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阿拉善盟廣播電視臺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特制訂本簡章。
一、盟廣播電視臺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內容
(一)招聘計劃
阿拉善盟廣播電視臺計劃招聘工作人員40名(詳見《阿拉善盟廣播電視臺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二)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堅持考試考核,緊缺、急需人才引進相結合,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按崗位職責招聘的原則,堅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操作原則。
(三)招聘對象
阿拉善盟生源的高校畢業生或具有阿拉善盟戶籍(廣播播音主持特殊崗位除外、截止本《簡章》發布之日已入戶),符合招聘崗位規定報考條件的往屆、應屆?萍耙陨蠂页姓J學歷的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截止本《簡章》發布之日已取得畢業證書)。
(四)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國家承認的符合崗位要求的學歷和資格條件;
4.能勝任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原則上在35周歲以下(1980年1月15日以后出生)。廣播播音主持、編輯記者崗位從業經歷滿5年以上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5年1月15日以后出生);
6.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在校期間受到留校察看處分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其它不宜錄用的人員。
(五)招聘程序
1.公告和簡章發布
2015年1月15日至2015年1月20日分別在《阿拉善日報》、阿拉善廣播電視臺、阿拉善盟人事考試人才交流信息網發布公告、簡章。
2.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工作由盟廣播電視臺人力資源中心負責。報名地址:傳媒中心1705室。報名時間:2015年1月15日至2015年1月20日,報名截止時間為2015年1月20日12:00。每天報名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報名時,報考者要認真閱讀招聘簡章,仔細查看報考資格條件和要求,認真鑒別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按照要求填寫個人信息和報考崗位,每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對自己所提交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而影響報名、考試或錄用的,責任自負。
(3)報考資格審查由盟廣播電視臺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
(4)應聘人員報名時攜帶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普通話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以及學信網上的學歷認證報告或電子備案表)、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3張、工作經歷證明及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料到盟廣播電視臺人力資源中心報名并進行資格審查。審核通過后,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標準,應聘人員到盟廣播電視臺財務室交報名費每人20元,筆試考務費每人50元,面試考務費80元,面試考務費在專業測試前收取。交費截止時間為2015年1月20日12:00,在交費截止時間前未完成交費視為放棄報考。
3.筆試
(1)筆試分值滿分為100分。主要測試應聘人員應必備的公共基礎知識、時事政治、基本寫作等知識,不指定具體考試范圍和參考書目。
(2)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并提供蒙漢兩種文字試卷,需要使用蒙文試卷的應聘人員需在報名表中注明。使用蒙文試卷的應聘人員,必須用蒙文答卷,使用漢文試卷的應聘人員必須用漢文答卷。同一試卷出現兩種以上文字的,按零分處理。應聘蒙古語言文字工作崗位、蒙漢兼通崗位人員,必須用蒙文答卷,對不按規定文字答卷的按零分處理。
(3)每個崗位招聘計劃與報名人數開考比例原則上為1∶5,若達不到1:5時開考比例放寬到1:3。
(4)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5)對于蒙古族、鄂溫克族、鄂倫春族、達斡爾族應聘人員,在筆試成績加權后加2.5分。
4.專業測試
(1)根據擬招聘崗位數1:5的比例進入專業測試,末位出現并列的,全部進入專業測試。
(2)專業測試主要測試與應聘崗位相適應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
廣播播音主持:主要測評普通話水平(包括音準、音質、音色、語氣、語速、語感)、主持能力(包括知識運用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現場應變能力)、儀容儀表效果。 電視節目制作:要求考生掌握電視制作的技術和要求,能熟練操作和使用視頻制作軟件,達到電視節目制作的規范要求。
廣播電視工程技術維護與機務員:主要測試計算機應用基礎和廣播電視專業技術知識,以及在實際工作中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編輯記者:重點考察新聞采、寫、編、評的基本技能和廣播電視新聞的綜合編采能力。
電視攝像:重點考察攝像機應用、電視畫面構圖等方面應知應會的基礎知識,以及電視攝像實際操作能力。
燈光:重點考察燈光系統專業知識,常用燈具的使用方法和大型活動的燈光設計和布置能力。
(3)專業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具體計算方法:應聘人員專業測試成績為每位考官所賦分數中去掉一個最高分和去掉一個最低分后的算術平均值。
(4)專業測試費用80元/人,在專業測試前收取。
(5)專業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5.總成績的計算和公布
(1)按照筆試成績占40%、專業測試成績占60%的比例計算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即: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40%+專業測試總成績×60%。
(2)總成績末位出現并列的要加試專業測試,確定人選。
6.體檢與考核
(1)體檢人員的確定。考試工作結束后,加權計算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并按報考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各崗位招考計劃與進入體檢范圍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的人選名單。
(2)體檢。由盟人事考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在指定的醫院組織實施,體檢費考生自行承擔。
(3)考核。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全面了解掌握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等情況,由盟廣播電視臺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
7.公示及確定擬聘人員
(1)體檢、考核結束后,報經盟人事考試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定擬聘人員,在盟人事考試人才交流信息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7天。
(2)遞補。對于筆試、專業測試、體檢、考核中出現的空缺崗位或因考生本人自愿書面申請放棄的空缺崗位,可根據報考崗位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每個環節只能遞補一次。
8.聘用
(1)經盟人事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批準擬聘的工作人員,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要與受聘的工作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辦理合同鑒證。
(2)受聘的工作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限為一年,試用期內實行試用期工資標準。試用期滿后,經單位考核,不能勝任工作的,予以解聘;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續聘。
二、紀律與監督
(一)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涉及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
(二)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三)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中要嚴格遵守國家、自治區有關人事考試考務工作紀律。對有下列違反本辦法情形的,必須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3.工作人員弄虛作假,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4.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試題目的;
5.主管部門工作人員、單位負責人員違反規定,影響招聘公平、公正進行的;
6.違反本辦法的其他情形的。
(四)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本辦法招聘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應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其它
本《簡章》由盟廣播電視臺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盟廣播電視臺人力資源中心 0483-8335708
監督電話:
盟文化新聞出版廣電局紀檢 0483-8345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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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