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招聘事業編制教師公告
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經寧波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決定面向全國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3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是經浙江省人民政府批準,在原寧波大學職業技術教育學院的基礎上組建的獨立設置的公辦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為寧波市屬高校,學校性質為全額財政補助事業單位。
學院下設商貿、信息、藝術、旅游、外國語、景觀生態環境、財會金融、國際交流、成人教育等9個二級學院及基礎課教學部、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部。學院設有33個高職(專科)專業、4個職教師資類本科專業(以寧波大學名義招生,頒發寧波大學文憑和學位證書),專業涵蓋農林牧漁、交通運輸、土建、制造、電子信息、財經、旅游、文化教育、藝術設計傳媒等9個大類。學校現有教職工476人,全日制高職專科學生8139人,本科生1003人。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專業技能測試、面試、體檢、考核等程序面向全國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
三、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任職資格等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崗位、人數、專業、學歷和范圍及其他資格條件
招聘 崗位 |
崗位 類別 |
人數 |
崗位 職責 |
招聘專業及 學歷、學位要求 |
招聘 范圍 |
其他資格條件 |
骨干 教師 |
專業 技術 |
1 |
承擔相關學生的教學及實踐指導工作 |
車輛工程、載運工具運用工程、汽車運用工程二級學科專業; 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 |
全國 |
具有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40周歲及以下(其中有正高專業技術職稱者,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及以下)。 |
教師 |
專業 技術 |
2 |
承擔相關學生的教學及實踐指導工作 |
車輛工程、載運工具運用工程、汽車運用工程二級學科專業; 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 |
全國 |
年齡35周歲以下。 |
注:年齡、工作經歷的計算截止時間均為公告發布之日;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憑就業協議和學校推薦表報名,且應于2015年9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留學回國(境)人員應聘時須提供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專業相近的以所學課程名稱為準。
五、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4年12月20日。
2、報名方法及應聘所需提交的材料:
報名方法:請在報名時間內將應聘材料郵寄至我院人事處(地址: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寧波市高教園區學府路9號,郵編:315100)或將應聘所需提交材料的掃描件發送E--mail至rsc@nbcc.cn郵箱(郵件發送后請電話確認接收情況)。
應聘所需提交材料:(1)《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應聘人員報名表》,可在寧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zjnb.lss.gov.cn/)或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網站(http://www.nbcc.cn/)上下載;(2)本人簡歷、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學位)證書(2014年應聘畢業生憑推薦表和就業協議、留學回國境人員憑學歷學位認證書)、職稱證書等相關證書復印件或掃描件;(3)相關材料(著作、論文、科研項目、獲獎成果等清單)的復印件或掃描件。
3、資格初審
應聘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學院將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符合招聘條件的,方可獲得考試資格。對不符合招聘條件的通過電話或回復郵件的形式說明理由,報名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者,不能通過資格初審。
4、根據往年招聘情況,認定本次招聘的骨干教師崗位為緊缺崗位,經主管部門寧波市教育局同意,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達不到3:1時,按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人數進入考試程序。骨干教師崗位招聘信息將同時在中國高校招聘網、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等網站發布。
報考教師崗位的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能低于3:1,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數和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3:1的,將核減該崗位擬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即報名3至5人時核減招聘指標1人,報名2人及以下時取消該崗位招聘)。
5、通過資格初審進入試講的人員將由學校通知本人,同時通知資格復審及專業技能測試的時間、地點。
(二)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專業技能測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1、資格復審
考試前,在規定時間內應聘者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學位)證書(2014年應聘畢業生憑推薦表和就業協議、留學回國境人員憑學歷學位認證書)、職稱證書及相關材料(著作、論文、科研項目、獲獎成果等)的原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張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考試。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考試資格。通過資格復審人員現場放發準考證。通過資格復審人員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2、專業技能測試
專業技能測試主要內容為招聘崗位所必須具備的專業知識和實踐技能,專業技能測試總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專業技能測試后,根據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的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比例的按符合條件的實際人數進面試。應聘人員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專業技能測試。
3、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面試總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應聘人員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面試。面試入圍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
面試資料:2014年寧波事業單位考試面試復習資料
4、成績
總成績為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的40%和面試成績的60%之和,滿分100分。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 :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總成績相同時,按面試成績排序。總成績和面試成績都相同的增加考試課目。考試成績以及參加體檢與考核人員名單于面試結束3個工作日內,在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網站上公布。
(三)體檢與考核
參加體檢人員在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網站上下載體檢通知后,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體檢標準符合《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要求。
體檢結束后,招聘單位將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詳細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體檢或考核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由主管部門報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同時在寧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及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網站上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擬錄用人員凡屬農業家庭戶的,須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間辦理農轉非遷戶手續。沒有辦理的,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滿時,解除聘用合同。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五)聯系地址和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寧波市高教園區(南區)學府路9號郵編:315100
網 址:www.nbcc.cn
E--mail:rsc@nbcc.cn
聯系電話:0574-88122236
聯系人:陳老師
本次公開招聘監督電話:0574—87415031
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
二O一四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