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全縣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全面提高工作人員的整體素質,優化人力資源配置,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運城市人社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和崗位
本次共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90人,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及具體要求詳見附件一《平陸縣2014年度公開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二《平陸縣2014年度公開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服務基層崗位一覽表》。
二、招聘條件
1、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應聘人員應具有下列基本條件:
①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②遵守憲法和法律;
③具有良好的品行;
④具有報考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⑤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⑥符合崗位要求的其它條件。
2、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報考:
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人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考。
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和招聘到事業單位工作不滿1年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得報考(其中,現在校就讀且檔案和組織關系在校的非2014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學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參加公開招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應聘者在報名后、聘用之前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予聘用。
三、招聘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地點
時間:2014年12月2日8:00—2014年12月8日18:00
地點:平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
2、報名注意事項及資格審查
(1)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考年齡為35周歲以下即1978年12月2日以后出生的人員(報考服務基層崗位年齡為40周歲以下即1973年12月2日以后出生的人員)。
(2)崗位要求的專業一律參照附件三《平陸縣2014年公開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考專業分類目錄》執行或到報名處查閱。
(3)“服務基層項目專門職位”的招聘對象為:
①參加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
②參加山西省“三支一扶”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
③參加山西省“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
④參加山西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服務期滿2年、考核合格,現仍在職的人員。
⑤符合條件的退役士兵。
服務期為期2年的,參加2012年及以前服務的即可,其他類推。
(4)報名人員報名時應提交以下主要材料:
本人二代身份證、報到證、畢業證、學位證書、學信網查詢并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學生檔案或人才市場的人事代理證明、近期正面同底一寸免冠紅底照片3張。
已婚人員須戶籍所在地計生部門出具的無超生證明。
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遵紀守法證明。
已參加工作在編人員須現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推薦書或介紹信。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
報考服務基層項目的考生,現場領取《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由服務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大學生村干部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省教育廳蓋章、2010年(含)以后尚未領取“三支一扶”服務期滿證書的“三支一扶”人員由省人社廳蓋章、“西部計劃”“晉西北計劃”以及2010年以前參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由山西團省委蓋章。
退役士兵報考服務基層專門職位的考生需提供退伍證及當地民政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一般應達到3:1以上方可開考,報名人數不達該比例的招聘崗位,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崗位并在筆試之前公告。
3、領取準考證
2014年12月19日—12月20日持身份證在原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二)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采取百分制。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筆試、面試和綜合成績保留兩位小數點。擬聘用人員最低合格分數線為綜合成績60分。綜合成績相同時,報考者名次按筆試成績排列。若筆試成績仍相同,按加試筆試成績排列。
1、筆試
①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主要包括法律常識、人文科學、政治理論、職業道德、時事政治、公文寫作與處理、事業單位知識與資料分析等,分值為100分。
②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的形式、密封試卷、實行單人單桌。
③筆試時間:2014年12月21日,筆試地點及其它相關事項見準考證。
④筆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崗位名額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最后一名并列,一同進入面試,在原公告媒體發布面試公告。
2、面試(時間、地點及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①面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的思維理解、分析應變、語言表達及專業技能等能力。面試考官不得少于7人,其中,有關專家不少于4人。面試成績為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的平均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②如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聘崗位名額而形不成競爭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方可進入體檢。
③面試結束后,考試綜合成績經平陸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組辦公室審定后在原公告媒體向社會公布。
(三)體檢和考察
體檢和考察對象按照擬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
1、體檢
體檢在縣級醫院進行,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用人單位可根據崗位要求提出需增加的其他項目,并在體檢公告中說明。
2、考察
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廉潔自律等。考察結果存入應聘者人事檔案。
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招聘名額,按綜合成績依次進行遞補。
(四)公示
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報平陸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組審核。經審核通過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平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及用人單位同時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未通過所空缺的招聘名額,不進行遞補。
(五)聘用
1、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報請縣政府同意后辦理入編等相關手續。
2、用人單位在收到入編等相關手續30日內與新招聘人員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聘用合同,并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合同鑒證。
3、擬聘人員在用人單位實行6個月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4、試用期滿,擬聘人員由用人單位組織考核并出具鑒定意見,經主管部門同意,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合同。
本公告保留至2014年12月8日。
咨詢電話:縣人社局事業科: 0359-3529959
監督電話:市人社局事業科: 0359-2660316
縣紀委監察局信訪室:0359-3527477
特此公告
2014年11月28日
附件一:平陸縣2014年度公開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rar
附件二:平陸縣2014年度公開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服務基層崗位一覽表.rar
附件三:平陸縣201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考專業設置分類指導目錄.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