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臺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臺政辦發〔2008〕82 號)和《關于印發<臺州市事業單位“陽光招聘”實施方案>的通知》(臺人社發〔2013〕97號)規定,區紀委監察局下屬事業單位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1名,性質為全額撥款事業編制。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思想政治素質好,事業心、責任心強,作風正派,廉潔奉公,遵紀守法,身體健康;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經濟類、法律類、審計類專業,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臺州戶籍(落戶時間以2015年1月6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1月6日及以后戶口尚在遷移中的人員不得報考)。
二、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
2015年1月15日-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2.報名地點
臺州市椒江區青年路404號,臺州市椒江區紀委監察局408室。
聯系電話:0576-88830301。
3.報名材料
準確填寫報名表(見附件),并帶戶口簿、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留學人員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有關材料原件、復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張。
4.資格審查
區紀委監察局干部室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招聘條件的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需達到3:1的比例,否則取消招聘計劃。
三、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由區紀委監察局組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參與指導。筆試占40%,面試占60%。
(一)筆試:筆試滿分150分,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政策理論水平、綜合分析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
(二)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測試應試者的言語表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及崗位適應程度等綜合素質。面試滿分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四、確定入圍人員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以計劃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入圍人員。
五、體檢和考察 對入圍人員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進行體檢,體檢合格后,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進行考察。
六、公示
經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
公示期滿,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戶籍為農業戶口的,聘用前須轉為非農業戶口。
七、聯系方式
椒江區紀委監察局干部室 電話:0576-88830301
椒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電話:0576-88830559
八、其他事項
1.信息發布平臺
臺州中心人才網(www.tzzxrc.com,“考試培訓”專欄)。
2.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我委局負責解釋。
附件:臺州市椒江區紀委監察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中共臺州市椒江區紀律檢查委員會
臺州市椒江區監察局
201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