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雙牌縣衛生系統專業技術人員招聘工作公告
為進一步提升我縣醫療衛生服務水平,吸引優秀衛生人才,公開招聘一批專業技術人員,特制訂本工作公告。
一、招聘原則
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技能操作、考核,擇優聘用。
二、組織領導
成立雙牌縣衛生系統專業技術人員招聘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并具體組織實施。
三、招聘職位
具體見2014年雙牌縣衛生系統公開招考專業技術人員職位表。
四、招考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熱愛衛生工作,道德品質良好,遵紀守法。
2、身心健康,體檢合格。
3、具有履行本崗位職責的文化程度、專業知識、工作能力和相應的執業資格。
4、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相應專業中級職稱以上的年齡可放寬到35周歲(即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3年以上執業護師資歷者可適當放寬到33周歲(即1981年1月1日出生)。
5、各職位具體條件要求詳見附表。另按要求人民醫院和中醫院各確定1個崗位面向“四項人員”定向招聘,與其他事業單位“四項人員”一起組織考試。
五、考試聘用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報名、資格審核、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公示、聘用等步驟進行。
1、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4年11月13日至11月15日。
(2)報名地點:雙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四樓會議室。
(3)資格審查:報考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執業資格證、執業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由人社局、縣編委辦、縣監察局、縣財政局、縣衛生局聯合進行資格審核。招聘職位參考人員的比例要達到1:3以上,如未達到1:3的比例且又是緊缺崗位,是否開考,由招考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如確定開考,應同時確定最低合格分數線并進行公告。對只報名不參考實為他人補足筆試或面試開考比例者,經查實后取消報名資格,其該次所報考崗位按實際比例計算開考有效比例。
(4)報名費用:資格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填寫《報名登記表》,每人交納考務費200元。數碼照像費20元。
(5)準考證由縣人社局制發,報考人員持身份證于11月27日到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領取。
2、筆試和面試
(1)筆試
①筆試方式:采用閉卷考試的方法。
②筆試內容:行政能力測試、專業(醫學基礎知識、衛生法律法規),筆試成績=行政能力測試*50%+專業知識*50%。
③筆試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2)面試:按照筆試成績與招聘職位數由高分到低分,原則上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招聘人數在5人及以上職位按1:2比例確定面試對象。
①面試方式、內容:采取業務技能考核的方式進行,主要考核與報考崗位有關的業務技能操作能力。
②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③考試綜合成績計算公式: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3、體檢
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職位等額確定體檢對象,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如遇筆試成績相同的,按資質高者排前。若資質相同者,以學歷高者排前。若學歷相同者,以參加工作時間先后排列。體檢參照公務員體檢標準進行。如有體檢不合格的,則根據本職位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名額原則上不得超過招聘崗位的30%,且必須一次遞補到位,不得多次重復遞補。
六、公示
筆試、技能操作(面試)、體檢、考核等各個階段的工作完成后,其結果在雙牌縣電視臺、雙牌新聞網、雙牌政府信息網、雙牌人社網公示,接受考生的咨詢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七、考核(政審)
參照《湖南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試行辦法》進行。
八、聘用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合格并經公示無異議后,確定擬聘用對象,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批準,按照相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在辦理相關手續時需攜帶身份證、畢業證、工作和學習檔案到人社局驗證,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相關程序辦理手續,試聘合同期一年,試聘期間如違反合同管理規定或經試用不合格人員,按合同規定予以解聘,試聘合格的續簽訂二年聘用合同,無資質人員三年內(含試用期)必須取得相應資質,如三年內未取得相應資質者按合同解聘。
九、聘用人員待遇
聘用人員在聘用期間工資及績效工資等待遇按有關政策享受事業單位同職同類人員同等對待。
十、報考人員可通過以下網站查閱相關信息。
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yz12333.cn)
雙牌縣政府網(http://www.sp.gov.cn/)
雙牌縣新聞網(http://www.spxw.gov.cn/)
雙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rsj.sp.gov.cn/)
雙牌縣公開招考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五日
2014年雙牌縣衛生系統公開招考專業技術人員職位表(79人) | ||||||||||
單位 |
職位名稱 |
職位代碼 |
編制性質 |
招聘人數 |
年齡要求 |
性別 |
戶籍 |
學 歷 |
專 業 |
備 注 |
縣人民醫院 |
臨床醫學內科執業醫師 |
|
差額事業 |
11 |
30周歲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
不限 |
不限 |
普高大專 |
臨床醫學 |
內科執業醫師 |
臨床醫學外科執業醫師 |
|
差額事業 |
7 |
30周歲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
不限 |
不限 |
普高大專 |
臨床醫學 |
外科執業醫師 | |
臨床醫學婦產科執業醫師 |
|
差額事業 |
1 |
30周歲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
不限 |
不限 |
普高大專 |
臨床醫學 |
婦產科執業醫師 | |
臨床醫學麻醉科執業醫師 |
|
差額事業 |
1 |
30周歲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
不限 |
不限 |
普高大專 |
臨床醫學 |
麻醉科執業醫師 | |
護理 |
|
差額事業 |
10 |
30周歲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
不限 |
不限 |
普高大專或本科以上學歷(含本科) |
護理學 |
執業護士 | |
超聲診斷 |
|
差額事業 |
1 |
30周歲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
不限 |
不限 |
普高本科 |
醫學影像 |
| |
影像診斷 |
|
差額事業 |
2 |
30周歲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
不限 |
不限 |
普高本科 |
醫學影像 |
| |
影像技術 |
|
差額事業 |
2 |
30周歲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
不限 |
不限 |
普高大專 |
醫學影像 |
放射技士 | |
臨床檢驗 |
|
差額事業 |
1 |
30周歲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
不限 |
不限 |
普高大專 |
臨床檢驗 |
檢驗士 | |
助產士 |
|
差額事業 |
2 |
30周歲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
不限 |
不限 |
普高大專 |
助產及相關專業 |
護士或執業助理醫師 | |
臨床藥學藥士 |
|
差額事業 |
3 |
30周歲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
不限 |
不限 |
普高大專 |
臨床藥學 |
藥士 | |
財會 |
|
差額事業 |
1 |
30周歲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
不限 |
不限 |
普高本科 |
財會及相關專業 |
會計從業資格證 | |
醫療設備維修 |
|
差額事業 |
1 |
30周歲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
不限 |
不限 |
普高本科 |
醫療設備維修專業 |
| |
計算機管理員 |
|
差額事業 |
1 |
30周歲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
不限 |
不限 |
普高本科 |
計算機相關專業 |
| |
縣中醫院 |
臨床中醫學中醫內科執業醫師 |
|
差額事業 |
8 |
30周歲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
不限 |
不限 |
普高大專 |
臨床中醫學 |
中醫內科執業醫師 |
護理 |
|
差額事業 |
10 |
30周歲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
不限 |
不限 |
普高大專或本科以上學歷(含本科) |
護理學 |
執業護士 | |
影像診斷 |
|
差額事業 |
3 |
30周歲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
不限 |
不限 |
普高本科 |
醫學影像 |
| |
臨床檢驗 |
|
差額事業 |
2 |
30周歲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
不限 |
不限 |
普高大專 |
臨床檢驗 |
檢驗士 | |
中醫藥學 |
|
差額事業 |
2 |
30周歲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
不限 |
不限 |
普高大專 |
中醫藥學 |
藥士 | |
中醫針灸 |
|
差額事業 |
2 |
30周歲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
不限 |
不限 |
普高大專 |
中醫針炙 |
執業醫師 | |
計算機管理員 |
|
差額事業 |
1 |
30周歲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
不限 |
不限 |
普高本科 |
計算機相關專業 |
| |
臨床醫學外科執業醫師 |
|
差額事業 |
3 |
30周歲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
不限 |
不限 |
普高大專 |
臨床醫學 |
外科執業醫師 | |
縣疾控中心 |
預防醫學 |
|
全額事業 |
2 |
30周歲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
不限 |
不限 |
普高大專 |
預防醫學 |
執業醫師 |
人民醫院、中醫院 |
“四項人員” |
|
差額事業 |
2 |
30周歲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
不限 |
不限 |
普高大專 |
面向醫護專業的“四項人員”招聘,如沒有達到開考比例,其兩崗位職數調劑到中西醫臨床醫學內科各1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