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城市管理,優化城市環境,全面推動海鹽縣城區精細化、常態化管理,建立長效管理機制,經縣政府同意,由海鹽縣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原海鹽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綜合行政執法協管員。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人數
招聘綜合行政執法協管員15名(性別為男性)。
三、招聘范圍及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遵紀守法,作風正派,熱愛城管工作,無違法違紀行為記錄。
2.高中及以上學歷,身高1.68米以上,矯正視力1.0以上,品貌端正,身體健康,年齡在18周歲至35周歲(1979年10月27 日至1996年10月31日期間出生)。
3.具有本縣常住戶口,在縣城有住房者優先考慮。
4.中共黨員、有汽車和摩托車駕駛證、復退軍人、士官優先考慮。
四、工作職責及管理
綜合執法協管員的職責主要是協助綜合行政執法人員開展城市管理工作。聘用人員須服從管理,遵守《海鹽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工作人員內部管理規定》、《海鹽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協管員工作目標責任制量化考核辦法》等內部工作管理制度。
五、待遇
聘用后享受機關事業單位崗位合同工相關的工資福利待遇。
六、招聘程序和辦法
按照發布招聘公告、現場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公示和聘用等程序進行。
1.現場報名。報考人員報名須按《招聘通告》規定的資格要求,持相應的身份證(或戶口簿)、畢業證、退伍證、轉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有駕駛證的,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免冠同底證件照3張。報考人員應對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信息而通過招聘資格條件審查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報名時間:2014年10月27日至2014年10月31日9:00——17:00時。
報名地點:海鹽縣綜合行政執法局3號樓411室。
2.筆試。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滿分為100分。筆試工作由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組織實施。
筆試具體考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3.面試。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左右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
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工作由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組織實施。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體檢、考核。面試結束后,將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有汽車和摩托車駕駛證的在總成績中加2分,在縣城有住房的在總成績中加2分,復退軍人、士官在總成績中加2分,獲得優秀士兵、立三等功及以上的加1分,獲得優秀大學生和優秀黨員稱號的分別加1分。
根據總成績次序(如出現總成績相等,以面試成績高的排位靠前),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考核由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組織。
5.公示、聘用。體檢、考核合格后,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海鹽人事人才網”(www.hyrcsc.com.cn)上公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或有反映經查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6.體檢、考核、公示不合格或有自愿放棄的,在該職位面試合格對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其它注意事項
1.凡《招聘通告》及資格條件規定的相關證件、證明未隨身攜帶或缺少的,報名時一概不予受理。
2.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事宜,由錄用對象本人負責,并承擔由此產生的其他后果。
3.本通告未盡事宜,由縣綜合行政執法局人事教育科負責解釋。本次招聘的“招聘通告”、考試成績、體檢名單、公示等事宜都將在“海鹽人事人才網”(www.hyrcsc.com.cn)上公布,屆時參考人員可到網上查詢。
八、咨詢電話:86198712 聯系人:黃琴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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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鹽縣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招聘協管員報名表.doc
海鹽縣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2014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