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84年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可放寬至32周歲(1982年7月1日后出生);
5、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人員、在茌平服務的基層項目人員不限戶籍,其他應聘人員須具有聊城戶籍;
6、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7、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8、已在機關事業單位就業的不能應聘;
9、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學生不能應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作為條件應聘;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不能應聘;現役軍人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能應聘。應聘人員不能應聘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由我省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 “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指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選派和續聘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應聘的,實行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可以應聘定向招聘崗位。在本縣入伍的茌平籍退役大學生士兵,退役后3年內(指2011年、2012年、2013年退役的大學生士兵)應聘的,參照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辦理。
二、招聘計劃及崗位
1、教育類(A) 詳見附件1
2、衛生類(B) 詳見附件2
3、綜合類(C) 詳見附件3
三、報名時間和方式
2014年茌平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采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初審、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4年10月23日8:00-10月27日18:00
查詢時間:2014年10月23日8:00-10月28日18:00
繳費時間:2014年10月23日8:00-10月29日18:00
報名網址:茌平政務網(www.chiping.gov.cn)
1、個人報名
應聘人員登陸指定的報名網站,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并上傳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電子照片,不大于20k)。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專業分類參考目錄見附件4。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錄填報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報名信息一經初審通過,不能更改。應聘人員必須使用第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應聘資格且5年內不得參加茌平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2、網上初審
指定專人負責網上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含節假日)查看網上報名情況,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網上初審,并及時公布初審結果。網上報名期間,安排專人值班,接聽咨詢電話、提供咨詢服務;同時嚴格把握公開招聘政策,認真審核應聘人員報名信息,做好資格初審工作,確保審核公正、公平。
3、網上繳費
應聘人員在網上提交應聘信息后,可在查詢時間截止之日前登陸網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要在規定的繳費時間內登陸茌平政務網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繳費成功后,下載打印《2014年茌平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和《誠信承諾書》(資格審查時使用),并于2014年11月5日8:00-2014年11月6日24:00登陸該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筆試考務費收取標準為:每人40元。
報名結束后,應聘人數達不到1:3的,相應核減招聘計劃。
四、考試與資格審查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均采取百分制計算成績。
(一)筆試
1、教育類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含教育學、心理學、語文、數學、英語)。
2、衛生類筆試內容為醫學基礎知識。
3、綜合類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法律法規、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科技知識等基礎性知識和綜合寫作。
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面試人數按以下比例確定:相同崗位聘用計劃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確定。
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茌平政務網上公布。進入面試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接受資格審查。(具體時間及地點請及時登陸茌平政務網查詢)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需按招聘崗位的要求,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及《2014年茌平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誠信承諾書》。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準考證、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
應聘定向崗位人員除出具以上材料外,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人員出具縣以上組織人社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人員出具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簽發的《招募通知書》和縣以上組織人社部門出具的考核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出具共青團山東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報考定向招聘崗位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進入面試的,需提交《入伍通知書》、《退伍證》及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資格審查時界定應聘人員所學專業以應聘人員所獲畢業證書上注明的專業為準。
逾期未參加資格審查或不能按時提供相關材料的,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遞補人員放棄或不合格的不再遞補。參加面試人員名單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在茌平政務網公布。
(三)面試
面試考務費為每人70元
1、教育類面試主要側重教學技能及專業知識
2、衛生類面試主要側重醫學技能及專業知識
3、綜合類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法,主要測評應聘人員從事單位工作必須的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反映應變能力、言語表達能力和舉止儀表等方面的素質和能力。
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教育類按筆試占30%、面試占70%的比例;衛生類按筆試占70%、面試占30%的比例;綜合類按筆試占50%、面試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的總成績。
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計劃聘用人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核人員。因放棄體檢考核資格或體檢考核不合格等情況出現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面試人員考試總成績和體檢考核人員名單,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在茌平政務網公布。
五、體檢
體檢工作原則上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相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應聘人員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給予其不予聘用的處理;應聘人員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給予其5年內不得參加茌平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處理。除特殊情況經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同意外,應聘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對按照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一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六、考核聘用及待遇
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對進入體檢考核人員的德、能、勤、績等情況進行全面考核。對考核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茌平政務網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編制、人社部門辦理試用手續,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辦理相關手續。
七、其他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八、本簡章由茌平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635—4276320
監督電話:0635—4276980
茌平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
2014年10月16日
附件1:茌平縣2014年度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教育類.rar
附件2:茌平縣2014年度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衛生類.rar
附件3:茌平縣2014年度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綜合類).rar
附件4:茌平縣2014年度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專業分類參考目錄.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