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第五人民醫院公開招聘醫療衛生技術人員公告
伊春市第五人民醫院(伊春市傳染病醫院)是市政府直屬差額撥款事業單位,是我市唯一一家集傳染病防治和精神病防治為一體的專科醫院,主要承擔著全市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救治、精神心理衛生防治任務。為充實醫療技術力量,更好地加強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經市政府批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醫療技術人員2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面向社會招聘醫療、醫技、護理人員2名:
崗位①:醫生1名。
崗位②:護士1名。
二、招聘條件
(一)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二)應聘人員需具備相應的執業資格證。
(三)專業:崗位①為精神衛生、臨床心理、臨床醫學、X線診斷等專業,崗位②為護理專業。
(四)年齡:30周歲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學歷:醫生要求第一學歷為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二表及以上學歷;護士要求第一學歷為全日制高等院校大專以上學歷。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報名 (二)資格審查 (三)考試 (四)政審
(五)體檢 (六)試用 (七)聘用
四、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發布公告:2014年12月12日— 12月26日。
(二)報名時間:2014年12月15日—12月26日(雙休日除外), 上午8:00至11:00,下午1:30至4:30,逾期不予受理。
(三)報名地點:伊春市第五人民(傳染病)醫院人事科(三號樓二樓);
辦公電話:0458—3016073;
手 機:18645833880。
(四)報名要求:
1、考生報名時需本人攜帶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高考成績單(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執業證、職稱證以及各種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近期同版藍底免冠二寸照片5張(2張貼在報名表上,3張貼在身份證復印件背面);填報《2014年伊春市第五人民醫院公開招聘報名表》2份;報考人員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注:考生報名時所提供的復印件不予返還)。
2、考生只能依據所學專業或相應執業資格報考相應崗位,每名考生限報一個崗位。
3、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公開招聘的全過程,如發現弄虛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者承擔。
(五)資格審查:按本公告所規定的基本條件,由伊春市第五人民醫院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由市人社局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確定為參加考試人員(注:崗位招聘人數與崗位報名人數應達到1:3的比例,若達不到該比例,將相應調整該崗位招聘計劃)。
五、考試時間、地點
考試前由伊春市第五人民醫院向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發放準考證,考試時間及地點以準考證為準。考生考試時需攜帶準考證、身份證進入考場(其他證件無效),考試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
六、考試辦法
公開招聘采取筆試方法進行,由市人社局統一組織。采取閉卷形式,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醫生考試內容為國家臨床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相關理論知識,護士考試內容為國家護士執業資格考試相關理論知識。考試結束后,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招聘崗位人選。
七、確定人選和公示
根據考試成績,按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擬聘人選。若成績相同時,根據考生取得執業醫師資格證書時間的先后順序確定擬聘人選;若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取得時間相同時,則根據學歷高低順序確定擬聘人選;若學歷相同時,則根據職稱高低順序確定擬聘人選。擬聘人員名單及考試成績在市人社局網站公示7天。
八、政審、體檢和試用
經公示無異議者,由市人社局和伊春市第五人民醫院組成考察小組對擬聘人員進行政審。政審無異議者,由市人社局統一組織體檢,體檢參照國家錄用公務員體檢標準進行。政審和體檢合格人員,按程序辦理試用手續,進行試用。
九、聘用
試用期滿,由市人社局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與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和落編手續,享受差額撥款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十、相關事宜
因個人原因放棄聘用資格或考生在公開招聘環節中被認定違紀違規而被取消聘用資格的,所空崗位按考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十一、考試紀律
報考人員必須遵守招考的有關規定,服從招聘主管部門的安排。對違紀人員將根據相關法律和規定進行處理。
附件:2014年伊春市第五人民醫院公開招聘報名表
伊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伊春市第五人民醫院
201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