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呼倫貝爾市委辦公廳《自治區教育廳關于解決部分師范類畢業生就業問題的指導意見》精神,經旗政府常務會研究,結合我旗實際,決定面向2002級以前中師畢業生公開招聘。現將有關事宜公布如下:
一、組織領導
本次招聘工作由2014年莫旗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組織實施,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此次招聘的具體工作,辦公室設在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招聘計劃
(一)招聘名額:50名。
(二)招聘崗位:鄉鎮小學教師(不含旗直小學)。
三、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現莫旗戶籍的2002年以前(含2002年),經自治區教育廳統一招生,目前未就業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師范學校畢業生,包括內蒙古體育運動學校(體育師資)畢業生。
(二)報考資格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教育事業,具有履行聘任崗位職責的能力、身體健康。
2、未受過刑事處罰、刑事拘留或者開除黨籍等不良記錄的人員。
四、實施步驟
此次招聘工作在旗紀委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招聘工作分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體檢、聘用等步驟進行。
(一)報名
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均可在限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辦理報名手續。報名工作由招聘辦公室具體負責,報名地點設在旗人才交流中心。
1、報名時需持本人戶口薄、身份證、畢業證書、相關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和2014年莫旗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2份,本人近期二寸藍底免冠同版彩照四張(登錄莫力達瓦新聞網(http://mldw.nmgnews.com.cn/)公示公告欄自行下載符合相關條件的報名表)。
2、報名注意事項:應聘人員必須按實施方案規定的招聘條件如實填報相關信息,在招聘過程中,一經發現虛假信息,一律取消應聘人員的應聘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3、報名時間:2014年12月22日-12月24日。
4、報名地點:旗政府3號樓二樓大廳
5、報名咨詢電話:4686146。
(二)資格審查
報名人員經莫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審查資格合格后,人才交流中心予以報名。
(三)組織考試
1、考試時間:2014年12月28日,下午2:00--4:30。
2、考試地點:尼爾基第二中學
3、招錄考試采取筆試考試形式進行,試卷為百分制,以初中語文、數學課程為主,考生根據筆試成績和加分確定考生總成績。
4、最低錄取分數線為60分。
(四)加分條件:
達斡爾族、鄂溫克族、鄂倫春族、蒙古族考生在筆試成績上加3分。
五、錄用和體檢
1、確定擬錄用人選。根據招聘名額、考生總成績和審查結果,考生筆試成績達到60分以上(含60分),按從高到低的順序錄用,末位并列的一并錄用。被錄用人員培訓合格后由教育局按專業統一分配到鄉鎮小學教師崗位(不含旗直小學)任教。
2、體檢。根據筆試成績確定擬錄用人員,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組織實施,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
六、公示和聘用
(一)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考試結果,對擬聘人員的相關信息在莫旗新聞網、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用人單位主管部門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7天,同時公布旗監察局、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舉報電話。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過期舉報不予受理。
(二)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進行培訓,對培訓合格人員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對有問題影響錄用的,取消錄用資格。
(三)被聘用人員需進行為期6個月的崗前培訓(培訓費用由旗財政承擔,食宿費用自理),培訓合格后,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年,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七、紀律問題
1、加強考務工作。嚴肅工作紀律,加強監督,嚴禁考試之機搞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堅決杜絕和防止把關不嚴的現象,真正把政治素質好、業務能力強、品行端正的優秀人才充實到我旗事業單位人才隊伍中。對于違反組織紀律、搞不正之風、徇私舞弊者,一經查實,視情節輕重報有關部門給予處理。
2、如果發現考生在考試過程中有作弊行為,一律取消考試資格,且兩年內不得報考莫旗公開招聘的任何考試。
3、對考生的資格審查貫穿考錄工作全過程,在考錄的任何階段及試用期間發現考生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錄用資格。
八、舉報電話
舉報電話:0470-4626183(紀檢委)
九、未盡事宜及臨時通知,請應聘人員隨時關注莫旗新聞網上公布的招聘相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