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優化《曹妃甸》報隊伍結構,提升全區新聞宣傳水平,經區政府批準,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7名,現就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人數
《曹妃甸》報工作人員7名。
二、招聘資格和條件
1.應聘人員需具備全國普通高等院校統一招考第二批錄取本科以上學歷(不包括已經曹妃甸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招聘就業的由區人才交流中心代理相關人事業務的人員),專業不限。
以上均不含第三批本科、成人高校及專升本畢業生;不含2015屆畢業生。
2.應聘人員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截止2014年12月22日具有唐山市正式戶籍(或生源地為唐山市,含各縣區),性別不限。
3.在曹妃甸區域范圍內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曹妃甸區注冊的其他企業工作且在本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費滿三年以上的職工的配偶或子女不限戶籍。
4.具有宣傳新聞工作崗位經驗兩年以上者,憑單位證明和一定數量、質量的新聞作品,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核討論后,可適當放寬戶籍限制。
5.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政審合格。
6.具備新聞工作所需的理論基礎、文字功底、采訪能力和敏銳的新聞捕捉能力,能夠獨立完成新聞采寫工作,掌握一定的新聞攝影技能。
7.具有較強的溝通表達能力和團隊合作精神,吃苦耐勞,志愿到曹妃甸從事新聞工作,長期深入開發建設一線采訪。
8.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及不適應工作崗位的疾病和缺陷。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照組織報名、筆試、面試、體檢和政審、公示、聘用等步驟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5年1月4日至2015年1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2.報名地點:曹妃甸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曹妃甸區唐海鎮裕華街19號)。
3.報名辦法。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應聘人員需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就業報到證、畢業證、學位證(以上證件均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并提供小二寸免冠彩色同版照片3張。
在曹妃甸區域范圍內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職工配偶或子女另需提供單位出具的工作證明和社保機構的繳納社會保險費證明;在曹妃甸區范圍內的國有企業、曹妃甸區注冊的其他企業工作的職工的配偶或子女另需提供配偶父母所在工作單位的工作證明和社保機構出具的繳納社會保險費證明及企業注冊工商局開具的注冊信息證明。配偶另需提供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本不能反映父(母)子(女)關系的另需提供公安部門的能證明其關系的證明信。具有宣傳新聞工作崗位經驗者需提供單位證明和一定數量、質量的新聞作品。
對不符合招考條件的人員不予辦理報名手續。符合招考條件人員填寫《唐山市曹妃甸區公開招聘〈曹妃甸〉報工作人員報名表》。
4.參照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重新核定招錄國家公務員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冀價行費字[1999]30號)規定,每人繳納考務費100元。
5.考生所提供的各種證件,應真實有效,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
(二)筆試
筆試采用閉卷考試,滿分為100分,占總成績的60%。
筆試內容:主要測試基礎知識、基本常識、寫作能力等。
基礎知識(20分)測試新聞、傳播、文學、語言、遣詞造句等方面,主要考察考生的新聞和語言文字等基本功;
基本常識(20分)測試時事政治、法律、歷史、哲學、邏輯推理等內容,主要考察考生知識面情況;
寫作能力(60分)主要內容是消息、評論寫作等,主要考察考生的寫作能力。
本次考試不指定復習教材。
領取準考證時間:2015年1月13日上午8:30-11:30(曹妃甸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
(三)面試與確定初選人員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1.面試。根據招聘人數1:3的比例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面試人員,筆試成績最后一名出現并列時,全部進入面試。 當筆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所招人數時,根據情況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2.確定初選人員。按照筆試、面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初選人員。當總成績相同時,按照下列順序確定人選:曹妃甸戶籍者;學歷較高者;“985”、“211”院校全日制畢業生;結構化面試成績較高者;畢業時間較晚者;年齡較小者。初選人員確定后,在曹妃甸就業網進行公示,同時告知體檢時間。
(四)體檢和政審
體檢時擬聘用人員需提供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政審證明,政審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初選人員到曹妃甸區醫院統一進行體檢,費用自理。對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并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筆試、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及各種事項在曹妃甸就業網進行通知,體檢時間另作安排。
(五)公示與聘用
體檢合格后,按公告規定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曹妃甸就業網上公示,公示期為七天。公示期內如有異議,經查實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辦理相關手續。
在公示期滿后7日內,所聘人員到唐山市曹妃甸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相關手續。未在規定期限內報到以及未辦理相關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調檔后發現檔案記載有嚴重違紀記錄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待遇
(一)聘用后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工資參照財政全額事業單位標準執行,保險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并由區人才交流中心代理相關的人事業務。
(二)聘用人員在已確定的招聘崗位工作,三年內不允許流動,否則,不予辦理相關手續。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在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下,由曹妃甸區委宣傳部和曹妃甸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合組織實施。
本公告由唐山市曹妃甸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2014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