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安部批復,我單位2015年擬向全國普通高等院校公開招收38名應屆本科以上學歷畢業生,現將招收簡章公布如下:
一、單位情況介紹
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又稱北京市公安消防總隊)是北京市公安局的組成部分,同時接受公安部消防局領導,系現役單位,享受現役軍人同等待遇,擔負著《消防法》賦予的全市防火滅火的職責。局機關位于北京市西城區西直門南小街,在全市范圍內設立支隊、中隊,所轄部隊主要位于區縣中心地帶。
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是一個專業涉及面廣、技術相對密集的單位。接收地方大學生是部隊干部重要來源之一。隨著首都經濟的蓬勃發展,需要越來越多的高學歷、高素質人才補充到我們的隊伍,和我們一起擔負起為首都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消防安全保障的重任,我們熱烈歡迎有志獻身于消防事業建設的青年學生到部隊建功立業。
二、接收專業及數量
我局2015年接收總人數為38人,其中:法學4人,教育學3人,文學6人,理學4人,工學16人,管理學5人。重點接收以下專業:法學、漢語言文學、法語、新聞學、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通信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土木工程、給水排水工程、刑事科學技術、會計學、財務管理等專業。
三、接收條件和要求
1、接收對象必須政治合格,現實表現良好,入伍態度端正,志愿獻身公安保衛事業。必須是中共黨員或共青團員,符合公民應征入伍的政治條件。在校期間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未受過任何處分。家庭主要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無任何政治經濟歷史問題。
2、接收對象必須是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錄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重點保障接收國家“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畢業生和部隊緊缺專業人才;以接收教育部、公安部直屬院校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所屬重點高校畢業生為主,兼顧其他普通高校畢業生。
3、接收對象必須專業對口,學習成績平均良好以上。學歷、學制、專業內容、培養方向、課程設置符合接收要求,按時獲得畢業證書,本科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必須按時獲得相應的學位證書。
4、接收的本科生年齡要求在24周歲以下,研究生年齡要求在29周歲(截止畢業當年8月31日)以下。工作急需的研究生、少數民族畢業生,按照各自年齡要求,可放寬1歲;曾經服現役的畢業生,年齡可放寬2歲。
5、接收對象必須身體健康,符合《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雙眼裸視力,擬補充到指揮崗位的畢業生不低于4.6,擬補充到技術崗位的不低于4.3。
6、同等條件下,學生黨員、學生干部、三好學生和曾服現役的畢業生,以及在學術、科研上有突出成果的畢業生,公安現役在職、退休未移交干部子女和因公犧牲干部子女、英烈子女,優先接收。
7、本人自愿,保證入伍后服從組織分配,安心服役,發揮專長,艱苦奮斗,在5年內個人不得要求退出現役。
有下列條件之一不予接收:
1、成績一般,含未獲得畢業證、學位證、專業課成績平均分偏低、在校學習期間必修課程重修和補考累計4門以上或1門以上補考不及格、休學超過半年和受過處分的畢業生。
2、非國家計劃(任務)生,如:廣播電視大學、函授大學、職工大學、業余大學、自修大學、職業技術院校、獨立學院、民辦院校、遠程(網絡)教育院校、成人高校畢業生,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軍隊院校為地方培養的畢業生,委培、自費、定向、自學考試畢業生,國(境)外學習畢業生,結業生、肄業生、預科生、往屆生、中專起點大專生、專升本、未獲得學位的本科以上學歷畢業生。
3、檔案材料經審查嚴重缺件或有重大疑問。
四、篩選淘汰
接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按照擇優選拔的原則,從報名開始到簽訂接收協議直至下達任職命令實行全程篩選淘汰。
1、復審復查淘汰。接收對象應按接收規定的時間要求報到并上報材料。接收單位及接收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將對接收對象學歷學位、身體條件、檔案材料、考試成績等進行復審復查,對不合格者由接收單位退回原學校。
2、崗前培訓淘汰。有關單位要對接收對象在入警培訓、崗位任職培訓和當兵鍛煉期間的現實表現、學習訓練、身體心理等情況進行綜合考評。對思想不穩定、有違紀行為以及身體、心理等原因不適合部隊工作的,予以淘汰。
淘汰處理辦法,執行《軍隊院校淘汰學員安置辦法》相關規定。
五、待遇
1、本科畢業生入警培訓后,任命為副連職警官,授予武警中尉警銜,碩士研究生畢業入警培訓后,任命為正連職警官,授予武警上尉警銜。
2、警官的工資標準在每年的1月份定期增加一次,并隨職級和警銜的改變而增加。
3、警官享受公費醫療待遇和保險。
4、大學畢業生接收入伍后符合隨軍政策規定的,即可辦理配偶、子女隨軍手續;若家屬、子女是農村戶口的,可轉為城市戶口,凡隨軍遷移戶口一律免交城市增容費。
5、伙食方面實行部隊提供補貼和本人交納一定伙食費的保障方式,服裝由部隊免費定期發放。
6、工作成績突出,符合有關規定的,可提前提拔使用。
7、未婚警官每年享受30天探親假,已婚且夫妻異地的警官每年享有40天假期,差旅費由部隊負責報銷;已婚且夫妻同地的警官,除正常節假日外,每年還享有20天公休假。
8、警官在按照規定離職培訓、進修、休假、治病療養期間,工資照發。
9、警官的其他未盡待遇按照國家和部隊政策規定執行,受國家的法律和政策嚴格保障。
六、接收方式和程序
1、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有意者請登錄北京市公安消防總隊報名網(www.bjxfj.gov.cn),并按要求完成網上報名和個人資料投寄工作(具體投送材料詳見注意事項欄),報名截止時間為2014年11月10日。
2、資格初審。我單位將對報名畢業生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合格者我單位將以網上通知或電話通知的形式通知畢業生,進入下一環節評審。
3、知識能力考試。按照公安部政治部的有關文件規定,初審合格的畢業生將參加2015年2月上旬公安部統一組織的知識能力考試(具體時間另行通知),考試合格者進入下一環節評審。
4、考核測試。我單位將對資格初審及考試合格的畢業生集中進行面試、體檢、體測、心測等工作;同時開展政審工作。
5、考核審檔。上述各項測試合格者,我總隊將派人赴學生所在學校審檔,并對學生在校期間的表現和家庭成員的主要情況進行實地考核和政治審查。
6、簽約。以上各環節均通過的畢業生,我總隊研究審定后即可簽訂錄用協議書。
7、檔案復審。接收單位會同上級主管部門將對接收對象學歷、學位、身體條件、檔案材料、考試成績等進行復審復查,對不合格者由接收單位退回原學校。
8、報到。凡錄用對象畢業后,開具有關手續按我部通知到消防局政治部干部處報到。
七、分配去向
畢業生被我單位錄用后,根據工作需要,將在全市范圍內統一進行分配,從事消防滅火及防火等工作。大學畢業生入伍后需在基層中隊滅火指揮崗位鍛煉2年。
八、聯系方式
單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西直門南小街1號北京市公安消防總隊政治部干部處722辦公室
郵政編碼:100035
聯系電話:(010)82215789
傳真電話:(010)82215777
網址:http://www.bjxf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