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瀘縣環境保護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直接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
符合招聘條件的在職人員和非在職人員。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瀘縣環境監測站(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1名(詳見附件1《瀘縣環境保護局直接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
三、招聘報名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3、具備招聘職位要求的具體條件(詳見附件1《瀘縣環境保護局直接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其中:學歷以畢業證書為準;專業以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為準;年齡以有效身份證為準,年齡計算截止至2013年9月1日。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應聘: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或行政開除處分的。
2、有違紀違法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3、其他不符合報名條件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13年9月2日—9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3、報名地點:瀘縣環境保護局辦公室,咨詢聯系電話:0830—8192961。
4、報名時所需材料
(1)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和職位要求的相關證件證明;
(2)《瀘縣環境保護局直接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一份(詳見附件2);
(3)本人近期1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證件照片2張;
(4)報考人員如系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還需要提供本人所在單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二)考核
根據報名情況,組織對資格審查合格的應聘者進行考核。考核重點了解應聘者的業務能力、專業水平及綜合素質水平;審查應聘者是否符合應聘條件,提供的資料、證明、證件(學歷學位、身份證、資格證等)、檔案是否真實;考察應聘者個人誠信、品德、心理健康狀況;了解是否有違反有關法律法規、政策以及應聘職位要求的情況。具有環境監測工作經驗及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經歷者優先考慮。
(三)體檢
根據考核情況,按照招聘崗位擇優等額確定進入體檢的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原人事部印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確定。所有職位要遵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切實做好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應聘者對體檢結論有疑問時,可以提出復檢要求。復檢要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之日起七日內提出,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應聘者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應聘者,視為自動棄權。
(四)公示與聘用
對考核、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
公示無異議的人員,按有關規定和程序報市人社局審批后,辦理占編、聘用、核定工資等手續。聘用后,在招聘單位工作5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關規定流(調)到其他事業單位。
受聘人員如系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應當先依法終止或解除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勞動合同,不能在規定期限內解除或終止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勞動合同的,招聘單位不予聘用。
五、公告解釋權
本公告由瀘縣環境保護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政策規定執行。
政策咨詢電話:0830-8192961。
附件:1.瀘縣環境保護局直接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rar
2.瀘縣環境保護局直接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rar
瀘縣環境保護局
2013年8月22日
筆試真題: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筆試真題
面試常見問題匯總: 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面試常見問題匯總
面試真題: 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面試真題
事業單位考試大綱: 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大綱
教師招聘專題: 最新教師招聘信息發布區