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佛山市高明區人民醫院擬向社會公開招聘15名工作人員。現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和《佛山市高明區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明府字〔2011〕11號)等文件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條件
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年齡為18周歲以上(即1996年12月1日之前出生);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佛山市高明區人民醫院201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職位表的幾點說明如下:
1.招考對象:
“往屆畢業生”指2013年及以前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含在職人員和暫緩就業畢業生);
2.專業:招考職位已根據用人的要求并結合實際情況,按照《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4年版)》進行了專業設置,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得的有效畢業證上的專業為準,并按專業目錄中的名稱和代碼選擇專業相符的職位報考。
除專業目錄中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學位種類不等同于報考專業,學位種類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考職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職位。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職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部分職位“專業”一欄所設置的專業未能完全涵蓋“學歷”一欄所標注學歷層次的,則以“專業”一欄為準,報考人員所學專業及其對應的學歷層次要與職位“專業”一欄要求的專業名稱和代碼以及其學歷層次相對應。
報考人員須按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如實填寫報名表,未如實填寫的視為提供不實信息,取消其本次報考資格。
3.學歷、學位:報名人員須于報名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4.戶籍:報考人員報名時具有職位要求的戶籍。若報考人員的戶籍在入讀的普通高校,則其入讀高校之前的戶籍必須符合職位要求的戶籍。
5.年齡:30周歲、35周歲以下分別是指1983、1978年12月1日及之后出生)。
二、招聘辦法
本次招聘實行公開招考,經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合格后,擇優錄用。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4年12月24日至26日。
2、報名地點:佛山市高明區人民醫院人事科(高明區荷城街道康寧路1號,聯系電話:88667996)。
3、報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學位證、有關資格證書、執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報名登記表、近期正面免冠小1寸照片2張。
4、國有單位正式員工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在面試前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書面證明。已經被錄用及聘用為本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得報考本次招聘職位。
5、資格審查:報考對象資格由高明區人民醫院,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發給準考證。
(二)考試
1、筆試:采用閉卷的方式,考試內容:醫學類為醫學“三基”理論知識和相關科目專業知識;非醫學類為相關科目專業知識。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筆試時間另行通知(以準考證確定的時間、地點為準),應考人員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
2、面試:面試對象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按所在職位招錄人數1:3比例從筆試合格考生中確定,筆試合格考生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數確定面試對象。面試時間、地點等具體事項另行通知。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內容主要是考核招聘崗位所需要具備的職業操守及相關知識能力。
3、考試成績計算方法:考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合成總成績,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若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依次按照筆試成績、學歷層次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三)體檢和考核
對考試合格的考生,依總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職位等額人數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和考核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執行。對體檢合格者進行德、能、勤、績等方面的考核和政審。體檢和考核不合格者,可在總成績合格的人員中依次替補。擬錄用人員名單在區委組織部(區編委辦)網站公示。
(四)聘用及待遇
經體檢和考核合格后,根據筆試、面試的綜合成績,擇優聘用。被聘用的人員按所聘崗位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
本公告由佛山市高明區人民醫院負責解釋。
附件:
1、《佛山市高明區人民醫院201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rar
佛山市高明區人民醫院
201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