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人力資源系統事業單位2014年公開招聘公告
東莞市涉外就業服務中心、東莞市職業訓練指導中心、東莞市職業介紹服務中心、東莞市高技能公共實訓中心、東莞市職教城管理辦公室、東莞市莞城人力資源服務中心、東莞市東城人力資源服務中心、東莞市大嶺山人力資源服務中心、東莞市謝崗人力資源服務中心、東莞市清溪人力資源服務中心、東莞市企石人力資源服務中心、東莞市石排人力資源服務中心、東莞市茶山人力資源服務中心為東莞市人力資源局管理的事業單位。上述單位經費均由市財政核撥。因業務需要,現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等有關文件規定,上述13個單位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0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目的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用公開考試、擇優聘用的辦法招聘相關人員,確保聘用人員素質。
二、招聘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崗位為管理崗位和專業技術崗位,具體見《東莞市人力資源系統事業單位2014年公開招聘職位表》(附件1)。
三、薪酬待遇
按照國家、省政策規定的事業單位人員薪酬標準提供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基本條件
(1)符合招聘崗位要求(見附件1)。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思想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團隊合作意識強。
(3)身體健康,能勝任應聘崗位的工作。
(4)有志于從人力資源服務事業,具有扎實的專業基礎知識,較強的專業技能水平及語言表達能力。
(5)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
(6)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其它不符合事業單位招聘條件的人員,不接受其報名。
(7)管理崗位要求年齡35周歲以下,專業技術崗位要求年齡40周歲以下,具有博士、高級職稱或高級技師職業資格的,年齡放寬到45周歲以下。
(8)報名人員需符合《東莞市引進人才暫行規定》第四條適合引進的人才對象及條件第(一)至第(五)款。
2、報名方法
采用現場報名方式。填寫《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黑鋼筆填寫或打印)一份,并附上個人簡歷,每位應聘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報名需提交的資料: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3)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位驗證原件及復印件,人事檔案保管證明或人事代理關系合同書原件及復印件;
(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3張;
(5)工作經驗證明(提供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和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等)。
(6)三個月內由鎮級以上計生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
3、報名時間:2014年11月3日至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4、報名地點:東莞市育興路101號市人力資源局大院內市涉外就業服務中心四樓會議室。
(二)資格審查
根據招聘條件,由用人單位和其主管部門負責報考資格審查,并向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現場發放準考證,通知具體考試時間、地點。
(三)考試
C02崗位采用“實操+面試”的方式進行,其他崗位采用“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筆試、實操、面試成績采用百分制,均設定60分為合格分數線。考生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考試。招聘崗位報考人數與擬招聘人數不足3:1的,該崗位取消招聘。
1、筆試
筆試時間:2014年11月29日,具體安排見準考證。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崗位招考人數1:3的比例從筆試成績合格考生中確定面試對象。合格考生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面試對象。筆試成績和面試名單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東莞市人力資源政務信息網進行公布。
2、實操
實操時間、地點另行通知。以實操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崗位招考人數1:3的比例從實操成績合格考生中確定面試對象。合格考生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面試對象。實操成績和入圍面試人員名單當場宣布。
3、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邏輯思維能力、專業知識、臨場應變能力、組織協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及舉止儀表等。實操崗位(C02崗位)面試于實操當天進行,其余崗位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成績當場宣布。
4、考試總成績計算
筆試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實操崗位總成績=實操成績×40%+面試成績×60%。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依次按照筆試(實操)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考試結束后,根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按崗位擬招聘人數確定體檢人選。
(四)體檢
遵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規定,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職位招錄人數從考試總成績合格考生中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在指定時間進行體檢。
(五)考察
對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聘用考察人選,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對體檢合格考生進行考察。
(六)確定擬聘人員、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同時在東莞市人力資源局政務信息網公示7個工作日。
如因體檢、考察或其他原因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第二十七條執行。
(七)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的程序和權限報批聘用。
(八)結果備案
在簽訂聘用合同后10個工作日內,將招聘結果報東莞市人力資源局備案。
五、有關問題說明
(一)應聘者應符合公布崗位的資格條件,報名時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且需與在《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中填寫的內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和成績,已簽的聘用合同無效。
(二)有關招聘事項及考試成績等,可登陸東莞人力資源政務信息網查詢。
咨詢電話:22203623 ,聯系人:盧愛芬、羅云開
附件:
1、《東莞市人力資源系統事業單位2014年公開招聘職位表》.rar
東莞市人力資源局
2014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