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商大學2015年人才招聘公告
北京工商大學是北京市屬高等學校,是一所以經、管、工為主,經、管、工、理、文、法、史等學科相互支撐、協調發展的多科性大學,已有60余年辦學歷史。
根據《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京人社專技發[2010]102號)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工作需要,現公開招聘教師、教輔及管理崗位人員,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遵紀守法,道德品質好;熱愛教育事業和教師職業,熱愛學生;具有團隊精神、敬業精神和責任意識;身心健康;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良,畢業時獲得相應學位。
(二)教師崗位:統招統分全日制應屆畢業生,或2015年博士后出站人員(2015年10月底前能出站并報到),或留學歸國人員(留學歸國人員需2015年10月底前畢業回國且做完學歷學位認證)。
教輔及管理崗位:北京生源全日制統招統分應屆畢業生或留學歸國人員(留學歸國人員需2015年10月底前畢業回國且做完學歷學位認證),有較好的公文寫作能力和計算機應用水平。
(三)非京生源應屆畢業生需符合進京條件。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
詳見附件1《北京工商大學2015年教師崗位招聘計劃》,附件2《北京工商大學2015年教輔及管理崗位招聘計劃》。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應聘教師崗位人員下載附件3《教師崗位報名登記表》,填寫后將文件名改為“應聘學院(部)名稱—教師崗-姓名—最后畢業院校”。《教師崗位報名登記表》以郵件附件形式發送至人事處郵箱,同時抄送一份至應聘崗位所在學院(部)(聯系方式見附件1),郵件標題亦為“應聘學院(部)—教師崗-姓名—最后畢業院校”。
應聘教輔及管理崗位人員下載附件4《教輔及管理崗位報名登記表》,填寫后將文件名改為“應聘部門—姓名—最后畢業院校”。《教輔及管理崗位報名登記表》以郵件附件形式發送至人事處郵箱,郵件標題亦為“應聘部門—姓名—最后畢業院校”。
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截止時間為2015年2月18日。
(二)資格審查
學校人事處收到應聘人員的簡歷后,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對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名單交各單位篩選,教師崗位按照不低于1:10的比例、教輔及管理崗位按照不低于1:6的比例擇優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擬聘用人數與通過資格初審人數未達到上述比例的崗位,則按實際通過人數確定面試人選)。此外,資格審核將貫穿招聘始終,在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違反招聘規定,出現提供信息、證件造假或作弊等情況,一經查實將作出嚴肅處理,取消應聘資格。
(三)遴選
教師崗位:遴選環節包括面試、試講和學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綜合考察。經學院組織專家組面試,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確定進入試講人選;試講合格者,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確定進入學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綜合考察的人選。
教輔及管理崗位:遴選環節包括面試和筆試,經人事處組織學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面試,按照不低于1:4的比例確定進入筆試人選。筆試采取閉卷形式,由第三方獨立機構命題、組織監考和判卷,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
學校黨委常委會暨校長辦公會根據成績排名順序審議確定擬聘用人選及后備人選。
(四)考核、體檢和公示
學校組織考核、體檢、簽訂聘用協議工作。考核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體檢標準執行。考核、體檢合格者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者,學校與其簽訂聘用協議。應聘人員應按照學校規定的時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體檢及協議簽訂等工作,未能按照學校規定超時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應聘資格。考核或體檢未達到合格標準的,取消應聘資格。
四、聘用及待遇
學校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關政策執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轉正繼續聘用。被聘用人員工資、福利等待遇按照國家和北京市事業單位有關規定執行。教師崗位博士及博士后學校給予一定的生活補助費。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檔案轉入人才服務機構,自謀職業。
五、招聘時間
教師崗位:面試、試講及考察的時間定于2015年3月7日—8日。
教輔及管理崗位:面試時間定于2015年3月21日,筆試時間定于2015年3月22日。
請應聘人員屆時關注我校網站的公告(www.btbu.edu.cn),并保持報名登記表所留電話號碼聯系暢通,因電話聯系不暢造成無法通知應聘人員本人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負責。
六、聯系方式
聯系人:張巍
聯系電話:010-68987835
人事處簡歷投遞郵箱:renshichu@btbu.edu.cn
聯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區阜成路33號北京工商大學人事處
附件:
北京工商大學人事處
201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